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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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实用版)
ISBN: 97875093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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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兑人签章。 第三十八条 承兑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评级信息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等级和评级到期日。 第三节 转让背书 第三十九条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第四十条 转让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第四十一条 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四十二条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第四十三条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人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人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入,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人人。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法规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