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变迁史论(第3卷1949-1978)(精)

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变迁史论(第3卷1949-1978)(精)
作者: 编者:王景新//冯开文//车裕斌|总主编:宋洪远
出版社: 清华大学
原售价: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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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2522546

作者简介

王景新 教授、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生于1953年4月,湖北沙洋人。现任发展中国论坛副主席,浙江农林大学中国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名村变迁与农民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原主任,区域经济学省重点学科负责人。主要从事村域经济转型发展、农业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合作经济学、新型城镇化研究;先后发表各类专著编著类、论文类文稿300多篇。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理事,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中国乡村社会史研究会副会长。

内容简介

第一节 解放后土地改革的准备和条件 第二节 土地改革的过程和措施 第三节 土地改革的完成和成就 第一章 农村土地改革 第一章 农村土地改革 23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领导了多次土地革命。早在大革命 时期,在湘、鄂、赣三省地 区就出现了大规模的打倒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推 翻地主阶级的政权和武装的涉及 土地问题的农民运动”。但总的来说这是一次自发的 农民运动,中国共产党并未真正 参与领导这次农民运动,并且规模也很小。就实质意 义上讲,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领导 的第一次土地革命应该是在国共十年内战时期。《中 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在中 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大会 批准和决定没收地主及大私有者 的土地。这次土地改革其实简单地总结就是要“打土 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毛泽 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是制定了 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 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 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 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 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同时通 过这次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农政 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了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证 。 基于苏区土地占有不均及广大贫雇农缺少土地的现实 情况,对土地进行分配,推 行土地改革,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苏区民生问题的唯 一选择。通过对土地的重新分配, 可以使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从而改善他们 的生活状况,同时,解决了贫雇 农阶层的民生问题也可以调动起他们参与革命的热情 ,有利于争取群众目标的实现。 在土地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在面对农村中的雇农、贫 农、中农时,不难看出中国共产 党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即偏向于其中的贫雇农 阶层。这在土地分配标准的变化 中表现得尤为明显。1928年3月,中共中央第37号通 告要求:“以年满十六岁能自耕 种的人为一个劳动单位,每一劳动单位平均使用土地 (酌量各地情形决定亩数),其 余的土地按照各劳动单位所属的四岁以上的人口之多 寡平均分于劳动单位使用。”1929 年的《兴国土地法》提出分配土地有两种标准:一是 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 本书分晚清至民国(1840―1911年)、民国至新中国成立(1911―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农村改革开放之前(1949―1978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1978―2012年)四个分册,全景式展现了传统农业在近代化、现代化过程中的演进更迭、发展变化,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变迁的漫长画卷,揭示了近代化、现代化对中国农村变迁的影响,展现了制度变迁对农村变迁的巨大作用,对未来我国农村制度变迁提供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