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税鉴

天下税鉴
作者: 姚轩鸽
出版社: 九州
原售价: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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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天下税鉴
ISBN: 9787510889332

作者简介

姚轩鸽,著名财税伦理学者,《南风创》2012年度人物,中国伦理学会理事,陕西省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被广东财经大学、三亚国家政治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聘为客座教授或研究员。发表时评、随笔三百余篇,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出版《税道苍黄》《优良税制论》《税道德观》《大国税事》《天下税鉴》等九部作品。

内容简介

王安石财税变法“流产”的根本原因 围绕王安石变法的得失成败,近千年来不知耗费了多少智者的心血。得出的观点与结论,褒贬不一,莫衷一是。究其原因,不是失之于评价标准的相左与分歧(比如,终极评价标准与具体评价标准等),就是失之于评价对象的模糊与复杂(比如,具体行为或变法者的品德等)。至于变法流产的根本原因探讨,结论更是五花八门,甚至大相径庭。笔者认为, 王安石变法,包括财税变法的流产或失败,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变法挑战了财税治理的终极目的。 1. 变法流产之首要原因 王安石变法是从熙宁二年(1069 年)开始的,至元丰八年(1085 年)神宗驾崩之后渐止。新法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理财,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 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二是整军,主要包括保甲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置将法等;三是育材,主要包括更定贡举法、太学三舍法等。就理财一项而言,笔者以为,王安石财税变法 流产或失败之首要原因在于,财税变法将财税活动的具体目的等同于财税治理的终极目的。 一切社会创建各类制度的终极目的,不论古今中外,本质上讲,都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这样,王安石财税变法的终极目的也只能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这意味着,不论是对王安石新法本身优劣的评价,还是对其变法得失成败的评价,都只能以此作为终极标准。否则,就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无谓争论之中。然而,王安石财税变法的终极目的或指导思想恰恰背离了这个终极目的——不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而是从当时赵宋利益集团的特殊财政危机与社会危机出发,将财税变法的终极目的或指导思想定位在了“聚财”和“富国强兵”方面。这一变法的思想认识基础,几乎贯穿于王安石变法的 始终,主张变法要以“理财”为终极目的。这一认识,王安石早在 1058 年的知常州任上就已经形成,他曾上《万言书》 指出时弊的要害在于“患在不知法度”,“患在治财无道耳”; 认为“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认为“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并提出了“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a 的治政理财原则。这样, 一旦自己有机会实现早年心愿和变法理想时,就毅然决然地将这一认识作为财税变法的指导思想,将其视为终极目的, 以为“凡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b 而这一主张也正合神宗皇帝之意,乃下旨给予支持与肯定:“政事之先,理财为急。” 结果,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活动就在“聚财”和“富国强兵”的方针的指导下,伴随着王安石渴望建功立业的个人梦想,叩响了挑战财税治理终极目的的扳机,开始了抗衡财税治理基本规律的乌托邦式的大动员。问题是,一切向事物规律挑战的结果可想而知。变法不久,就由于误把财税行为的具体目的当成财税变法的终极目的而自食其果。对此,当时就有人指出,认为王安石的诸项新法就本质而言是聚敛之术,其目的在于“聚敛害民”;也有人虽然承认王安石的理财思想是兴利之道,但却是“剥民兴利”之策。事实上,这已经成为熙宁、元祐时反对王安石变法一派质疑新法的主要根据和观点。甚至从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也都支持这一观点。比如,丘濬在批评青苗法时就说:“尚其以义为利,而毋专利以殆害哉。”d 顾炎武也赞成批评王安石“趋利而不知义”的说法。a 而王夫之在《宋论》一书中对王安石变法也有同样的批判,认为:“君子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小人之道,有必为,无必不为。执此以察其所守,观其所行,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故王安石之允为小人,无可辞也。”b 当然,这并不否认王安石变法中的利民考虑,只是说,就其变法的终极目的而言,在于“聚财”和“富国强兵”, 不在于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 因此,由于变法指导思想背离了财税治理的大道,变法虽然实现了敛财、聚财目的,但却距离财税变法本该遵循的终极原则,越来越远。因此,变法成了害民、剥民之举。正如司马光所言,这些财富“不取诸民,将焉取之”?范纯仁也在向神宗的上疏中说 :“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给神宗的《尚书解》中又说 :“其言皆尧、舜、 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 !”d 就是说“国富”的代价是民穷且贫,民怨沸腾。这个结果,其实就是变法指导思想与定位偏离大道规律的必然结果。 或许,就具体的聚敛目标而言,只要手段狠,不顾长远,不顾百姓生死,敢于竭泽而渔,短期内几乎都不难实现。问题在于,聚财不是变法的根本目的或终极目的,它仅仅是具体财税行为的目的。如果本末倒置,自会南辕北辙,走入歧途。 而且,这种指导思想错误所导致的恶果还在于,在赋税使用方面更是远离老百姓的生存与生活,通常主要用于争霸战争和官僚机构的奢侈与浪费。因此,一切看似轰轰烈烈的变法,看似动机良善的变法,其实都难免流产失败的宿命。导思想与定位偏离大道规律的必然结果。 或许,就具体的聚敛目标而言,只要手段狠,不顾长远,不顾百姓生死,敢于竭泽而渔,短期内几乎都不难实现。问题在于,聚财不是变法的根本目的或终极目的,它仅仅是具体财税行为的目的。如果本末倒置,自会南辕北辙,走入歧途。 而且,这种指导思想错误所导致的恶果还在于,在赋税使用方面更是远离老百姓的生存与生活,通常主要用于争霸战争和官僚机构的奢侈与浪费。因此,一切看似轰轰烈烈的变法,看似动机良善的变法,其实都难免流产失败的宿命。 1. 专家专项系统解读。本书收录了著名财税伦理学专家、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姚轩鸽先生的税史解读随笔,《大国税事》姊妹篇,从域外税鉴、华夏税殇、他乡税者、吾土税人四个维度, 2. 畅谈税史贴近当下。从域外税鉴、华夏税殇、他乡税者、吾土税人四个维度, 3. 诸多名家联袂推荐。韦森、李炜光、吴思 、刘文瑞、施诚、黄钟 刘守刚等专家学者联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