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边馀墨(精)

法边馀墨(精)
作者: 贺卫方
出版社: 法律
原售价: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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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60798

作者简介

贺卫方,1960年生,山东烟台牟平人,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和国内多所大学名誉或兼职教授。研究和教学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等。除本书外,主要著作和译作包括《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2002)、《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2003)、《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法律与革命》(合译,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法律出版社2008)、《比较法律文化》(合译,三联书店1990/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合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四手联弹》(合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0)、In the Name of Justice: Striving fo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2)、《逍遥法外》(中信出版社2013)等。 入选:《中国青年》杂志评选的“可能影响21世纪中国的100个青年人物”(2000),《南方人物周刊》当今50位著名公共知识分子(2005),美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年度全球百名思想家(2011),德国《商报》(Handelsblatt)世界25位思想家(2014)。

内容简介

日本人的秩序感 一个法治国家的建立,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立 法能否反映社会和人性的需要,各种公权力是否得到 宪法和法律的有效限制,司法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公 正追求,还有司法与执法是否具有足够的效率确保违 法行为得到及时追究,案件的处理不仅是非分明,而 且富于效率。此外,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 密切关联;国民普遍的秩序意识,不仅遵守法律,在 日常生活中形成自觉地遵守各种准则的习惯,也是法 治的重要基础。 一般国人到日本访问,都会对日本人严格遵守秩 序留下深刻印象。各种排队井然有序,行人之间谦恭 有礼,垃圾分类严格规范,电动扶梯上,站者与急于 前行者左右分边(东京是站者靠左,京都是站者靠右 )。下雨天进入地铁站的人们,手中的伞个个都是收 起扣紧,无一例外。除非极端的雨雪天气,公交汽车 都能严格地在设定好的某时某分到站。在城市里,往 往十天半月都听不到一声汽车的鸣笛叫。凡此种种, 与其说是秩序意识,不如说简直成了一种集体的无意 识。 自从国际范围内公共场所禁烟以来,日本也严格 划定禁止吸烟的区域,不过跟我们以及欧洲北美比较 颇有些自家特色。例如很多国家是室内禁烟而露天自 便,但日本却规定除了特定区域外,马路、广场、公 园、小巷等露天地段也一律禁烟,反而是在一些楼房 中特设吸烟室。在我国,高速列车上一律禁烟,但是 ,在日本,奇妙——或许你也可以说是富于人情味— —的是,新干线快速火车里特别有两节车厢为吸烟车 厢。餐馆禁烟,但麦当劳和肯德基店里居然设有可以 让瘾君子边啃汉堡包边喷云吐雾的吸烟间。 日本总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国度,在对待秩序的态 度上也不免令人难解的冲突。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的 描述许多人都耳熟能详:“日本人生性极其好斗而又 非常温和;黩武而又爱美;倨傲自尊而又彬彬有礼; 顽梗不化而又柔弱善变;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忠 贞而又易于叛变;勇敢而又怯懦;保守而又十分欢迎 新的生活方式……”在历史上,日本也发生过一些对 现行秩序的反抗行动,不过,那些反抗也带有鲜明的 日本特色。 例如,在幕府时代,处在大名、将军、武士税赋 重压之下的农民贫困潦倒,纷纷起而反抗。据历史记 录,在德川幕府统治的两个半世纪里,来自农民的反 抗与起义达到260次之多。有时候,起义有相当的暴 力色彩,但是也有很温和和理性的,诸如只是把请愿 书递交到将军或藩主的手中,并不诉诸暴力。幕府受 理这样的诉求,作出判决。大约一半的判决结果是农 民胜诉。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即便是幕府判决 胜诉,带领农民造反的领袖却必须因为对封建忠诚秩 序的破坏行为而受到处罚,甚至被判死刑。在刑场上 ,起义领袖被砍头,农民们默默地围观。无论是遭到 砍头者,还是那些围观的民众,都平静地面对这一切 。这是法律,也是秩序。但另一方面,这样的死者又 被作为英烈,建祠堂,行祭奠,当局并不禁止民众对 死者的悼念和颂扬。 之所以如此,当然是由于日本传统社会特定的阶 级结构。中国早在隋唐时代就建立了科举取士的体制 ,由此实现了社会身份的流动性。于是,士农工商并 非以血缘纽带传递,士可以经商而致富,商可靠读书 而为官,官可能因中落而务农。甚至皇帝也不是完全 以血缘为依归。早在战国时代就形成的天命流转说, 造成皇帝轮流做的普遍信仰。每当皇帝暴虐无道,民 众贫不聊生,孟子的话——“贼仁者谓之‘贼’,贼 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 纣矣,未闻弑君也”——就会响彻在很多人的耳畔。 揭竿而起、改朝换代就变成了道德上完全正当的义举 。 不过,从日本人的观念看,这种“彼可取而代之 ”的观念却难以接受。他们总是恪守着不同阶级各守 本分的信条。天皇被称为“云上人”,无人可以取代 。士农工商,相互分离,难以形成阶级之间的身份流 动。幕藩体制之下,藩主是世代继承的封建主,并非 中央任命之官员,于是形成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划 分和一定程度上的地方自治。当身份无从改变,人们 就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在日本幕末著名国学家本居 宣长看来这正是日本的优越性所在,他批评中国国无 定主,正由于“没有固定的主子……因此人心险恶, 风气杂乱,因为一旦夺取国家,身份低下的臣子也可 以直接成为主君,地位高的人防止地位低的人夺位, 地位低的人则想乘机而动,互为仇敌,所以自古以来 国家难以治理。” 所以,日本人对社会秩序的不满和反抗,就带有 一种反抗与顺从兼而有之的复杂色彩。1936年发生的 “2·26事件”中,那些狂热的“皇道派”年轻军官 为“清君侧”,发动以“昭和维新,尊皇讨奸”相号 召的兵变,凌晨闯入首相、内大臣、大藏相等人私宅 ,将这些高官们杀死或重伤。几位军官将曾削减军费 的前首相、现任大藏相高桥是清枪击刀砍,残忍地杀 死。面对哭泣的高桥夫人和一群目瞪口呆的仆人,行 刺的中尉居然还满脸歉意地说—— “对不起,打扰你们了。” P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