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0-9岁儿童训练与培养方案)/夏洛特·梅森家庭教育经典

家庭教育(0-9岁儿童训练与培养方案)/夏洛特·梅森家庭教育经典
作者: (英)夏洛特·梅森|译者:程红艳//李春玲
出版社: 中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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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2348745

作者简介

夏洛特·梅森(1842-1923)英国著名教育家、“教育之家”创始人。她毕生奉献于儿童教育事业之中,倡导“面向所有儿童的自由教育”理念。她写作的“夏洛特·梅森教育经典”一直成为西方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南。 梅森出生于英国北爱尔兰的班戈尔,儿童时代基本是在家庭接受教育。当她16岁,母亲离世,次年父亲病故。梅森开始就读于一所教师培训学校,获得一级证书。此后来到英格兰沃辛市戴维逊学校教书。从事教学期间,她一直探索其“面向所有孩子的自由教育”的教育理念。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她提出这种“自由”教育理念是何等可贵! 1880-1892年,梅森开始为学生们编写系列地理教材,受到学校的欢迎。她应邀请到英格兰南部奇切斯特市的一所教师培训学院进行演讲,并在那儿呆了五年多时间。这些年她不断演讲,倡导其自由教育理念,这些演讲,促成了《家庭教育》一书的诞生。她同时创办了一本期刊《父母评论》,与父母教育联盟的成员保持联络。 1891年,梅森来到安布尔赛德,创立了“教育之家”,专门培训女教师及其他儿童工作者。父母联盟推广至全英国,并成立了父母联盟学校。更多的家长得以充分理解和运用的梅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她不断总结自己的研究与发现,写作了更多教育图书,如《父母与孩子》、《学校教育》、《我们自己》、《性格的培养》、《自由教育的哲学》等,成为家长们必读的教育经典。

内容简介

CHAPTER 1 儿童是社会的财产 对于社会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抚养和指导儿 童,在学校中是如此,在家庭中更是如此,因为更多 的是家庭的影响决定着人们的性格和职业生涯。为人 父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任何提升、尊严都不能和 它相比。 ——夏洛特· 梅森 那些受过教育的女性往往能获得较高的地位,其 基本标志就是她们对于工作的不断增长的欲望,而社 会也需要这种女性的工作。目前,由于教育更加普及 ,所有有能力参加工作的女性开始成为职业女性,她 们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工作时间,即使不是面临挣 钱的压力,也愿意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儿童是公共财富现在,对于社会而言,最重要的 工作就是抚养和指导儿童,这在学校中是如此,在家 庭中更是如此,因为更多的是家庭的影响决定着人们 的性格和职业生涯。为人父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任何提升、尊严都不能和它相比。独生子女的父母也 许应珍视孩子给世界带来的福祉。不过,由于承担着 这样的责任,他们就不能自由地说:“我可以按我自 己的想法去做。”确实,儿童应更多地被当作是社会 的财富而不是一种个人财产,他们被托付给父母,并 且为了社会的利益而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过,这 种责任并没有在父母中间平等地分担,未来的社会更 多地是依赖于现在的母亲而不是父亲,因为是母亲对 儿童进行早期角色指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听说 伟人们都有好母亲,也就是说,母亲抚养子女,即使 对那些冷漠的儿童也不会改变她们严肃的职责。 母亲应该“爱”其子女裴斯泰洛齐认为,“造物 主赋予母亲在儿童发展方面第一监护人的资格,…… 对她们所提出的要求就是——爱。……造物主已经给 予小孩天然所具有的官能,但是主要的方面仍然没有 决定下来,比如心脏、头、手等怎样被利用起来呢? 它们将服务于什么机构呢?答案之一涉及到与你的生 活如此接近的幸福或痛苦的未来,因此母爱是教育的 第一动因。” 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我们的责任,由于越来 越多的母亲受了更高程度的教育且变得更为称职,她 们毫无疑问地觉得6 岁前儿童的教育,除了她们自己 以外,几乎不能托付给任何其他人。她们把它当作自 己的事业——也就是说,如同男人们在他们的职业中 一样,勤奋、端正和守时。 母亲应该知道她们在从事什么工作,这将会完全 支撑她的工作。她对于教育理论以及这些理论所赖以 为基础的儿童本性的状况,不能只具有一些道听途说 的知识。 儿童的教育“极不完善” “对儿童的教育,” 赫伯特·斯宾塞说道,“体育、德育和智育等是很有 缺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这样,因为父母缺乏正确进 行教育的知识。当最为复杂的问题由那些很少思考其 解决所需要的原则的人承担时,我们又能期望什么呢 ?对于制鞋业、建筑业,对于轮船或发动机的驾驶, 长期当学徒是必要的。那么,人类身体和心理的发展 过程如此的简单,以至于任何人都可以毫无准备地对 它进行调控吗?如果不是,如果这一过程比其固有的 本性更为复杂,并且对它进行调控是如此的困难—— 那么对这样的任务不加准备,岂不是很成问题吗?最 好牺牲成绩而不是忽略所有这些本质的指导。……对 于正确抚养儿童,有关生理学第一原则的知识和心理 学的基本原理是不可缺少的。……以下是一些无可争 辩的事实:儿童身心发展遵循某些法则,除非这些法 则在某种程度上被父母所认同,否则希望不可避免地 是要破灭的,除非他们严格遵循这些法则,否则会导 致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缺陷,只有当他们完全遵循这些 法则,才能达到较为完善的成熟状态。因此,所有将 成为父母的人都应该努力学习这些法则。” 父母通常是怎样着手工作的父母最初本能地把儿 童当作是一块未书写的白板,并下决心按其意志进行 书写。慢慢地,儿童的各种性情开始显现,很少有自 己的方式。起初,每种个性的表现都是很奇怪的。儿 童一看到他的父亲就会显得很愉快,他的表情会因母 亲而变得阴沉,这往往令我们感到奇怪。但是,当小 孩能像他们一样表现出真正的人类行为,有感情、欲 望和意志时,这种新奇感就会消失,当可以像鸭子潜 入水中一样沉湎于书籍之中,或者参加到那种使其成 为男子汉游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会习惯于这一状况 。到那时,父母为儿童包办一切的观念就开始转变。 一旦他能自己做主,他将会得到鼓励。看到小孩像花 开一样不断地成长,则是父母亲最大的快乐。儿童影 响自己越多,父母就会发现,不论是爱、思想还是身 体上的需要,他可做的就越少,而只能给他们提供便 利的食物。现在,我们也许已经注意到,父母需要做 的仅仅是供养,儿童知道该怎样去调适自己。父母所 需要做到的是,他们所供养的东西是健全的和有营养 的,无论是以图画书、课文、伙伴、面包和牛奶还是 以母爱的方式。这就是大多数父母所理解的教育,按 照他们自己的爱好与程度,给儿童们以更多的营养、 爱以及文化。他们任其自然,让人类的本性自由发展 ,任由环境和遗传来改变它。 事实上,对于儿童而言,没有比这种“巧妙的停 滞”更好的了,儿童能按其本性成长或者得到父母的 帮助,是再好不过的了,只要不溺爱他,让儿童按其 天性发展会有很大的好处,而并无明显的不良后果。 但是“任其自然”这种观点,并没有完全反映父母的 本意——它没有真正涉及影响人类不断发展的法则。 涉及儿童时,没有什么是琐碎的,他看似愚蠢的 话语和行为方式有着重要的意义。正是在无限细微处 ,我们应该看出其重要的意义,教育的最大可能性和 正确方向,都暗含在儿童的思想这一开放的书本之中 。 在老一辈中,教师会经常提到“家庭是国家的细 胞”。这一术语中包含有很多教育思想,但这只存在 于表面,整体大于部分,整体包含部分,属于部分, 决定部分,正因如此,儿童是国家的财产,由国家来 抚养,最好是为了国家,而不是按照父母亲个人的意 愿。而法律是用于惩罚罪犯,用来表扬那些做好事的 人,因此,父母虽有教育孩子的自由,但我们也应该 记住,儿童是国家的财产,抚养儿童是所有人的职责 ,甚至那些未婚的和没有小孩的人,他们担任的角色 不只是“旁观者”。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