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36.00
折扣价: 28.80
折扣购买: 谁为律师辩护
ISBN: 9787509324417
陈碧,1976年生于四川自贡。法学博士,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一2009年荷兰乌特勒支大学访问学者。目前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热爱诗歌、文学、法律。理想主义者一枚。 个人专著:《刑事诉讼法条文说理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9)、《司法鉴定学》(群众出版社2009)等。 翻译著作:《加州证据法典》(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英国刑事司法程序》(法律出版社2003)、《陪审制度与辩诉交易一一部真实的历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以及犯罪小说《伦敦道》(法律出版社2011)。 在《政治与法律》、《法律适用》、《证据学论坛》、《南方论丛》、《中国审判》等专业学术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
由于英国诉讼制度中裁判形式和证据规则的日益复杂,外行 人一筹莫展,出庭律师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 化,也越来越需要能够在商业交易争端等方面提供咨询的法律专 业者。这种分工演化出律师的两个群体,即巴律师(barristers) 和沙律师(solicitors)。 在英语世界里,巴律师一词出现在1455年。巴律师又称大 律师或者出庭律师,为了胜任出庭辩论之职,他们必须首先参加 律师学院,然后跟随执业巴律师实习。巴律师的工作主要是民事、 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也可以进行诉讼外的法律建议。 有关巴律师的委托,也需要由沙律师进行,巴律师一般不能直接 被案件当事人委托。在英国小说和电影里,他们通常带着假发穿 着长袍,行走无声目光锐利,态度温和而词锋机智,是智者和高 尚者的代名词。 而沙律师,也被称为事务律师,他的专业工作是代理当事人 每天日常的法律业务,比如起草合同、审查业务法律风险等等。 沙律师在执业之前必须完成律师公会主办的各种训练课程,再经 律师公会审核认可,才可以进入最高法院所管理的名单,最后才 能获得律师公会核发的执业证开始执业。沙律师主要负责法律文 件、法律建议等非诉讼业务,以及在普通或者下级法院的诉讼代 理。原本沙律师在高等法院以上的辩护或者代理受到严格限制, 但1990年之后这一限制有所松动。尽管巴律师和沙律师有法律 工作和技能的分工,但是就专业而言仍为一体,同样受专业誓言 和法庭规范的拘束。 有人说,英国的律师制度体现了一种真正属于现代社会的贵 族精神,一种不以血统论贵贱而以知识论尊卑、不尊奉世俗的权 力而尊奉法律的无上权威的贵族精神。时至今日,贵族制度在世 界上大部分地方都已绝迹,唯独英国的法律人还保留了穿长袍、 带假发的古老贵族文化遗迹。 国人对英国律师蒙昧初开的了解大多来自香港的电影电视。 如20世纪80年代脍炙人口的《法网柔情》。拉开序幕,只见肃 穆的法庭,法官头戴银色披肩假发,律师戴小假发,他们都穿 黑色法袍。这个传统由来已久,自17世纪开始,英国律师和法 官在法庭上一直戴马尾制成的卷曲假发。而香港也受此传统影 响至今。作为殖民地的美利坚一开始也移植了这一传统,但随 着与母国渐行渐远,再加上美国人不待见等级观念,因此逐渐 绝迹。 据说最早是因为过度的劳累和疾病使得法律人“聪明绝顶”, 假发遂流行,约定俗成竟成为英国法庭的一景。也有人考证戴假 发便于掩饰个人的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律的化身。 身着黑袍,头戴假发,也增加了审判的仪式感和权威感。 而目前根据一份调查表明:有超过一半的律师对戴假发表示 不满,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这些由马鬃编成的假发套造价非 常昂贵,而且很不卫生,这种假发一般价值超过1500英磅,而 一顶假发就要用一辈子。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换新的,而是基于 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旧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人法律 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 界,资历和年龄是件好 事。从某种意义上,越 旧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 律师们招揽生意的招牌 了。 公元2007年英国 终于有了新的着装规则, 英国律师和法官只有在 刑事案审理中才需要戴假发。热爱英国律政剧的人松了口气,因 为还能看到英国故事里戴假发的律师身影。 顺便一提的是,巴律师长期以来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没有 良好的家庭背景和财富支持的人几乎不可能加入巴律师的行列, 而性别歧视在这个行业格外明显,直到1920年英国才有第一个 女性巴律师。相比之下,沙律师准人的门槛稍低,尽管如此,大 量社会经济地位处于下层的人仍然视之畏途。 遥想我等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之际,在《律师法》 课上听到巴律师的传说都羡慕不已,纷纷做起春秋大梦,立志将 来要做出庭律师,于法庭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至于沙律师,少 有青睐者。也是,学得一身文武艺,谁愿意做非诉业务?当时班 上有沙姓同学,被唤作沙律师,还颇不耐烦。 直到踏人江湖开始执业之后大家才逐渐意识到,虽然我国律 师没有专业二分,但非诉业务大受追捧,而诉讼业务困难重重, 尤其是刑事案件少人问津。这与读书时的梦想恰恰相反,沙同学 也摒弃前嫌做了沙律师。为何在中国做沙律师更受欢迎? 且听一位中国资深律师的过来者之言:“如果你要当律师, 最好做非诉业务;如果要做诉讼,千万别办刑事案件;如果你要 办刑事案件,千万别取证;如果你要取证,千万别取证人证言。 如果这一切你都做不到,你就自己到看守所报到吧。” 但愿这只是个笑话。P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