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的故事(3推开心理学之门)

心理的故事(3推开心理学之门)
作者: 隋岩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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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355961

作者简介

隋岩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近年发表论文六十多篇,完成的科研项目主要有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和国家广电总局重点项目以及211课题子项目等,在研国家社科项目。

内容简介

古巴比伦的民间智慧 古巴比伦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和古代中国 、古印度、古埃及齐名。 古巴比伦文明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西方世界将人类文明的 发展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从古籍资料中可以发现,古 希腊人的文明并不是历史 上最早的人类文明,而是在继承古巴比伦文明的基础 上发展而来的。 公元前2350年左右,古巴比伦国王在今天伊拉克 首都巴格达南部90公 里的地方建立了古巴比伦城,成为古巴比伦王国和新 巴比伦王国的首都。由于 地处交通要道,古巴比伦王国不断扩展,成为幼发拉 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的 重镇,同时是西亚地区最繁华的都市。 作为古巴比伦王国最著名的国王,汉谟拉比通过 军事和外交手段扩张国 家,同时用法律来治理国民。他颁布了一部重要的法 典,史称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的序言中写道:发扬正义于世,灭 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 者不凌弱。汉谟拉比法典规范了医师、兽医、建筑师 和造船者的专业行为,并 对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法典描绘了三个合法 的社会阶层:精英阶层、 平民阶层和奴隶阶层。每一阶层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 务,即使是奴隶,也拥有 合法的权利,如可以和自由民结婚,最终获得自由。 古巴比伦人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宗教,但是,宗教 中的神不过是统治阶级 的投影,本质上是拥有土地的贵族。在神话故事中, 神就像是管理庄园的管家 一样,在庄园里安排劳动分工,对不同级别的神进行 监督。神本是人为的存 在,神灵世界的秩序必然随着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 而变化,当巴比伦王国形 成,君主专制制度加强之后,神灵内部的民主制度也 发生了变化。 国家统治者喜欢假托神的命令传达自己的需要和 意志,这样的做法在古 代世界各国非常普遍。汉谟拉比曾在一篇碑文中写道 :“当安努和贝尔授予我 治理苏美尔和阿卡德之权时……”安努和贝尔都是古 巴比伦神话中的人物。在 制定法典时,汉谟拉比对外宣称是法律之神沙马什亲 自制定和颁布的。现存的 汉谟拉比法典上,就刻有汉谟拉比从沙马什手中接过 法典的浮雕像。国王喜欢 将自己的行动归结于最高神的决定,他本人不过是神 意的执行官。世界文明具 有惊人的相似度,与两河流域相隔万里,此时处在夏 商时期的华夏文明,奴隶 制君主们也喜欢用这种方法巩固自己的统治。 巴比伦人在发展经济、社会和军事的同时,也创 造了属于自己的文化, 比如,他们创造了从1到60的数字,直到今天,我们 依然将秒和分钟分成60 等份。在文化、教育方面,哲学、心理学的思想陆续 出现在古巴比伦文明中。 人类的服从行为不是天生存在的,但是,人类会 在心理暗示、忸怩、顺 从的倾向下表现出服从行为,人类正是在这一基础上 被组织起来的。巴比伦的 国王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利用人类受 到统治后产生的顺从倾向 引导人们的选择。 汉谟拉比法典代表了古巴比伦的司法制度,在 282条的法律条文中,国 王对各种恶行提出了惩罚的规范,如“倘人毁他人之 目,则毁其目”、“倘人断 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是对伤害行为进行惩罚的标准 ;“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 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则 是对诬告他人的惩罚。法 典并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有心还是意外,而是用残酷 的原则让人受到皮肉之苦 和屈辱,“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让买方小心提 防”是这部法典最著名的 两个原则。 古代的国王被臣民视为天神的代表,因此,汉谟 拉比也宣称法典反映的 是神的愿望,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 神的诅咒。即使他不能亲 眼见到的罪行,全知的神也会对其进行惩罚,更重要 的是,神的惩罚是非常严 厉的。愚昧的民众向来对神明心生恐惧,统治者们则 通过建立权威形象、制造 神话和虚构故事控制了人们的行为。 汉谟拉比的策略就是将法律的执行归结于上帝授 权,对被上帝惩罚的恐 惧会让民众顺从法典的规定。这些规定一旦进入日常 生活并付诸实践,民众的 行为就会进一步得到强化。成年人的行为由权威塑造 ,孩子的行为由成年人塑 造,漫长的渐进过程使得所有人趋于顺从,上帝的权 力在祭祀、行刑、惩罚等 仪式中得到了维持。 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