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检索实用指南

类案检索实用指南
作者: 刘树德,孙海波
出版社: 北京大学
原售价: 69.00
折扣价: 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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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322994

作者简介

刘树德,又名邵新,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审判员,法学博士,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研究员、教授、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和审管办从事刑事审判、司法调研、司法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参与案例指导、裁判文书说理和类案检索等制度设计和文件起草。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热问题与冷思考》《无理不成“书”——裁判文书说理23讲》等三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孙海波,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青年学者,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南加州大学访问学者,出版《裁判对法律的背离与回归: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新论》《疑难案件与司法推理》,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并译有《法哲学》《法官如何裁判》《使人成为有德之人》等著作多部。

内容简介

后记 伴随着人们使用案例意识的觉醒,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开始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确立案例指导制度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越来越重视对各类典型性案例的参照,并且这种案例使用活动也渐渐迈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从字义上来分析,“案例”虽来源于案件,但“案件”并不直接等同于“案例”。只有当案件中凝结了对某类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时,才能妥当地将其看作一个“案例”。所谓“判案成规”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里的“规”其实就是一种作为法律规则具体化的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特定程序遴选、编纂和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所蕴含的裁判要点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在这类问题解决上的基本立场,对下级人民法院处理类似问题能够发挥普遍的指导性效力。伴随着指导性案例数量的增多,法官、当事人、代理律师以及检察院等多方主体已经开启了使用案例的良好局面。 为了更好地推进案例制度的稳健发展,解决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顽疾,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发布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在特定情形下应检索类案并制作检索报告。该意见发布之后,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就类案检索中的一些具体制度进行了细化。 该意见的内容相对丰富,明确了类案的定义及判断标准、类案强制检索的具体情形、类案检索的平台及信息化建设、类案检索的范围及顺序、制作类案检索报告、诉讼参与人提交类案及法官回应、类案的参照和类案裁判冲突的协调等。以上部分内容规定得仍较为笼统,比如类案的判断标准,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如何具体操作有待进一步的解释和研究,《类案检索实用指南》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完成的。 本书兼具理论与实践特色,写作主线紧扣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的精神和内容。一方面挖掘类案裁判的相关理论,另一方面就类案检索的相关制度及实践操作通过实例加以分析。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丰富既有的案例学术理论,更期待它能对实践中如何进行类案检索和参照提供一定的指引。 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的宝贵平台,感谢陆建华老师的策划和责任编辑费悦女士的付出。本书是合作成果,由刘树德、孙海波、高尚、赵英男、孙跃、雷槟硕共同完成。各位作者克服了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通力合作,在此一并致谢! 类案检索是一个全新的问题,本书是一种探索性的尝试。作者们能力有限,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请学友们批评指正!如果有建议,请不吝赐教:sunhaibo@cupl.edu.cn。 孙海波 2021年5月27日 于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 司法解释提出了要求:2020年7月3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等四类情形的案件进行类案检索。 作者参与了制度设计:刘树德法官参与了最高院案例指导、裁判文书说理和类案检索等制度设计和文件起草。 内容实用、指导性强:从实践使用和操作的角度,阐述检索类案的前提和情形,结合图示,展示法官、公诉机关、当事人和律师如何检索和发现类案、如何判断案件的相似性、如何制作类案检索报告、如何参照适用类案,为司法实践中类案的办理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