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财税管控实战方案

老板财税管控实战方案
作者: 徐培杰
出版社: 广东经济
原售价: 88.00
折扣价: 57.30
折扣购买: 老板财税管控实战方案
ISBN: 9787545477962

作者简介

徐培杰 华信创投董事长,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老板人才战略标准制定者,上市前期企业化运营操盘手,国内财税企业标准化运营管控模式创建者,“老板财商思维”授课导师,有着多年的财税管控实战经验。

内容简介

文章节选 (摘自本书第070页至第073页) 如何解决“增值税高”的问题 增值税是一种主要的流转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它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对增值税进行合理筹划,能够增加企业现金流,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我国税法对不同的产品、服务、行业制定了各种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现行税法中关于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就有170余项。企业在做增值税税务筹划时,应充分研究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最实用、最直接、零风险的减税方法。 当前,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六种。 (1)农业类税收优惠政策。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②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③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自产货物,如再生水、翻新轮胎、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等,实行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①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②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4)医疗机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5)低税率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自来水、图书等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1%。 (6)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国家及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出台了财政扶持政策,例如江西、浙江、天津、上海等地都有很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公司注册在税收洼地,可享受当地的税收奖励和优惠。 2.通过改变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和征收方式的差异为增值税税务筹划带来了一定的空间。企业可以通过计算自身的税负平衡点来选择纳税人身份,从而达到降低增值税的目的。 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矿产开采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甲公司新近收购并控股的矿石开采企业,乙公司于2007年11月中旬注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两公司同在一个地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对于矿产生产企业来说,税率的提高意味着税负的增加,从而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效益的下降。为了节税,甲公司做出以下安排。 第一,确定矿产品不含税定价。将2009年1月1日前的含税价作为2009年的销售价,对于甲公司是不利的。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具有转嫁性,是由购买者来承担的。甲公司开采的石灰石产品一般是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材料,大多数销售给水泥制造企业,这些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必然是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会缴纳增值税。 第二,保证公司的产品利润率。自2009年起,甲公司所有石灰石销售价以不含税价为基础,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以此将增值税税率增加的税负转嫁给了客户。而甲公司的客户多支付了4%的税款,可以作为进项税金进行抵扣,不会增加客户的成本,没有增加客户的资金流出。 另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统一降低至3%,甲公司与乙公司都为非金属矿石灰石开采企业,前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石灰石销售另一部分市场是公路建设部门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及个人,分别用作公路基础路面的铺设和房屋建筑物基础的浇筑,这一类用户很多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增值税筹划策略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纳税筹划前: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给非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以甲公司为例,由于进项税金仅限于炸药、电费、运费等少量物资劳务,增值税税负在9.5%左右(实缴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筹划方案:对于非一般纳税人的用户,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乙公司销售产品比甲公司有优势,增值税税负下降6.5%。 例如,2009年某客户公司向甲公司购入石灰石价税共计45万元,A公司实现的收入为45÷1.095=41.1(万元),改由乙公司销售给该客户,则乙公司实现的收入为45÷1.03=43.69(万元)。以销售含税额45万元计算,转移销售后B公司可增加利润2.59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销售额达到规定的标准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可知,此纳税人身份具有不可逆转性。 3.通过合理销售的方法进行筹划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以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折扣金额应在发生后计入财务费用。这种费用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不能达到节税效果。但如果货物可通过商业折扣销售,当折扣金额和销售金额列在同一张发票上时,就能根据打折后的余额计算和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会减少,从而减少企业增值税支出。 4.通过延长增值税缴纳时间进行筹划 如果企业的现金流比较紧张,还可采取延长缴纳增值税时间的方式,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也可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比如,企业采取商业承兑汇票或者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使纳税时间得到相应的延长。 看懂财务,搞懂报表,合理节税……这是一堂专门为企业老板量身打造的财税管理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