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九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物权法(第九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作者: 杨立新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原售价: 65.00
折扣价: 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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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0326757

作者简介

杨立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参加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的立法工作,全程参与《民法典》立法。

内容简介

物权法是财产法,这是其区别于人格权法和亲属法的基本特征之一。
自罗马法以来,民法一直分为人法和财产法,由此形成民法的两大支柱:一是人身权利,二是财产权利。调整人身关系的民法规范被称为人法或者人身权法,调整财产关系的民法规范被称为财产法或者财产权法。物权法属于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因而属于财产法,其规范的是基于财产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民法中,规范财产关系的不仅有物权法,还有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和继承法。债权法是规范动态财产关系的民法部门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既具有财产性质又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但是,其调整的主要方面是财产关系,因而被置于财产法的范畴,是关于无形财产的法律。继承法兼有财产法和身份法的性质,但是以财产法的性质为主,因而属于财产法。在这些法律中,物权法是最主要、最基本的财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