
出版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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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法治的谜面(增订版)
ISBN: 9787513063562
法官工资是个宪法问题 “一个大学生、研究生,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过五 关斩六将,来到基层法院,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没职 务、没级别、没待遇。而辖区的辽河油田,普通职工一年 轻松10万元,培养一个法官至少三五年,哪里有吸引力? ”坐落于辽河油田的辽河人民法院院长王强说。 《人民日报》2014年8月6日《观察中国》栏目曾如是 报道。王强院长的现身说法表明,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工 资委实是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跟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职工相比明显偏低的工资收人,已经并将继续重创法官职 业和司法权威。法官工资不“给力”,一方面驱使大量优 秀法官脱下法袍辞职下海,另一方面又难以吸引精英法律 人才投身司法。有的基层法院甚至长年招不到人,于是, 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法官流失”“法官断层”现象,在各地基层法院早 已见怪不怪。然而,很难想象,类似现象会出现在欧美日 等法治成熟国家。就是在我国台湾地区,法官也依然是绝 大多数法律人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深受社会各界尊重与 艳羡。所谓“法官荒”,在台湾地区实乃闻所未闻的天方 夜谭。 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法官荒”问题,这是人民的不幸 ,系法治的悲剧,亦为社会的耻辱。法官数量不足必然导 致司法诉讼拖延,此等低效的司法意味着,案件当事人得 无辜地承受由“法官荒”带来的次生成本,由此决定了即 便最后的审判结果是正义的,也因当事人须为种种次生成 本埋单而偏离正义。一旦司法诉讼变得非正义,那法治就 岌岌可危了。毕竟,正义的司法乃法治大厦巍然屹立的支 柱。而司法非正义和法治秩序不保,其罪魁祸首竟然是堂 堂法官工资不高、明显“差钱”。 其实,法官工资过低问题是我国司法久已存在的一大 顽疾。在过去的三个“五年司法改革纲要”中,对此问题 曾提出了诸多治理之策。2007年人事部、财政部还联合下 发了《关于实行法官审判津贴的通知》,以提高法官待遇 。但所有的政策措施都未能阻挡法官流失的脚步,“法官 荒”问题始终像幽灵一样在基层法院内徘徊。 何以如此?我想,根本原因在于决策者并未认识到, 法官工资是个宪法问题,而不是一纸红头文件就能解决的 行政决策问题。司法改革都是最高法院不坐堂判案的法院 领导在主导。而他们是现行科层化法院体制的既得利益者 ,他们既不差钱,又对基层一线法官的判案重任和生存压 力缺乏切身的体悟,指望他们来提高基层法官工资待遇, 事实证明是缘木求鱼。至于“法官审判津贴”,基层法官 一月也只有180—220元不等,杯水车薪而已。 法官的工资薪酬是法官身份保障的核心问题。西方法 治经验显示,要确保法官依法裁判就必须赋予法官身份保 障,即让法官享有高工资收入,且使其工资收入稳定到不 受立法机关或行政部门威胁之程度。所以,法官的工资待 遇处于最高级别的保障状态——受宪法保护。从美国宪法 到日本宪法,都明文规定法官任职终身,法官薪酬不得减 少。法官工资诚然是个细节问题,但人类的法治实践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