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家庭决策视域下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同发展研究(精)

农户家庭决策视域下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同发展研究(精)
作者: 吕新发//李紫烨//王腊梅|责编:王丽丽
出版社: 九州
原售价: 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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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2505602

作者简介

吕新发,1969年4月生,河北保定人。河北金融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方向的研究工作,主持三项省级课题,出版两部专著,发表核心论文二十多篇。 李紫烨,女,河北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农村发展研究 王腊梅,女,河北涿州人,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持参与总行级、省级支付结算、货币信贷和外汇调查报告二十余篇。在支付结算、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外汇检查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参加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省局大案要案的检查和取证工作,得到总局表扬,多项创新工作得到认可,被全省推广学习。在《金融时报》《河北外汇》《当代银行家》等期刊上发表文章多篇。

内容简介

第一章 我国农户城市梦与国家农业现代化目标为什么难以实现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但它不同于自然规律,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它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需要各级政府、市场体制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制定促进、支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另一方面,作为联结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节点的农户,要做出有利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家庭生产生活决策。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国家和农户的共同目标。就这三化而言,无论哪一化,都涉及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农户是关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枢纽,是将这三化串联起来的共同因子。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农业农民有重要影响和显著作用;另一方面,农户对工业化、城镇化的影响和作用也会做出反应、调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对家庭经济社会行为做出新的决策部署和资源配置优化。 因此,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际上是市场、政府和农户三方的资源博弈和利益分成。政府在制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的同时,还要利用制度、政策、市场和法律等手段,引导农户做出有利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决策及行为。为此,必须研究农户在工业化、城镇化大趋势作用下,在政府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的激励和约束中,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如何根据自身家庭实际状况进行经济社会选择、决策和行为,并分析这些决策和行为对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各种影响,由此调整和改革政府的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第一节 农户城市化梦和国家城市化目标及实现程度 一、城市化 (一)城市化的定义 城市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产物,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城市化是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与成果,表现为农业人口向城市集中、非农产业向城市集聚、非农用地向城市集中、城市生产生活方式扩散的动态过程和静态成果,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时空聚集现象,是在过程中实现经济、人口和文化空间聚合的状态。城市是人类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美好生活的集中承载地,相比于农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成本要低很多。 城市化是“城市”和“化”两个词的合成。城市是指与农村、乡村相对而言的具有聚集性、规模性、先进性、便利性、经济性的人类赖以生产、生活、生存的一定地域与形态,表现为高大漂亮的房屋、干净整洁的街区、繁荣发达的商业、多元多样的文化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中心。农村村落一般是人们在生活中不自觉地自然聚集而形成的,但城市一般是经过专门的规划设计,布局与功能分区较为科学合理、更适宜人类生产生活的大型聚落。古代城镇大多数为单功能中心,如交通中心、商贸中心、军事中心、政治中心等,很少有城市集多功能、多中心于一身,且古代城镇是以手工业和小农业为经济基础,而现代城市则是以发达的机器生产和现代服务业为基础。现代城市发展虽然也以政治需要、经济需要、交通需要、商贸需要为动力,但更多的是以机器大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发展动力。 “化”具有变化、转化和化成两重意义。变化、转化是指事物由一种状态转向另外一种状态的过程、趋势。化成则是这种转化、变化的成果产物和外在表现。由唯物辩证法可知,转化都是对立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显然城镇化是指农村向城镇转化、变化并变成城镇的意思,具体表现为新城镇的产生和旧城镇的发展。前者为城镇数量的增长,后者为城镇规模的增长。 有关三农问题的学术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