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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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赤松子章历校释--道教典籍选刊
ISBN: 9787101164039
收鼠灾章 具法位,上言:谨按文书,臣某并弟子,素以草苗 〔一〕子孙,田作〔二〕为业,千载有幸,得奉大道, 赐佩重箓,显加治职,天官吏兵,以自营卫〔三〕。罪 积山海,功无丝发,上答天地,不敢自宁。某处田作, 横被鼠灾伤损,非可禁止。臣不胜所见,谨为伏地拜章 一通上闻,特从无上大道、诸君丈人、三师君夫人、上 官典者,垂恩省察,谨上请三五阳元君,官将百二十人 ,治黄云宫中;重请南山白虎将军吏兵,一合来下,收 捕境内群鼠,令还旷野,有谷之地,不得停住。界内某 乡里土地山林孟长、十二溪女、社稷邑君,同为收绝鼠 耗,以时静灭,使五谷丰登,百姓苏悦,以荷大道生育 之恩。不负效信,恩惟太上分别。云云。 【校释】 〔一〕“草苗“,犹草茅,比喻鄙野微贱之人。晋 左芬《离思赋》:“既愚陋而寡识兮,谬忝厕于紫庐。 非草苗之所处兮,恒怵惕以忧惧。” 〔二〕“田作”,耕作。《战国策·燕策一》:“ 民虽不由田作,枣栗之实,足食于民矣。” 〔三〕“营卫”,护卫。《太上老君经律》:“第 一百七十九戒者,行无居家可投,便止宿树木岩石间, 讽诵百八十戒,神自营卫汝三重,兵贼鬼虎不敢近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