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可任性

有权不可任性
作者: 李松
出版社: 新华
原售价: 39.00
折扣价: 26.91
折扣购买: 有权不可任性
ISBN: 9787516619537

作者简介

李松,云南蒙自人,2001年进入新华社工作,先后为内参编辑、新华网北京频道总监,现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尤以调查性深度报道见长。 在《瞭望》、《半月谈》、《人民日报》、《环球》等刊物发表作品数百篇,多数被《文摘报》、《作家文摘》、《报刊文摘》、《中国剪报》、《联合早报》、《国际时报》等海内外报刊转载,多篇入选中央党校培训教材。其作品多次获“新华社新闻作品奖”,多篇产生过重大社会影响。 已出版的著作包括:《中国隐性权力调查》、《中国社会诚信危机调查》、《中国社会病》、《诚信:中国社会的第一项修炼》、《中国一定能:用核心价值观托起未来》等。

内容简介

警惕政令不畅“堰塞湖”现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通知, 从2013年8月1日起,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 档案收费、船舶证明签证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 取消和免征。这些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 举措,获得社会普遍赞誉。 公众更期待这些举措能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得到贯 彻落实。 这种期待是有根据的。2011年1月30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 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从当年2月1日起,在全国 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但是两年过去,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一项调 查显示,在为数不少的地区,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这 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在收取,只不过方式更具隐 蔽性和欺骗性。比如将明收改为暗收,将收费改为罚 款;将有关收费转到下属或关联单位收取,等等。 这就是政令不畅。有些地方或部门对改革常常阳 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往下逐层 递减,当抵达公权架构的末梢,不少遭遇“变通执行 ”,甚至演变成明目张胆的“有令不行”。 行政事业性收费“停而不止”,主要有两大原因 :一是有些地方或部门利益至上,长期收费“获益” 已尝到甜头,而取消收费损及自身利益。二是以往通 过收费已集聚了一批“食利群体”,取消行政事业性 收费,仅安置这类群体,财政支出就不可小视。 当前,不少重点领域改革蓄势待发,中央正在力 推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期通过大力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为经济转型升级添后劲增活力。其中 ,批量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是重要的改革举措之 一。 在此背景下,如果此类改革举措在地方遭遇“空 转”,沦为“一纸空文”,不但会让惠民政策被截留 ,减损民生福祉,而且会削弱政令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更严重的是会导致政府部门缺失社会公信和人民群 众拥护,动摇行政支撑。 因此,为避免政令不畅出现“堰塞湖”现象,有 必要从防止滥用权力的制度建设人手,除大力推进政 府信息公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外,需要完善 政策法规执行监控系统,增强政策执行监控机构的权 威性,对政令执行不力者严惩不贷,让乱作为者“丢 人丢官”,以确保政令畅通。 同时,每项改革政策的出台,还须适当考虑补偿 地方的利益流失。以最大限度分摊改革成本,从而有 效扫清改革阻力。 第三方评估力破政策“中梗阻” 2014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了打 通抓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 “中梗阻”,决定对国务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开展全面督察。这次督察,既有各级政府的自查与实 地检查,又要引人“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 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得到了公 众的欢迎与支持,但一些好政策在基层难以得到“足 额”落实,以致出现中央开会“议”了事,“决”了 策,但下面没有“行”,导致基层不见“效”。这其 中,既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理解不够、对问题重视 不够的原因,也源于有些政策本身触及了既得利益群 体的利益,导致政策在落实环节被“层层消解”。 从中国以往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来看,政策制 定者或执行者的内部评估居多。由于缺乏独立性,评 估不仅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甚至还成了个别地方 政府或部门自我吹嘘的契机,异化为“上有政策、下 有对策”的“遮羞布”。如果评估仍然限于“体内循 环”,政策落实的“肠梗阻”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得 到解决。 这次国务院提出对政策落实“引入第三方评估和 社会评价”,正是通过引入“外力”,割断了政策实 施义务主体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 联系”。专业评估组织、媒体舆论、研究机构、一般 社会组织和公众等“第三方”的介入,可以避免政策 执行过程中被偷换概念或执行随意性等问题,同时还 扩大了公众有序参与的途径。 当然,要让第三方评估成为裁判,就必须让第三 方评估机构具备“裁判员”的“资质”。一方面,第 三方评估要具有独立性,不能成为“黑哨”。另一方 面,第三方评估结果还要发挥实际影响力,即找出来 的问题要与问责机制“对接”,所提建议也要有过硬 的渠道落实。 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也离不开各项配套 措施的跟进。比如。第三方评估的弱点在于信息劣势 ,因此需大力推进地方政务的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 市场尚不成熟,与之相关的法律还须完善;由于政府 部门与第三方评估之间客观存在利益冲突,还须在政 策框架下通过多主体评估相互参照、公开招投标等加 以规避,等等。 只有评估到位,那些“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的“庸政者”和“懒政者”,才会打消“不求过得 硬、只求过得去”这种敷衍了事的心态,中央出台的 各种政策措施,才有望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民生。 P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