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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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十九世纪以前,中西没有邦交。西洋没有派遣驻华的使 节,我们也没有派大使公使到外国去。此中的缘故是很复杂的。 ,中西相隔很远,交通也不方便。西洋到中国来的船只都是 帆船。那时没有苏伊士运河,中西的交通须绕非洲顶南的好望 角,从伦敦到广州顶快需三个月。因此商业也不大。西洋人从中 国买的货物不外丝茶及别的 品。我们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 用不着任何西洋的出品。所以那时我们的 贸易总有很大的出 超。在这种情形之下,邦交原来可以不必有的。 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中国不承认别国的平等。西洋人到中 国来,我们总把他们当做琉球人、高丽人看待。他们不来,我们 不勉强他们。他们如来,必尊中国为上国并以藩属自居。这个体 统问题、仪式问题就成为邦交的大阻碍,“天朝”是 不肯通融 的。中国那时不感觉有联络外邦的必要,并且外夷岂不是蛮貊之 邦,不知礼义廉耻,与他们往来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贪利而来, 天朝施恩给他们,许他们做买卖,借以羁縻与抚绥而已。假若他 们不安分守已,天朝就要“剿夷”。那时中国不知道有外交,只 知道“剿夷与抚夷”。政治家分派别,不过是因为有些主张剿, 有些主张抚。 那时的通商制度也特别,西洋的商人都限于广州一口。在明 末清初的时候,西洋人曾到过漳州、泉州、福州、厦门、宁波、 定海各处。后来一则因为事实的不方便,二则因为清廷法令的禁 止,就成立了所谓一口通商制度。在广州,外人也是不自由的, 夏秋两季是买卖季,他们可以住在广州的十三行,买卖完了,他 们必须到澳门去过冬。十三行是中国政府 的十三家可以与外 国人做买卖的。十三行的行总是十三行的 ,也是政府的交涉 员。所有广州官吏的命令都由行总传给外商,外商上给官吏的呈 文也由行总转递。外商到广州照法令不能坐轿,事实上官吏很通 融。他们在十三行住的时候,照法令不能随便出游,逢八(也就 是初八、十八、二十八)可以由通事领导到河南的“花地”去游 一次。他们不能带军器进广州。“夷妇”也不许进去,以防“盘 踞之渐”。顶奇怪的禁令是外人不得买中国书,不得学中文。第 一个耶稣教传教士马礼逊博士的中文教师,每次去授课的时候, 身旁必须随带一只鞋子和一瓶毒药,鞋子表示他是去买鞋子的, 而不是去教书的,毒药是预备万一官府查出,可以自尽。 那时中国的海关是自主的,朝廷所定的海关税则原来很轻, 平均不过百分之四,清政府并不看重那笔海关收入,但是官吏所 加的陋规极其繁重,大概连正税要收货价的百分之二十。中国法 令规定税则应该公开,事实上,官吏 守秘密,以便随意上下其 手。外人每次纳税都经过一种讲价式的交涉,因此很不耐烦。 中国那时对于法权并不看重。在中国境内,外国人与外国 人的民刑案件,中国官吏不愿过问,那就是说,自动地放弃境内 的法权。譬如乾隆十九年(1755),一个法国人在广州杀了一个 英国人,广州的府县 初劝他们自己调解,后因英国坚决要求, 官厅始理问。中国人与外国人的民事案件总是由双方设法和解, 因为双方都怕打官司之苦。倘若中国人杀了外国人,官厅 不偏 袒,总是杀人者抵死,所以外国人很满意。只有外国人杀中国人 的案子麻烦,中国人要求外人交凶抵死,在十八世纪中叶以前, 外人遵命者多,以后则拒 交凶,拒 接受中国官厅的审理,因 为他们觉得中国刑罚太重,审判手续太不高明。 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