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与中国社会(精)/大家小书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精)/大家小书
作者: 萨孟武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原售价: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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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00120493

作者简介

萨孟武(1897一1984),名本炎,字孟武,福建福州人,政治学家。中学时代留学日本。1921年,入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系,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924年,回国后在上海以译书、撰文为生。1930年,在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行政系任教授。1946年,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1949年后,曾任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中国社会政治史》《中国政治思想史》《<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西游记>与中国古代政治》《<水浒传>与中国社会》等。

内容简介

梁山泊的社会基础 一流氓集团 在中国历史上,有争夺帝位的野心者不外两种人 ,一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等是。二是流氓,如刘 邦、朱元璋等是。此盖豪族有所凭借,便于取得权力 ,流氓无所顾忌,勇于冒险。 豪族所凭借的是什么?吾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 是唯一的生产工具,也是唯一的权力基础。但是四民 之中,农民最苦。吾国的遗产继承制,以诸子均分为 主,纵是大农,一传再传之后,土地亦必细分,由大 农变为小农,土地的生产已经不能维持一家的生活, 而租税又以田赋为主,农民受了苛税的压迫,结果便 如晁错所言: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 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亡日休息……勤苦如此,倘 复被水旱之灾……赋敛不时……当具有者半价而卖, 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 宋时司马光亦说: 农民值丰岁,贱输其所收之粟以输官,比常岁之 价或三分减二,于斗斛之数或十分加一,以求售于人 。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田赋)不已,欲 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 卖牛。无田可售,不免伐桑枣,撤屋材,卖其薪,或 杀牛卖肉,得钱以输官。一年如此,明年将何以为生 乎?农民穷苦如是,豪族则乘农民的穷苦,兼并了许 多土地。豪族多出身于官僚,依政治上的权力,以武 断于乡曲。春秋时代已有“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 、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 人……以作乱……杀子驷(当国)、子国(司马)、 子耳(司空),劫郑伯以如北宫”之事。降至秦代, 商鞅变法,“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 者无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虽然西汉初年曾 徙郡国豪杰以实园陵,然而强宗大族的势力并不少衰 ,吾人观刺史以六条问事,其中一条乃察“强宗豪右 ,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一条又察“ 二千石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即可知之 。然此压制未必就有效果,宣帝时代有“宁负二千石 ,无负豪大家”之言。到了东汉,“豪人之室,连栋 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三国时代 ,北方则“大族田地有余,而小民无立锥之地”。南 方豪族亦“势利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牛羊掩 原隰,田池布千里”。此种兼并经南北朝而至隋唐, 虽然北朝及隋唐均施行公田之制,然田之分配并不平 均,而豪族且有封固山泽之事。唐自永徽以后,“豪 富兼并,贫者失业”。降至宋代,即在梁山泊草寇尚 未出现以前,“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 成俗,重禁莫能止焉”。而他们又无科输,国家复将 他们所免缴的田赋分配给平民负担,故史云:“强宗 巨室阡陌相望,而多无税之田,使下户为之破产。” 这种豪族不必自己耕耘,可将土地借给佃农,按时收 租,遨游都市,上结官府,下交游士。一旦天下有变 ,他们常筑坞堡以自卫。而有野心者则可率其部曲, 做争夺帝位的豪举。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