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吉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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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强势民主/西方政治理论与实践书系/人文译丛
ISBN: 7206049680
来自于诸如自由、独立、自足、自由市场和隐私权之类带有无政府主义 观念的政治哲学可以用下面这个口号来概括,即“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 政府”。管得最少的政府当然是那种什么都不管的政府;惟一的好国家也就 是那种“逐渐消亡”的国家(在这种意义上,作为自由主义者的马克思也具 有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如果我们不得不痛苦地选择某种政府,那么“管得 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学说就体现为限制统治者权力和统治权范围 的宪法保障与约束。依据霍布斯认为最多的自由只存在于“法律沉默的地方 ”的准则,大多数自由主义的宪法基本上都将政府特别地限制到被委任的权 力范围内,而将所有其他权力(用美国宪法的第十次修正案的说法)保留在州 和人民手中。自由主义民主来源于个人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重要标志就在于 ,民族国家担负着证明其运用某种权力的正当性的责任。 持无政府主义观点的自由主义者始终试图解决古典自由主义者的问题, 即我们如何才能发展出(在卢梭经典表述中的)“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够 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 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 以往一样的自由。”然而,对这些自由主义者而言,至关紧要的规定就是人 们“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因为首先维护他们先前的自由对政治联合体而 言是惟一的正当理由。卢梭本人不是无政府主义者(虽然他富有浪漫主义色 彩的名声),他选择将天赋自由重新定义为公民自由和道德自由的方式来处 理其中的紧张关系,同时使用服从自己来作为解决内在困惑的关键。相反, 自由民主派都坚持天赋的或者消极的自由;他们认为除了限制或者否定所有 的政府之外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案。因为,对他们而言,自由和国家权力是相 互排斥的,这种两难困境是无法解决的。 自由民主派的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他们经常看起来对“自发 市场”中的权力和冲突的反应如此迟钝。由于自由民主派坚持认为“自然” 意味着“自由”,“共同体”意味着“强制”,所以他们很难接受共同体可 能支持某种形式的自由,或者自然能够导致某种比在民主政治中更为隐蔽的 强制与冲突的观点。当代自由主义者反对大政府的主张,坚持认为私人领域 是平等竞争的典范,而个人自由只能是实践早期社会契约论所向往的理想。 因此,与其他倾向相比而言,无政府主义的特性使得自由主义民主的政 治理论非常不完善,分裂和肤浅,并且在政治实践中表现得非常脆弱。我们 即将讨论的现实主义和最小政府论则试图纠正这些趋势。但是,这些影响并 没有使得自由主义者更多地改变私人领域中的权力,或者更加灵活地创造出 理想的民主政治,或者更加敏锐地感受到社会对人性的推动作用,或者更加 清楚地意识到公民共同体所具有的实现革新、解放和正义的能力。正因为无 政府主义者的特性表现得就像是一个反对国家暴政的哨兵,所以我们心怀感 激之情。但是,对于公共的共同体和正义而言,它也是一种顽固的障碍,同 时这种反对本身则是引起上述遗憾的原因。 P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