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融资实操指南

PPP项目融资实操指南
作者: 编者:宋映忠//张廷军//李勇成//覃强镔//陈青松|责编:许寒
出版社: 中国市场
原售价: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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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PPP项目融资实操指南
ISBN: 9787509219393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 对于PPP项目的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贷款安 全的考虑,通常会要求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提供抵 押、质押、保证等。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贷款前PPP 项目建设并未完成,没有形成实际资产,无法以PPP项 目提供抵押和保证,因此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提供财产抵 押,并由社会资本的股东按股比提供担保或寻求担保公 司的支持。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会要求以PPP项 目的特许经营收益权作为质押,这便涉及特许经营收益 权质押的法律特征问题。 关于PPP特许经营收益权的质押,实践中还存在较 大的争议,主要是PPP特许经营收益权能否质押以及法 律效力问题。 2015年12月初,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第11批指导性案 例中的第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 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 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发布,困扰社会资本、金融 机构的疑惑终于被解开。该案例对于特许经营权收益权 能否质押等司法实践难题作出了明确规范,统一了裁判 标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案例7-1】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长乐市建设局为让与方、 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市政公司”) 为受让方、长乐市财政局为见证方,三方签订《长乐市 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建设经营合同》,约定长乐市建设 局授予福州市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长乐 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特许权,并就合 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2004年10月22日,长 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亚新公司” )成立,该公司系福州市政公司为履行《长乐市城区污 水处理厂特许建设经营合同》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2005年3月24日,福州市商业银行五一支行与长乐 亚新公司签订《单位借款合同》,约定:长乐亚新公司 向福州市商业银行五一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用途为 长乐市城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借款期限为13年,自 2005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5日。同时,还就利息及逾 期罚息的计算方式做了明确约定。福州市政公司为长乐 亚新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福州市商业银行五一支行与长乐亚新公司、 福州市政公司、长乐市建设局共同签订《特许经营权质 押担保协议》,约定:福州市政公司以《长乐市城区污 水处理厂特许建设经营协议》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为长乐 亚新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五一支行的借款提供质押担 保,长乐市建设局同意该担保;福州市政公司同意将特 许经营权收益优先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长乐亚新公 司的债务,长乐市建设局和福州市政公司同意将污水处 理费优先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长乐亚新公司的债务 ;福州市商业银行五一支行未受清偿的,有权依法通过 拍卖等方式实现质押权利等。上述合同签订后,福州市 商业银行五一支行依约向长乐亚新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