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法律硕士精品系列教材)
作者简介
李林,男,四川南充人,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
李滨,男,河南洛阳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休斯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至2012年曾任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挂职担任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公诉与民行监督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法学。曾主持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并参与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多项,在 《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韦锋,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主编西南政法大学教材 《司法文书写作学》,并担任司法部统编教材 《法律文书写作》副主编。
李仲民,男,内蒙古赤峰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曾挂职担任四川省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顾问、重庆市教委法律咨询专家、重庆市公安局保护民营经济专家、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司法制度、企业合规。主持重庆市科委项目并参与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多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陶婷,女,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人民法庭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主要讲授 “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部级课题3项,主持校级科研项目3项。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河北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
高星阁,男,河南新野人,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最高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人民法庭研究中心秘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及司法制度、民事强制执行法学。在 《当代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学海》、《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2018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等多项课题,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获得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后、2019年度 “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
论文”、2018年度 “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多项荣誉称号。
田璐,女,四川都江堰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诉讼法学博士,英国利兹大学访问学者 (2017—2018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出版合译著一部,参编教材两部,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公开发表论文、译文多篇。
李云飞,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司法文书教研室讲师,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王玲,女,陕西宝鸡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人民法庭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 《河北法学》 《甘肃社会科学》 《中国出版》《贵州民族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和参研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
内容简介
在司法实践中,制作法律文书是司法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法律文书具有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记录司法活动,推动司法活动顺利进行,体现司法工作人员水平与素质,展现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作用。一份法律文书凝聚着司法工作人员对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及程序等多方面的考量,它是司法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职责针对具体个案分析案件的文字载体,它是司法活动的外在结晶。正是由于法律文书制作不仅仅遵守文书格式的要求,更是司法工作人员对案件分析的文字反映,所以,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加大了对法律文书写作教学方式的改革。教研室集中整理了一些完整的真实案件资料,教师在引导学生对真实案件进行分析后,再指导学生根据不同的诉讼角色和具体诉讼环节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写作强调法学理论与法学实务结合,法学思维与法学实务动手能力结合。教师教授学生制作法律文书,旨在培养学生司法实务思维,提升学生司法实务技能,将学生习得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动手操作能力。教学实践表明,这种教学方式对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让学生掌握司法实务思维大有裨益。基于司法实务对法律文书的要求,本教材主要从司法实务的角度论述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