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98.00
折扣价: 66.70
折扣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释义
ISBN: 9787521634907
王爱立,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下设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担任主编,刑法室副主任黄永、许永安、二级巡视员王宁担任副主编,参加本书编写的还有张义健、黄星、伊繁伟、王瑞、马曼、骆程、张金勇、王雷、纪文哲、刘筱彤、张宇翔等同志。 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对反间谍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对修订反间谍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落实反间谍法的实践要求作了解读。
深入学习贯彻反间谍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反间谍工作 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反间谍法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坚定态度,对深化新时代反间谍斗争、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安全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反间谍法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能力水平,坚决护航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一、修订反间谍法的重大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反间谍法的修订出台,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和“国家安全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安全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修订反间谍法,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通篇鲜明体现了坚持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制度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隐蔽战线落地生根,对深化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运用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当前,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外部环境和安全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对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各种间谍活动的新主体新行为新危害多元复杂,传统安全风险和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迫切需要完善我国反间谍法律制度,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反间谍法的修订出台,为新形势下防范打击各种间谍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基石。 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2015年国家安全法为统领,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接连出台,110余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构建形成,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反间谍法》的修订出台,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完善,为新时代新征程谱写“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之治”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推进隐蔽战线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直以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与隐蔽战线事业紧密相连、息息相关。1983年,国家安全部成立之初,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这是关于国家安全机关性质和职权的第一个法律文件。1993年,十年磨一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国家安全专门法律。2013年,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国安委,统筹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2023年,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反间谍法的全面修订,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隐蔽战线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二、修订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 2014年反间谍法施行以来,对于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部法律源于1993年国家安全法,主体内容已施行30年。面对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需要,原反间谍法存在的间谍行为界定不清晰、防范制度不健全、执法赋权不完善、法律责任不匹配等问题日渐突出,亟需全面修订完善。这次修订反间谍法,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更加突出政治引领。反间谍工作本质上是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事关政权巩固、国家安危,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这次修法,将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推动党的领导入法入规,从法律上落实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增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反间谍工作指导思想并贯穿法律全篇,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反间谍斗争实践;明确“国家建立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反间谍工作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工作顶层设计,更好运用制度优势打好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 精准界定间谍行为。科学界定间谍行为范围,及时纳入法律管制范畴,是实现依法打击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各类间谍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危害更加严重。这次修法,立足更加精准“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增加了网络间谍、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针对第三国的间谍行为,明确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属于间谍行为。通过进一步清晰界定间谍行为的内涵与外延,更加准确划定了合法非法的行为边界,既有利于保护和促进正常对外交流合作,又有利于依法惩治间谍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促发展和保安全的良性互动。 构建安全防范体系。反间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惩更要防,必须把加强安全防范作为基础工作和前端环节。这次修法,针对原反间谍法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增加“标本兼治”作为反间谍工作的基本原则,增设“安全防范”专章,全面压实各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监督责任,完善重点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制度,畅通公民举报间谍行为渠道,从法律上对“防什么”“谁来防”“怎么防”作出系统性规范。 全面规范查处措施。反间谍工作政治性、专业性、斗争性很强,既要科学合理赋权,依法保障执法部门及时有效发现处置间谍违法犯罪行为,又要严格规范限权,确保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各项执法权。这次修法,针对间谍活动的敌情变化和突出特点,完善了反间谍执法必需的调查处置措施,为开展新形势下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同时,反间谍法对执法情形、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证件等作出一系列明确规范和限定,对国家安全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强化教育震慑作用。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引导公民和组织自觉守法,是我国重要的法治原则。这次修法,一方面鼓励教育挽救,对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对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追究。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惩治,对涉及间谍行为的轻微违法行为,明确规定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明确帮助他人实施间谍行为、单位实施间谍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加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处罚种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织密法网。 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也是锻造新时代国安铁军的基本要求。这次修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2023年4月,国家安全部向全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三、落实反间谍法的实践要求 这次修订反间谍法,是对长期以来反间谍工作经验规律的系统总结,也是新形势下深化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指引。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这一系列工作原则是开展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开展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必须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中央国安委主席负责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国家安全机关“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最根本的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隐蔽战线作为巩固和捍卫党的执政地位的特殊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特殊力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必须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危害政治安全的活动,努力铲除境内影响政治安全的土壤,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从政治安全高度统筹各领域安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密防范其他领域安全风险与政治安全问题交织、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坚持积极防御方针。将积极防御作为反间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和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正义性。反间谍工作实行积极防御的方针,目的是防御,就是要坚决防范打击危害我国家安全的各种间谍活动,坚决反对对他国实施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既维护本国国家安全,又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关键要积极,就是要坚持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有效的而不是盲目的开展反间谍斗争,确保各项工作建立在对安全形势的科学判断上、建立在对斗争规律的准确把握上、建立在对战略策略的精准运用上,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发挥专群结合优势。专群结合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隐蔽战线的生动体现,是反间谍工作长期积累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发扬。要进一步提升“专”的能力,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全面提升国家安全干部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高效发挥专门机关的专门作用。要进一步打牢“群”的基础,坚持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内涵、新形式、新办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打好反间防谍人民战争。 落实依法惩治要求。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是开展反间谍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严把法律关,开展执法活动、作出执法决定,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决策依法、程序合法。要严把证据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规范收集、固定、使用证据,确保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办成铁案。要严把权责关,既要强化有权必有责的意识,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又要树牢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依法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实现标本兼治效果。间谍活动往往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危害性大,反间谍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实效性。要以惩促治,坚持“打的一手更狠”,及时发现间谍活动线索,严厉打击间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以防促治,坚持“防的一手更严”,坚持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制度落实、追责问责等多措并举,提升全社会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要以技促治,坚持“科技的一手更强”,把握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对国家安全工作带来的颠覆性特征,以科技创新应对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的“险”与“难”,提升运用科学技术开展反间防谍、防范化解风险的效能。 四、加强反间谍法的学习宣传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加强反间谍法的学习宣传,是推动法律落地实施、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要系统学习。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刻理解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学好用好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深入学习反间谍法作为当前重点,全面把握修订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践要求等,做到精准掌握、熟练运用。把系统学习履职必须的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学习国家安全领域和其他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成效。发挥各级国家安全机关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能力。 要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使依法办理典型案件的过程成为全民的法治公开课。要充分利用“报网微屏端”等传播载体,广泛运用公益广告、电影电视、普法读本等不同形式,以人民警察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颁布实施等为重要节点,以主流媒体、防线组织、教育基地、网络平台等为主要阵地,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要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新闻、广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落实宣传教育责任,推动国家安全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做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 要优化环境。法治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的社会基础。要打造国家安全法治文化,深入总结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法治文化与国安文化融合发展,为国家安全依法之治提供不竭精神源泉。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交流,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故事,讲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故事,增进国际社会对法治中国的认识和认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