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人民文学
原售价: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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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大师们的写作课:好文笔是读出来的(增订版)
ISBN: 9787020181926
舒明月,文学评论人,作家经纪人,知名写作讲师。 作者对语言文字高度敏感,有甄别汉语写作的火眼金睛,于“豆瓣阅读”等平台开设文学鉴赏及写作提升课程,广受读者欢迎。
宕开一笔的俏皮结尾法 ——关于张春《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玻璃瓶装的可乐冻到正好出现柔柔软软冰粒的时刻。上上下下都悬浮着那种冰粒,不管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可以吃到它。那是梦幻可乐。[1] [1]绝佳结束句,凝练且有诗意。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2] [2]写美食的一个角度——写它的最佳吃法。 学员祇一仿写: 柿子最好的吃法是撕开一个小口慢慢嘬,每一口都满是果泥,每一口都在期待爽脆的软籽。夏天的水蜜桃也有一样的吃法,但甜度不如柿子醇厚,扛不住冬日里的“苦寒”,又因为少了软籽的惊喜,意趣比不上柿子丰富。 学员Xuxue仿写: 你看那一碗刚出锅浅棕色油亮亮的红烧肉!别挑精瘦肉吃,太柴太干还容易塞牙。挑肥瘦相间的那种,用筷子夹起,黏稠的甜汁顺着筷子往下滴,赶紧嗦一下,甜中带着一丝酸味。轻轻咬一口,肥的很嫩,瘦的有嚼劲,层次分明,满嘴肉香,而且一点都不油腻。吃第一块的时候不要混着米饭吃,先品尝原汁原味。第二块之后配上白米饭,据个人多年经验,红烧肉的最佳搭档就是白米饭。带着汁水的红烧肉放在颗粒分明的白米饭上,一起入嘴咀嚼,就真实印证了那句“1+1 大于2”!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女子。[3] [3]又来个好结束句。初读也是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陆陆续续几天才算想齐备了。加了最后这一个小短句,尽管才5个字,却赋予了文本三层变化: 1. 长短句节奏的变化。前三句字数分别是18,18,13都是毫无疑问的长句,最后添了个5字短句。 2. 语体风格的变化。前三句是现代白话文,后面来了个有点古味的。 3. 视角的变化。前三句是第一人称自述,最后一句转换成他人视角或画外音了。 橘子不要剥皮,横着切,然后一瓣一瓣捞出来吃,好像会更甜。而且因为横着切,橘子的横剖面娇艳欲滴,散发着水果清香,色香味里面,就多了色香两层,会变得更美妙。而且剥橘子皮溅满手橘子皮的汁很麻烦,这样吃就不会了。 橘子还可以一瓣一瓣分开放在桌子上晾干,如果有暖气的话放在暖气片上更有趣。橘子瓣的皮就变脆了,橘子的水分也略少了一点,把它剥掉,翻开,只吃肉,更甜,又很好玩。 百香果的话,不是特别爱吃酸的人会觉得太酸,可是它实在又很香。所以,其实把百香果破两半,用勺子把果肉挖出来放在可乐里。酸甜就正好,那些籽嚼着吃掉更是满口香味。如果能放上打碎的冰块,但在冰块融化之前喝掉就更棒了。 热馒头应该撕开夹红烧肉和油条。但只是把红烧肉和油条整个放进去是不够的,应该把它们分别剪成丁,然后把馒头分成至少三层,很整齐地摆进去。这样当你一口咬下去时,才不会因为肉或者油条一下没咬断而扫兴。 春游和秋游应该吃螃蟹。想想看世间的春游食品都是面包,充其量是午餐肉。当你坐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和你的狗一起,细细地,渐渐地,吃掉一只大螃蟹……[4] [4]从这一段里可以总结出来给人提建议的三步公式: 1. 直截了当说出你的建议; 2. 列举几个次等的建议形成对比; 3. 为你的建议描绘出一个最佳应用场景,令对方产生向往。就好像洗衣液广告里总是中产以上的家庭,俊男美女爸妈温柔地对待一身泥的孩子和狗,人们往往是冲着那样的一幅理想画面消费的。 学员崔浅仿写: 排队的时候就应该捧起一本书。大多数人不过用手机刷刷社交网络,充其量打个单机游戏,而我却低头捧一本纸张泛黄、繁体竖排的《红楼梦》,翻开最喜欢的某回细细重读,不仅引得后面的小姐姐侧过头来窥望,还一不小心就成了别人镜头里的文艺街拍。 坐火车可以吃锡纸包好的烤猪蹄,还要有刀叉。但是在阴暗充斥着康师傅味道的车厢里,打开一只飘香万里的猪蹄,可能会有危险。[5] [5]张春的这篇美食文贵在直写食物到极细微处,但她也常宕开一笔写,往往很俏皮,后文中还有多处。 杧果滴两滴酱油最好吃。阳桃蘸酸梅粉。这是在厦门学会的。 西红柿可以整只剥掉皮然后放水里煮,加各种各样的蘑菇。要多放几个西红柿呀。要煮好几个小时才好,最后那个汤只要放一点点盐,什么都不要加了。可以作为夏日消暑,冬季进补之佳品。 柠檬蘸细盐吮一口,然后喝什么都好喝。 咸味洋葱圈饼干上面沾着的大颗盐粒咬下来嚼,嘴里咸咸的,再一点点啃饼干。 橄榄吃生的,不要吃蜜饯也不要咸橄榄,当时非常涩,但过后口里生津会好几个小时。如果要约会要接吻,吃生橄榄比吃口香糖好多啦,会成为尝起来像蜜一样可口的人哦。[6] [6]俏皮。 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尝尝路边的植物,有时候有惊喜的……有一次我吃了一些辣木的叶子,打了一晚上的喷嚏,打到头晕。 狗粮普遍比猫粮好吃。但是都不怎么好吃。当小零食,加上伊利的麦香早餐奶还可以。但是吃多了可能也不好吧……不过有一次我吃到一种荷兰带来的狗咬胶……很奇妙……质量很好的感觉,可以拉很长的丝。很羡慕我的狗。[7] [7]好文章也不是全靠笔力的,个性奇特很重要。我所熟悉的出色写作者,往往也是特立独行者,有人甚至是行为艺术般地过着生活。 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拔一根长头发当牙线……头上应该长角的那个部位的头发最结实……[8] [8]古灵精怪,匪夷所思,语言的效率还很高,这么一说谁都知道是哪里。 遇到好吃的汤面,应该面要少一点,但是要把汤喝光,满足感特别强。 最喜欢的面,就是清水煮挂面,里面卧一整个蛋,几片青菜。放一丁点猪油下去,青菜、面条和鸡蛋的香味就都冒在面汤里了,再放一点盐,鲜得烫心。生病的时候,吃不到这碗面就好不了。所以我常觉得半死不活的,每次生病都没好全乎,心里剩一角装着乡愁。[9] [9]将某种食物与某个情境作强关联,乃人之常情,而用了双重否定的修辞“吃不到这碗面就好不了”,就比“生病的时候一定要吃到这碗面”更出彩些。后面将计就计开始说俏皮话,“常觉得半死不活的,每次生病都没好全乎”,可末尾一句“心里剩一角装着乡愁”又冒出忧伤的诗意。 正如本文开头的“冷热咸甜硬软一口吃到”,读张春的文字,也有类似的丰富体验。 方便面如果不能煮,在微波炉里转两三分钟也很好。每一根面都将成为半透明的样子筋道最好。任何牌子的方便面都可以。切忌水过多。我觉得最好吃的方便面是好筋道,可是现在买不到了。 白米粥的话,半筒米,一碗水的比例正好。几碗水就是几碗粥。煮粥分量不合适可是很麻烦的。关键是要查看一两次,搅一搅。煮到正在糊但还没有太糊,每一粒米都裂开膨胀并且米汤变白了,舀一下却分不开米和水的程度最好吃。盛到碗里稍凉片刻,但是要注意不要让它表面结出米皮。因为粥太烫令人生气,凉了也叫人伤心。在等粥凉的时间里,要专心而虔诚。欣赏它,渐渐成为最好吃的粥。[10] [10]又是宕开一笔的俏皮。下段也一样。 麦辣鸡翅啃完了以后,用手指头把掉到盒子里的渣渣粘起来吃掉,是很感人的。在古时候,那可能是人类对麦辣鸡翅表示感谢的仪式。 炒土豆丝,一根一根一截一截吃,比整筷子按到嘴里更好吃。 西瓜就不一样,最好吃的吃法是把籽剔得差不多,然后一大口咬下去,用舌头把整口西瓜压扁。很多西瓜汁一起冒出来,叫人眉开眼笑。吃西瓜的人最好是儿童,光穿着背心,整个头都扎到西瓜里去。满胳膊都是西瓜汁,胸口也有,连腿上也有的样子。作为儿童像那样吃西瓜,夏天的景象就非常完美。所以说长大会很麻烦,竟然长出了胸部。对吃西瓜的夏天来说是令人感到头疼的事。但不管怎么样,有许多人把夏天吃到第一口西瓜的日子当成普通的日子一样对待,叫人黯然神伤。那可是夏天正式开启的重要日子,否则它和其他的季节比起来有什么特别的呢。[11] [11]这一大段只有前面两句是在写西瓜的吃法,绝大部分篇幅都是在将西瓜与“夏天”作强绑定。“作为儿童那样吃西瓜,夏天的景象就非常完美”“吃西瓜的夏天”“夏天吃到第一口西瓜的日子……夏天正式开启的重要日子”。很好用的手法。 学员曾曼蓉仿写: 荔枝最好的吃法是,先剥开半颗皮,露出里面莹白Q 弹的肉来。吃荔枝的人最好是美女,轻启朱唇,将剥开一半壳的荔枝用牙齿噙出来;再轻仰脖项,松开牙齿,整个荔枝肉就噌溜一下掉进嘴里。最后咬上一口,等清甜汁液在口中慢慢回旋扩散。 六月之前是阴雨连绵的端午,之后是闷热焦躁的夏季,只有这六月是夹缝中的一线美好。没有荔枝的六月是不完美的,是缺少了微笑的杨贵妃。想象唇红齿白的美女那样吃荔枝,日子也瞬间晶莹剔透起来。不一会儿工夫,桌上的荔枝壳就会堆成小山的模样,深感今年在广东的六月真没白过! 苹果当然要精心切成块,用牙签插着吃。苹果会令牙齿出血,又可能会塞牙。但一定要花点时间切成大小相等的块。要不然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片的时候,会因为吃到大大小小不一样的苹果而分心,令人烦恼。 其实饿了的话吃烤青椒加面包也是可以作为主食的好搭配。这个搭配和馒头夹红烧肉风格有点类似的。 旺仔小馒头不应该很多一起嚼,太口干,而是应该一颗一颗地含着吃。因为有口水,它会在嘴里一下子塌掉。每次都会高兴得想说:“咦!”[12] [12]正如【萌物】所提及,“文学之永恒价值,就在于不厌其烦地传达最细微的人类经验,令阅读者生发出共鸣……” 在如此细微处人与人的相似与合拍,多么美好。 蜂蜜小麻花应该摆在桌上,略敲到碎,一小颗一小颗地吃。它应该成为一种办公室零食的。因为坐在格子间里把手一次次伸向显示器下面的位置,不需要仔细看就可以拿到它,装出若有所思的样子放到嘴里,盯着电脑慢慢地咀嚼。其实心里非常高兴,但是别人不会知道的。这样吃也不会显得很奇怪。蜂蜜小麻花不是很脆,所以不会发出声音的啦。这不是一种在家里专注地吃的东西。它只有在办公室里最有魅力。敲碎来讲,即使同事跑过来吃一点,也不至于一下就拿光了。 麻辣烫最好吃的时刻是宿醉后,已经吃了一些寡淡的白粥(是的这个时候变得寡淡了)[13],下午胃肠开始苏醒,开始饿却没有胃口,麻辣烫就是天赐的恩物令人感激,欲死的人生一点点苏醒过来。但如果是劣质红酒喝到吐,吃什么都没用了,只能默默忍耐。 [13]写作无所谓前后矛盾,错综龃龉才是人生常态吧,真诚坦率自有一种魅力。 莴笋最好吃的时刻在火锅里。尤其是牛肉汤的火锅。我有一次出去玩,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哭,然后擦干眼泪去吃牛肉火锅,独吃四份莴笋,吃饱又回酒店去哭。感到自己水分很充足。如果很悲伤的话,要多吃点莴笋。 爆米花刚出锅,稍凉以后还有温度,但是表面已经变脆了,表面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金色的奶油和糖的时候,每一颗抓起来,那硬硬的、一点点粘、还有余温的手感,就已经令人感动了。去电影院时遇到爆米花刚出来,我都会多买一桶。最好是在旁边观察一会儿。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电影院,不要买那剩下的一些。那种情况下,要等下一场电影才是。看着爆米花师去炸爆米花,出锅,然后求他给刚出来的那一锅。因为他会把新鲜的兑到旧的里面去,挑出最好吃的就大费周章了。不过应该注意去附近晃晃,不要让爆米花师知道你在等爆米花。不然他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爆米花师是一个很低调的职业。遇到太外向的爆米花师,他又会劝说你买不新鲜的那些,那是令人难堪的。 如果冬天可以烤炭火,要买一点红薯粉粉丝,一边烤着暖融融的火,一边拿着一根粉丝靠近炭火去烤,会看到它一点点膨化起来。要精心打理,靠太近会烧焦,太远又不能变蓬。如果蓬得太慢的话,中间的地方又会略硬。完美的状态应该是一下就蓬了,节奏应该类似力气很大的人一下就把长气球吹直。[14]单这样吃就很香脆,加上烤火的时候必定非常惬意,如果有这样既可以玩,又不会一下子吃饱的零食真是太好了。但是,这还不是最完美的,如果有辣椒酱蘸着它吃,天哪…… [14]【比喻】里提到过,好的比喻要本体喻体多重相似。这里的相似有: 1. 质地颜色——半透明; 2. 形状——长圆; 3. 膨化的节奏一致。 其实去电影院还可以吃糖炒板栗。因为吃板栗可以静悄悄地进行,又可以微微饱肚。糖炒板栗如果整个丢进嘴真是太为难了,要用门牙一层层咬下来才是。搭配糖炒板栗的最佳饮料可能是小布丁雪糕。如果不嫌麻烦,要带上保温桶,买好几个放在里面以免融化。这样即使是连看三场,外面天都黑了也不需要出去觅食。其实要想持续地吃下去,要甜甜咸咸地搭配,粉嫩微甜的糖炒板栗和奶香的小布丁是一个例外,一定要非常快乐才能承受,不然会吃到苦。也许爆米花是适合两个人的,而糖炒板栗和小布丁是适合一个人的电影院食物。市面上放在冰柜里卖的雪糕,好吃的太少了,每年都怀着不安的心情去小卖部查看,希望它不要消失。[15] [15]在这样的小事上怀着不安,每年都要去查看,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可以说,写作里举重若轻或举轻若重能出好效果。也可以说,一流作家具有忽略俗见直抵本质的能力,这样的“小事,本来就是重要的、值得书写的。 想到了纳博科夫在《俄罗斯文学讲稿》里评论托尔斯泰的一段话: “整个小说史(文学史)作为一个演化过程,可以说是对生命层次一个渐次加深探索的过程。很难想象公元前九世纪的荷马或者十七世纪的塞万提斯会如此详尽地描述生孩子的过程。问题并不在于某些事件或者情感在伦理或美学上是否适合描写。我想说明的问题是:艺术家,像科学家一样,在艺术和科学的进化过程中,一直在四处搜寻,并且每一代都会比其先辈知道得更多一点,以一种更敏锐更深邃的眼光更深入地洞察事物——这就是艺术的结果。” 石榴每一粒味道都不太一样,有一些颗粒饱满红润,有一些比较白而小,因为生长的程度有细微的区别,所以水分和味道各不一样。应该小心分成几瓣,手上拿一瓣,剩下的放到身边,一粒一粒地剥下来,体会着石榴真的不想被人吃的心情:它长成那个样子应该是为鸟准备的吧。[16]鸟虽然可以帮忙播种,但是我们人类也可以帮忙的吧。有时候会抱歉地这样想。如果是慢慢地骑车去海边,只有一点点渴的时候,它是忠诚的伙伴。一颗一颗细细地吃,感受它们彼此的区别,闻着几不可闻的清香,会好像乘着石榴的滋味掠过四季啊。 [16]适度拟人。 再复习一下鲁迅和阿城的文字: 鲁迅——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模样。 阿城——那索似有千钧之力,扯住两岸石壁,谁也动弹不得。 青椒是切成段以后,用滚烫的油一浇,一点点酱油放在里面,然后生吃。哪怕一次吃两斤辣到肚子痛得满地打滚也是值得的。含着眼泪想“再也不这样吃”可是在寂寞的时候还是会想吃的时刻。就算是要死也要冲的。青椒不可以是一般的菜椒,而是硬硬的、尖尖的,辣椒籽胀鼓鼓的,散发着辣死人的力气。泡在油里的辣椒籽也要吃光,那个是最最香的。刚开始只是在微微冒汗,辣椒籽吃下去,头毛才会奓开。 小时候吃得最多的几种植物:野蔷薇的嫩枝,剥开皮放到嘴里嚼。甜丝丝的清凉味道。春天嫩枝很多的时候,摘一把爬到树上吃。我有一个专门的树杈是躺着用来吃蔷薇的。吃它不能舍不得,因为在手里握久了会变软变热,就没有那么好吃了。现在想想,蔷薇被掐去嫩枝,不往高处长的话似乎会生得更繁茂。夏天它们开着非常漂亮的花,花瓣也可以嚼。秋天又长出鲜红的果实。[17]蔷薇很好。 [17]学员学慧仿写: 家乡遍地都是硕苞蔷薇,夏季开花,白色单瓣且大朵,在众芳摇落的乡间开得热烈又寂寞。秋季结果,暗红色香甜的小球,是覆盆子桑葚之后的最佳安慰。小心翼翼地避开茎秆上尖锐的刺,摘得一捧,兴冲冲地跑到小溪边清洗。揉搓去果实表面的柔毛,掀开顶部硕大的萼片,露出一个“洞口”,寻觅到三角石子向其中打钻,钻去里面细密的白色种子,因为种子坚硬且多毛,不能吃。只留下橙红的果肉,再洗净,就可以享用了。放一颗到嘴里嚼,浓郁的蜂糖香在口腔里弥漫开,还略带一点点酸。用现在流行的美食语言形容——“增添了层次感”。 芦苇还没有完全长出来的时候,拨开草皮里面是白色的芯。一整条。遇到特别肥的,水分简直接近甘蔗。甜度当然是完全不同,但那是沁人心脾的甜味。找它要伏在草丛里用手拨弄,一手不能完全按下去的,十有八九就是它了。拔出来的时候有“吱”的一声轻响。那一声越清,就越嫩。夏天时看到大部分芦苇还是长大成为一丛丛一蓬蓬的高大植物,简直是大吃一惊。怎么也想不出它们当时躲在了哪里。 蚕豆丰收也在春天,出来混的小孩每个人都要有一串蚕豆项链,特别豪华的还有蚕豆手镯。[18]大人们用蒸锅焖熟,用线穿起来做成项链,我们挂在脖子和手上,想吃就拉一个下来。所有的小孩都挂着蚕豆无所事事地坐在各处,你吃一个我的,我还你一个。焖熟的蚕豆皮很软,一捏就挤出来了,小孩子吃它会发出mia mia享受的声音。我注意到最近人们常常提起“薄荷色”,其实要是叫“嫩蚕豆色”好像会更美,那两种颜色非常接近。因为蚕豆的颜色好像更厚和柔软一点。这样感觉没什么道理,就是胡乱一说[1] [18]“出来混”“豪华”这两处都是大词小用,“出来混”是非常社会化的表达,但这里用在小孩身上。“豪华”一般形容的是黄金和钻石手镯吧,而这里是说蚕豆手镯。大词小用有反差,带来幽默效果。 也有小词大用。比如“戏说某某史”这样的体裁,通篇就是“小词大用”——谈论历史大事用屯子里家长里短的语言,要的也是反差的幽默。 [19]前面一本正经,甚至接近学术腔了,最后突然又懈下来。 想到【标点】表格里鲁迅那两段,“世界苦恼”“淡淡的哀愁”之后就是“啪!”的一声打蚊子。 最好吃的花是槐花和美人蕉。美人蕉的花朵一摘下来尾部就立刻渗出蜜,马上放到嘴里吸。红色的美人蕉比黄色的更甜。但是要留一些给蜜蜂和蝴蝶,所以一棵美人蕉只能摘一朵。 槐花要上树去吃,它太娇嫩了,轻轻一划就开始变黄。最好能将开满花的枝条拉到面前,将花咬下来,离开树它就变苦。可是要小心蜜蜂,有时候蜜蜂太专心了…… 很多东西用手吃都比用筷子夹好吃。 很多东西小口吃都比大口吃好吃。 我觉得当和食物相处的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理直气壮。不要因为内向而无法好好地品尝,也不要因为其他人都吃得很快就心慌,更不要因为旁边的人大声吧唧嘴而就此放弃。我们虽然吃得慢,但是也并没有做错什么,人多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地鼓起勇气。但最好还是能独自进食。 好了,现在我太饿了。我要去我的床上,思念着它们大家,然后哭着睡去。[20] [20]这个结尾是最早版本的结尾,也是我认为最好的。“哭着睡去”是一个“煞尾”。 助教牧棠:“用一个调侃的语气结尾,比再次升华和修饰要轻便,少做作。文章不能一直举重若重,尤其是散文,要有一点旁逸斜出的笔脉。” 张春在行文里就很懂得宕开一笔,旁逸斜出,但我佩服的是在结尾处她也有魄力这么做,效果竟然又是如此之好。 拱手佩服,学到了,学到了。 写作之难,在于如何精准、凝练、富有诗意的,用文字表达我们的内心。 写作之难,在于如何将杂乱无序的想法,体现在清晰、明了的文字里。 写作之难,在于公众号、小红书、豆瓣等内容平台盛行的当下,如何让自己的文字吸睛、亮眼、获取流量扶持。 解决这一切的开始,就是:去读,去练,去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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