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西安交大
原售价: 22.00
折扣价: 0.00
折扣购买: 培根随笔/经典阅读解读点评
ISBN: 9787560551210
第三章 论宗教之统一 你可能或多或少地了解过宗教,那么宗教是什么 ?宗教的统一会带来怎 样的影响呢?本文中培根对于宗教统一提出了自己的 一点点忠告。 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的主要纽带,故保持其自身 的真正统一是件幸事。 对异教徒而言,关于宗教的争论和分歧乃闻所未闻之 恶行。其原因是异教徒 的宗教更在于仪式典礼,而非在于某种永恒不变的信 仰。因为他们的神学宗 师都是些诗人,所以不难想象他们崇奉的是何等宗教 。但那位真正的上帝自 有其特性,即他是一个“好忌妒的上帝”;因此对他 的崇拜和信仰既容不得龙 蛇混杂,亦容不得分一杯羹。鉴于此,笔者得简单谈 谈教会的统一,谈谈何 为统一之好处,何为统一之限界,以及何为统一之手 段。 统一的好处尚有两点(除取悦上帝这首要的一点 之外):一是就教门外的 俗人而论,一是对教门内的会众而言。对于前者,教 门内的异端邪说和宗派 分裂无疑比任何丑行都更为丑恶,甚至比仪典不纯还 更有辱宗教;盖如在正 常人体内,关节之受创或脱臼比血脉违和更糟,教会 的宗教事务亦复如此。 故而统一之破裂最能阻俗人并驱会众于教门之外。所 以当听见有人说“看啊, 基督在野外”,而有人则说:“看啊!基督在屋内” ,即每逢有人在异端集会处 寻找基督,而有人则在教堂外面寻找耶稣的时候,那 个声音须不断响在世人 耳旁,“勿要出去”。那位(其特殊使命使他对未皈 依基督者特别在意的)异 邦人的导师曾说:“若有外乡人进来,闻尔等言杂语 异,人家岂不说尔等癫狂 耶?”而要是那些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闻知教会里有 这么多冲突矛盾,其结果 肯定也不会更佳,那无疑会使他们远避教门而“坐上 嘲讽者的席位”。这不过 是从如此严重的问题中引证一区区小事,但它也充分 暴露了异端之丑陋。有 位讽刺大师在其虚构的一份书目中列出了《异端教徒 的舞蹈》这个书名;因 每个异端教派都自有其独特的舞姿或媚态,而这些姿 态只会引起世俗之徒和 腐败政客的嘲笑,那类人天生就爱鄙视宗教事务。 至于统一对教内会众的好处,那就是包含无限神 恩的和平;和平可树立 信仰,和平可唤起爱心,教会表面的和平可升华成人 们内心深处的和平,从 而使人把炮制和翻阅争辩之作的工夫用来撰写和披览 修行积善的华章。 说到统一的限界,这种限界之真正确定至关重要 。眼下似乎有两个极端。 在某些狂热派眼中,一切和平言谈都可厌可憎。“和 平与否,耶户?——和平 与你何干?站到我身后去罢。”狂热派所关心的不是 和平,而是拉帮结派。与 之相反,某些老底嘉派信徒和态度冷漠者则以为他们 可以不偏不倚,可以巧 妙地用中庸之法来调和教派纷争,仿佛他们可以在上 帝与世人之间作出公断 似的。这两个极端都必须避免,而若能用以下两句说 法相反的箴言来正确而 清晰地解释救世主亲自订下的基督教盟约,上述两个 极端就可以避免。这两 句箴言分别是“不与我们为伍者即我们的反对者”和 “不反对我们者即与我 们为伍者”,这就是说,要辨别区分何为信仰中有关 宏旨的实质问题,何为不 纯然属于信仰而仅仅属于见解、礼仪或概念分歧的枝 节问题。这事在许多人 看来也许微不足道并且已经解决,但倘若此事之解决 少些私心偏见,那它就 会受到更普遍的欢迎。 限于本文篇幅,笔者就此仅提供一点忠告。世人 得当心勿以两种争论分 裂上帝的教会。一种是争论之要点无足轻重,不值得 唇枪舌剑,大动肝火。 因为正如一位先哲所说:“基督的衣袍的确无缝,但 教会的衣袍却五颜六色”, 他随即又讲:“就让这衣袍多色吧,但不要将其撕裂 ”。由此可见,统一和划 一是两个概念。另一种争论是所争之要点事关重大, 但争到头来却趋于过分 玄妙,以致争论变得技巧有余而内容不足。善断是非 并善解人意者有时会听 到一群愚氓争长论短,并深知那些人的不同说法实则 言殊意合,然而他们却 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既然人与人之间因判断力不同 会造成上述情况,那我 们难道不可以认为:洞悉吾辈心思的上帝完全能看出 世人的某些言论殊实则 异曲同工,从而对双方的意见都予以认可?关于这类 争论的性质,圣保罗在 对提摩太的告诫中已有精辟的阐述:“别卷人世俗的 空谈和被人误以为是学问 的荒谬争论。”世人爱炮制子虚乌有的奇谈怪说,并 为其贴上新鲜的术语,而 且贴得那样紧,以致本应支配术语的内容反被术语支 配。和平或统一亦有两 种赝品:一种是基于愚昧无知的和平,因为在蒙昧之 中,形形色色的宗派均 可和平共处;另一种是靠调和根本矛盾而拼凑的和平 ,因为在这样的和平中, 真理与谬误就像尼布甲尼撒王梦中那尊偶像脚里的金 和土一样;二者可互相 黏附,但绝不会融为一体。 说到实现统一的手段,人们务须当心,切莫在实 现或加强宗教统一的同 时废除并损害了仁慈博爱之大义和人类社会的律法。 基督徒有两柄利剑,即 精神之剑和世俗之剑,在维护宗教信仰的事业中,二 者各有其相应的功能和 职权。但我们不可拿起第三柄利剑,那就是穆罕默德 之剑或与之相似之类。 换言之,即不可凭金戈铁马传播宗教,或凭血腥迫害 强迫人心,除非目睹有 人公然诽谤教会,亵渎上帝,或把宗教活动混于反对 国家的阴谋;我们更不 可鼓励煽动性言论,姑息阴谋和叛乱,把利剑授予各 类想颠覆顺应天意之政 府的民众;因这样做无异于用第一块法版去砸第二块 法版,从而以为世人皆 基督教徒,好像我们已忘了他们是人。在看到剧中阿 伽门农忍心用亲生女儿 献祭那一幕时,诗人卢克莱修曾惊叹:“宗教居然能 诱人如此行恶!” 若这位诗人能知晓法兰西那场大屠杀或英格兰的 火药阴谋,那他又当作 何语?恐怕他会变得更加安于享乐,更加不敬神明。 P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