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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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解读与应用
ISBN: 9787516427514
王益谊 博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卓越贡献奖”获得者。现任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标准化战略与政策、标准化理论与方法、合规管理标准化等研究。 杜晓燕 副研究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标准化原理与方法领域负责人、合规管理标准化研究方向负责人。主要从事标准化理论、原理和方法研究,以及合规管理标准化研究。 吴学静 博士,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合规管理标准化的研究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并推广合规管理标准在各领域的应用。ISO/TC 309组织治理技术委员会注册专家。
第一节 国际合规管理的发展与演进 人们较普遍地认为,合规管理的产生及发展过程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公司治理实践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本节将对国际上合规管理的起源、演进及演进特点进行介绍。 一、合规管理的起源 合规管理最初属于企业内部为督促员工遵从商业道德以预防商业贿赂和腐败而确立的内部治理方式,后来部分国家政府要求企业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对管理者和员工开展合规培训和整改教育,以达到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目的。 1973 年,美国的监管机构开始提出企业的合规问题以及对企业的反洗钱合规要求。1977 年,美国颁布了《反海外腐败法》,该法主要致力于建立企业反腐败合规内控体系,禁止美国企业在海外业务中贿赂当地政府官员,此可谓聚焦于反腐败领域的“小合规”。为了推动企业的合规风险管理,美国于1987 年颁布了《联邦量刑指南》,首次将企业犯罪的量刑与合规风险管理挂钩。2002 年,美国安然与世通破产案事件直接导致了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敦促企业建立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美国行政监管机构开始建立实质性的企业监管机制。2004 年修订后的《联邦量刑指南》重申了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可以减轻处罚的原则,其中提到的合规管理要点,对全球合规管理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美国合规管理相关制度与实践,不仅为本国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推动了各国政府达成国际反腐败的统一准则,对其他国家立法、国际组织相关政策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国际层面,1976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制定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准则》,涉及劳资关系、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及反腐败等方面,这是最早的国际组织规范企业合规商业行为的规则;1997 年,OECD 制定了《国际商务交易活动反对行贿外国公职人员公约》,并于2010 年发布了《内控、道德与合规最佳实践指南》,成为大型跨国企业商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合规管理准则;2003 年,联合国颁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2004 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修订发布了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呼吁全球企业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等方面的基本原则,是全球范围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的里程碑;2010 年,英国颁布了《反腐败法案》,提出充足的合规程序和制度可以协助公司免责;2016 年,法国颁布了《萨宾第二法案》,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建立反行贿的合规管理体系,否则企业和高管要遭到处罚,即使没有发生行贿事件。 本书旨在通过对ISO 37301的产生、标准条文的解读以及应用等内容的深入分析,架起标准与企业合规管理实践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