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知识产权
原售价: 88.00
折扣价: 63.40
折扣购买: 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
ISBN: 9787513079822
张小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余年,现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经济犯罪调查与侦查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国家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课题项目、中央政法委、北京市法学会课题项目3项,主持和参与北京市、学院教改课题5项。著有《无罪推定权利论》、《法律文书写作指南-以二审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为例》等著作
一、法院书记员的知识素养 法院书记员的知识素养是指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为了完成法官交办的各项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配合法官助理完成相应的审判辅助业务性工作,书记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具备的素质养成。具体来说,法院书记员的知识素养包括法律专业知识素养、秘书专业知识素养和书记员工作知识素养三部分。首先,作为法院书记员,虽然不要求其像法官那样掌握全面、系统、精深的法学理论知识,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并以此为根据对案件的性质、责任作出判断和认定,但也需要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懂得基本的法律概念与原则,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不但要比较系统地掌握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知识中实体法的基本内容,还要掌握三大诉讼法律知识,保证工作中能正确理解法律概念、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其次,法院书记员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的秘书,这就要求法院书记员还要掌握基本的秘书实务、办公实务、办公自动化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心理学、口才表达素质,掌握秘书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公文写作,熟悉办文、办事和办会常用程序与方法,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与维护。最后,法院书记员应系统掌握书记员工作的原理与实务,掌握不同案件不同审判程序中书记员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任务,具备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和庭后文书校对、文书送达及立卷归档的职业素质。 该书以培养学生筑牢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基本知识体系,掌握书记员岗位所需具备的全面技能,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树立公平正义、廉洁奉献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