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庭审直播问题研究

网络庭审直播问题研究
作者: 张悦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46.00
折扣价: 31.30
折扣购买: 网络庭审直播问题研究
ISBN: 9787521600117

作者简介

张悦,女,1983年6月生,黑龙江人,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审判制度、民事执行程序,曾多次参加或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发表《日本诉讼标的论争回顾——兼论诉讼标的概念的体系性与相对性》《“互联网+司法”之网络庭审直播问题实证研究》《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民事执行制度的意义和课题——与日本法的比较考察》等论文多篇。

内容简介

第三节 对100家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分析 被调查的100个样本,含中级人民法院40家(包括专门法院1家),基层法院60家。其中,东部地区法院40家(含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法院24家,西部地区法院33家。本课题分别从法院官方网站建设情况、网络庭审直播开展情况、直播形式、直播效果、直播数量以及地区差异等方面对调查样本进行分析,以考察我国网络庭审直播运行的实际状况,总结成就、发现问题。 一、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建设情况 我国第二批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2015年10月的调查访问中,有自己官方网站的法院有91家,无官方网站的有9家。没有建设官方网站的9家法院分别是,绍兴县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福县人民法院、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五家渠市(垦区)人民法院。上述9家中包含中级法院4家、基层法院5家。其中浙江省1家,湖南省3家,江西省3家,西藏自治区1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家。在2018年7月的再查访问中只剩下绍兴县人民法院、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五家渠市(垦区)人民法院3家法院没有建设自己的官方网站。 100个调查样本中,有35家法院官方网站是依托中国法院门户网站“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建设的;余下法院一部分是依托本地区高级法院网建设而成,如黑龙江省的三家被调查法院,其网络域名都含有“hljcourt.gov.cn”,且全部庭审视频都被链接到了黑龙江法院视频台;另一部分是依托当地政府网建设而成,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两家被调查法院,其网络域名中都含有“nx.gov.cn”。 二、官方网站上开通网络庭审直播状况 在97家开通了官方网站的被调查样本中,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庭审直播”专栏的有44家,占开通了官方网站的被调查样本总数的45.36%,不到一半。而且44家中还有3家法院只是网站首页上有庭审直播项,点击进去后并没有任何内容。没有在官方网站开设“庭审直播”专栏的法院有53家,占被调查样本总数的54.64%,如果把上述三家没有内容的法院也归入此列的话,则57.73%的被调查法院虽有官方网站但没有开通庭审直播。没有开通网络庭审直播的法院在被调查样本中占多数。在开通网络庭审直播且有直播内容的41家法院中,有基层法院20家和中级人民法院21家。 三、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 在开通网络庭审直播且有直播内容的 41 家法院中,直播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其中,采用视频直播庭审的法院有35家,采用图文形式直播庭审的有6家,分别占85.37%和14.63%。可见,采用视频直播形式的是大多数。 虽然被称为庭审“直播”,但是大多数法院采取的播放形式为“录播”。还有少数法院采取的是实况直播和录播同时进行的形式,将已经结束的庭审录像放在“直播回顾”中供点播观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其庭审直播栏目下既有“正在直播”,又有“直播预告”,还有“直播回顾”,方便观众选择观看。另外,有些法院只有实况直播的形式,且直播后不再提供再次播放,即在开庭时不在网上实时观看则失去了观看庭审直播的机会,如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网络庭审直播效果评估 通过对建有网络庭审直播的调查样本的登录浏览,对直播案件的观看效果进行评估。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所有调查样本的打开观看都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环境下进行。对播放效果的评估分为好、中、差和不能播放四个等级。 “好”是指播放流畅,缓冲时间少于30秒;“中”是指播放较流畅,缓冲时间少于1分钟;“差”是指播放不流畅,缓冲时间超过1分钟;“不能播放”是指打不开链接,或加载失败等不能观看的情况。 经过评估,41个被分析样本中,被评估为好的有30家,占总数的73.17%;被评估为中的有6家,占总数的14.63%;被评估为差的有5家,占总数的12.2%;没有不能播放的情况。 ……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青年项目“网络直播庭审问题研究”【课题编号CLS(2014)Y08,主持人张悦讲师】的主要成果,课题鉴定等级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