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法律
原售价: 5.00
折扣价: 0.00
折扣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ISBN: 9787519755577
法律出版社创建于1954年,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等荣誉称号。60余年来,法律出版社秉持“为人民传播法律”的主旨,以“传播法律信息,推动法制进步,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职责,与中国的法制建设同行并进,完整记录了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创建至今总出书品种已逾万种,教育培养了几代法律人才队伍,推动了法学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为广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识与工具资料。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称其他检验机构)”。 (二)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商检机构可以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国家商检部门对前述检验机构实行目录管理。” (三)将第八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四)删去第二十二条。 (五)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其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六)删去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