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律师说:做企业必懂的法律常识

尹律师说:做企业必懂的法律常识
作者: 尹洪旺
出版社: 金城
原售价: 42.00
折扣价: 27.80
折扣购买: 尹律师说:做企业必懂的法律常识
ISBN: 9787515521602

作者简介

尹洪旺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仲裁员。 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多次获得司法系统先进个人以及省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类犯罪等案件颇有研究,代理过不少在省市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在企业服务中,专注企业刑事合规与企业法商财税服务,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型民营企业以及多家上市企业。 微信:yhwlawyer 网站:www.yinhongwang.com 微博:尹洪旺律师

内容简介

|第一节 注册资本不切合实际 |案例 贵州省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某产品的技术在国内很先进,按照公司计划,将在2020年10月上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请。我于2019年6月与该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负责该公司上市相关法律事务。 公司于2019年7月召开了一次股东会议,我全程参加,会上所有股东对公司上市信心满满。 我却给他们泼了凉水:“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面子上绝对过得去,是一家‘实力雄厚’的企业。但问题是,上市需要实缴资本。公司虽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仍是一家初创型的科技企业,对科技的不断投入,让近几年的发展仅维持正常运营,根本没有这些资金,并且公司净资产也跟注册资本差距很大。”公司上市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作为服务机构,我们需要一些方法和时间去解决。可现实情况是一点机会也没给企业,疫情的发生,导致企业几乎没有了生存空间。一步错步步错,一个小错误可能就会导致公司破产。 事后我了解到,该公司在注册时,公司并未了解何为注册资本,也并未考虑注册资本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他仅花了400元,找了一家代办机构办理了注册登记。 |法律小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本书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例有详细的法律常识解读。 ★本书涵盖中小企业想了解的企业法律,是一本实用书。 ★准确到位的法律答疑,让中小企业在创业道路上少走弯路。 ★企业想要避开法律坑,本书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