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学史/崇文馆

中国伦理学史/崇文馆
作者: 蔡元培
出版社: 崇文书局
原售价: 18.00
折扣价: 9.62
折扣购买: 中国伦理学史/崇文馆
ISBN: 9787540331450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第二章 唐虞三代伦理思想之萌芽 伦理思想之基本 我国人文之根据于心理者,为 祭天之故习。而伦理思 想,则由家长制度而发展,一以贯之。而敬天畏命之 观念,由是立焉。 天之观念 五千年前,吾族由西方来,居黄河之 滨,筑室力田,与冷酷之 气候相竞,日不暇给。沐雨露之惠,懔水旱之灾,则 求其源于苍苍之天。而以 为是即至高无上之神灵,监吾民而赏罚之者也。及演 进而为抽象之观念,则不 视为具有人格之神灵,而竟认为溥博自然之公理。于 是揭其起伏有常之诸现 象,以为人类行为之标准。以为苟知天理,则一切人 事,皆可由是而类推。此 则由崇拜自然之宗教心,而推演为宇宙论者也。 天之公理 古人之宇宙论有二:一以动力说明之 ,而为阴阳二气说;一以 物质说明之,而为五行说。二说以渐变迁,而皆以宇 宙之进动为对象:前者由 两仪而演为四象,由四象而演为八卦,假定八者为原 始之物象,以一切现象, 皆为彼等互动之结果。因以确立现象变化之大法,而 应用于人事。后者以五行 为成立世界之原质,有相生相克之性质。而世界各种 现象,即于其性质同异 间,有因果相关之作用,故可以由此推彼。而未来之 现象,亦得而预察之。两 者立论之基本,虽有径庭,而于天理人事同一法则之 根本义,则若合符节。盖 于天之主体,初未尝极深研究,而即以假定之观念推 演之,以应用于实际之事 象。此吾国古人之言天,所以不同于西方宗教家,而 特为伦理学最高观念之代 表也。 天之信仰 天有显道,故人类有法天之义务,是 为不容辨证之信仰,即所 谓顺帝之则者也。此等信仰,经历世遗传,而浸浸成 为天性。如《尚书》中君 臣交警之辞,动必及天,非徒辞令之习惯,实亦于无 意识中表露其先天之观 念也。 天之权威 古人之观天也,以为有何等权威乎。 《易》曰:“刚柔相摩,鼓 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 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 始,坤作成物。”谓天之于万物,发之收之,整理之 ,调摄之,皆非无意识之 动作,而密合于道德,观其利益人类之厚而可知也。 人类利用厚生之道,悉本 于天,故不可不畏天命,而顺天道。畏之顺之,则天 赐之福。如风雨以时,年 谷顺成,而余庆且及于子孙;其有侮天而违天者,天 则现种种灾异,如日月告 凶、陵谷变迁之类,以警戒之;犹不悔,则罚之。此 皆天之性质之一斑见于诗 书者也。 天道之秩序 天之本质为道德。而其见于事物也 ,为秩序。故天神之下有 地祗,又有日月星辰山川林泽之神,降而至于猫、虎 之属,皆统摄于上帝。是 为人间秩序之模范。《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 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此其义也。以天道之秩序,而应用于人类之社会,则 凡不合秩序者,皆不得为 道德。《易》又日:“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 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 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 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 礼义有所错。”言循自然发展之迹而知秩序之当重也 。重秩序,故道德界唯一 之作用为中。中者,随时地之关系,而适处于无过不 及之地者也。是为道德之 根本。而所以助成此主义者,家长制度也。 家长制度 吾族于建国以前,实先以家长制度组 织社会,渐发展而为三代 之封建。而所谓宗法者,周之世犹盛行之。其后虽又 变封建而为郡县,而家长 制度之精神,则终古不变。家长制度者,实行尊重秩 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 暨之以及于一切社会也。一家之中,父为家长,而兄 弟姊妹又以长幼之序别 之。以是而推之于宗族,若乡党,以及国家。君为民 之父,臣民为君之子,诸 臣之间,大小相维,犹兄弟也。名位不同,而各有适 于其时地之道德,是 谓中。 古先圣王之言动 三代以前,圣者辈出,为后人 模范。其时虽未谙科学规 则,且亦鲜有抽象之思想,未足以成立学说,而要不 能不视为学说之萌芽。太 古之事邈矣,伏羲作《易》,黄帝以道家之祖名。而 考其事实,自发明利用厚 生诸述外,可信据者盖寡。后世言道德者多道尧舜, 其次则禹汤文武周公,其 言动颇著于《尚书》,可得而研讨焉。 尧 《书》曰:“尧克明峻德,以亲九族,平章 百姓,协和万邦。黎民于 变时雍。”先修其身而以渐推之于九族,而百姓,而 万邦,而黎民。其重秩位 如此。而其修身之道,则为中。其禅舜也,诫之日“ 允执其中”是也。是盖由 种种经验而归纳以得之者。实为当日道德界之一大发 明。而其所取法者则在 天。故孔子曰:“巍巍乎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 乎民无能名也。” 舜 至于舜,则又以中之抽象名称,适用于心性 之状态,而更求其切实。 其命夔教胄子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 而无傲。”言涵养心性之法 不外乎中也。其于社会道德,则明著爱有差等之义。 命契曰:“百姓不亲,五 品不逊,汝为司徒,敬敷五教在宽。”五品、五教, 皆谓于社会间,因其伦理 关系之类别,而有特别之道德也。是谓五伦之教,所 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 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其实不外乎 执中。惟各因其关系之不 同,而别著其德之名耳。由是而知中之为德,有内外 两方面之作用’,内以修 己,外以及人,为社会道德至当之标准。盖至舜而吾 民族固有之伦理思想,已 有基础矣。 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