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代夫

马尔代夫
作者: 编者:张淑兰//高岑//王福香|总主编:李向阳
出版社: 大连海事大学
原售价: 65.00
折扣价: 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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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3237326

作者简介

李向阳,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全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代表作有:《市场缺陷与政府干预:对新凯恩斯经济学的一项研究》(专著),《企业信誉、企业行为与市场机制》(专著),《世界经济研究前沿问题》(上、下册)(主编),《世界经济黄皮书》(2004—2009年卷)(主编),《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主编)等。

内容简介

古代史时期,马尔代夫的国家秩序主要通过人 们口耳相传、共同遵守的准则来维护。在举国皈依 伊斯兰教之后,伊斯兰教规开始对国家秩序的保障 发挥重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国家法律的作 用。 马尔代夫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32年。19世纪末 到20世纪初,全球出现第一波民主化浪潮,在此影 响下,马尔代夫民众开始要求制定宪法,进行民主 化改革;作为宗主国的英国国内也出现了一股民主 进步力量。1931年,马尔代夫苏丹穆罕默德·夏姆 苏丁批准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马尔代夫第一 部宪法。1932年12月22日,马尔代夫第一部书面宪 法颁布并生效。该宪法规定,马尔代夫实行君主立 宪制,并首次将社会的平等、公正,公民的权利, 以及人民在和平、安全条件下的生存权利写进宪法 ,并且引入了选举机制,成立了人民选举的议会。 这部宪法标志着马尔代夫从苏丹君主制转为君主立 宪制。 为了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马尔代夫先后 在1934年7月5日、1937年1月28日两次颁布新的宪 法,但是1940年1月30日,马尔代夫废止了1937年宪 法。1942年4月23日,马尔代夫重新颁布了一部新的 宪法。 1953年1月1日,马尔代夫第一共和国成立。相 应地,修改了1942年的宪法并使之成为马尔代夫第 一共和国宪法。然而,由于宗主国残余势力与国内 保守势力勾结,马尔代夫国民议会罢免了时任总统 阿明,并废除马尔代夫的共和国制度。1954年3月7 日,马尔代夫恢复苏丹君主制,同时先后在1964年 和1967年对第一共和国宪法做了重大修改,但没有 改变马尔代夫的苏丹体制。 1968年,马尔代夫举行全民公投,并于11月11 日宣布成立第二共和国。马尔代夫在对原有宪法进 行修改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共和国宪法。1968年 宪法规定,马尔代夫是高度集权的总统制共和国, 总统是国家元首,任期四年,总统之下设政府总理 。1972年,马尔代夫颁布宪法修正案,将总统任期 从四年延长至五年。 1978年,穆蒙·阿卜杜勒·加尧姆当选为马尔 代夫总统,决定以修改多次的1968年宪法为蓝本, 组织起草新宪法。新宪法草案于1997年11月完成, 经国民议会和总统批准,于1998年1月1日生效。相 较于旧宪法,1998年宪法改变了总统候选人只有一 人的规定,议员均有权利参加总统竞选。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伴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增加及经济的发展,马尔代夫 民众要求民主的呼声日益高涨。面对国内外的双重 压力,2004年6月,加尧姆提出宪政改革方案,包括 拟允许政党存在、总统之外另设总理、加强三权分 立、建立高等法院等,旨在一定范围内扩大民众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