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新星
原售价: 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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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ISBN: 9787513346306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