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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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超越公私二分:风险领域的公私法合作理论
ISBN: 9787100212113
宋亚辉,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2020),南京大学华英学者。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紫金传媒智库高级研究员,主要研究市场规制法、公私法合作理论。
后 记 本书是笔者研究“公私法合作理论”的进阶之作, 称之为“进阶”,主要是基于笔者在该领域的首部专著《社会性规制的路径选择——行政规制、司法控制抑或合作规制》而言的,后者主要从宏观上论证了行政与司法在风险规制领域的作用原理、优劣对比及合作空间。由于是宏观的理论构架,笔者的首部专著并未区分公私法合作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视角。作为进一步细化和深耕之作,本书主要立足于实体法的视角,在继承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将风险领域的公私法合作从宏观推进到微观层面,分别运用法律经济学和法律社会学上的分析工具和体系解释技术,打破了大陆法系公私法二分框架下的部门法壁垒,将民法、刑法、行政法上的风险控制工具整体性地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不同部门法在风险领域的合作方案。这正是本书标题所言之“公私法合作理论”。 作为体制内的高校教师,学术研究不能只是“快乐而无用”的个人兴趣, 从笔端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也是法学者理应承担且必须承担的使命。本书的篇章文字正是在这两个“车轮”的交互驱动下渐次铺开, 绵延至此。若无个人兴趣的驱使,或者没有科研任务的压力,本书能否以及何时面世,将是个未知数。于我个人而言,日复一日、循环往复的教学科研生活中,最激动人心的完全不是外界羡慕但实则不存在的寒暑假,而是在讲台上见证一届届学生成长的成就感,当然还有一篇论文或者一本专著定稿时难以名状的喜悦。尤其是一本专著完成后自动生成目录的那一刻,眼看着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文字自上而下依次铺开,迅速形成一个整洁有序的目录,片刻之间,恍惚觉得生命的意义莫过于此!这个短暂的瞬间是如此激动人心, 以至于我在校对书稿过程中, 动辄“更新目录”, 完全不由自主。也只有在这一刻, 我才会祈祷电脑最好运转得慢一点。当然, 那一刻之所以激动人心, 似乎也隐含着个人的功利主义想法——终于可以交稿了。至于所畅想之理论能否成立且有价值, 只能留待读者评说。 虽然本书缘起于2015 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但我对公私法合作理论的研究,自2012 年完成以“合作规制”为主题的博士学位论文后, 便成为个人学术生涯的“主业”。经历了无数个晨钟暮鼓与寒来暑往,我已记不清本书十二个篇章中的27万余字,究竟哪部分写就于那个因没有窗户而冬寒夏凉的915 工作室,哪部分完成于易北河畔野鹿成群的世外桃源, 或者我钟爱的玄武湖畔, 抑或人声鼎沸的鱼缸咖啡馆与候机大厅。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一切五味杂陈的往事,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模糊,直至被遗忘。唯有那一滴滴汗水浇灌而成的文字,还有提前斑驳的两鬓,诉说着永不消失的回忆。 我不敢奢求这些记忆与文字会对中国未来的法律结构演化产生影响,但我始终坚信,学者的理论探索乃是制度变迁的“催化剂”,不管是否会被用于“试验”,唯“有备”方能“无患”。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包括学者在内的一切社会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制度变迁的“行动者”。在同一片天空之下, 只要共同朝着“理性”的方向,演好各自的角色,看似“自私”的个体理性也会结伴走向共同之善。若民众的个体理性可以自然达致集体理性,那么,是否意味着公共管制已丧失必要性?这再次回到了本书的主题。在“交易成本”高昂的世界里,我的结论是,以尊重私人自治为基础的“公私合作”才是通往未来之坦途。任何无视个体理性的思维,终究会被实践所证伪,被历史所淘汰。 上述结论的得出,浸润着众多人的智慧和汗水。本书多数章节的主要观点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律科学》《学术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先行发表,每篇文章都是在责任编辑、匿名评审专家和作者本人的共同努力下才得以完稿。尤其是前四章的内容,总体是在原题为《风险控制的部门法思路及其超越》一文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这也构成了本书所构筑的理论框架之内核。曾记得,这篇文章构思于一个失眠的夜晚,初稿形成于2012 年的秋天, 从投稿到见刊历经五载,修订版本不计其数。脑海中至今还记得2017 年夏天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诞生的那座古城收到用稿通知时的欣喜若狂。五年的沉淀得益于责编与评审专家的鞭策,他们不厌其烦的评阅和指导是我持续耕耘的动力,也是奠定本书研究框架的基石,对我更是一次“板凳十年冷”的考验和历练,心中的那股暖流至今还萦绕在心头,一直激励我在学术的道路上前行。当然,还有刊载于其他几本刊物上的文章,均以一砖一瓦的方式,丰富着本书不同章节的内容,生动展示了“公私法合作理论”的形成过程与推进步骤。众多志同道合之士都曾以不同的方式奉献于这些先行发表的片砖片瓦,你们的芳名始终铭记在我心底,在此一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从字面逻辑来看,本书似乎先有前六章的“公私法合作理论”, 然后才有该理论在环境风险、食品风险等领域的运用。但实则不然,曾发表于《法学研究》杂志的第十章内容才是开篇之作,而后才逐渐超越环境领域,整体上构建了风险领域的公私法合作理论与合作框架。这才是本书形成的真实过程。很多时候,相较于我们的想象,真相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只因任何事物都有其独特的运行规律和自成体系的理性法则,非人为操控所能决定。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学术研究切不可“想当然”,一切假设都须小心求证。 功在平时。构成本书的十二章陆续完成于2012 年以来的不同时期。每一章的写作时间长短不一,短则一个月,长则数年。任何系统性的学术研究都需要长期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方法论上,将宏大理论问题分解成一个个小的专题,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进行深度挖掘,然后再统合形成体系化的专著,这似乎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学术“套路”。在前期积累的基础上,本书的最后统稿工作看似容易,但却是在一个极端艰难的环境下完成的。谈及“艰难的环境”,主要不是因为那个因没有窗户而冬寒夏凉的工作室。对于人文社科学者而言,物质条件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吃苦耐劳精神乃是“青椒”的必备品质。唯独个体所处的人文环境和学术生态难以自我调适,一旦学术生态偏离良性轨道,学术研究中的互动相长将难以为继,出现逆向淘汰的结果更是不足为奇。好在“兴趣永远是最好的老师”,当学术研究转化成生活的“乐趣”之后,似乎很多难题都迎刃而解,这也使本书的统稿工作能在不佳的“心境”中相对高效率地完成。多么希望,工作与生活的轮番轰炸,能够磨炼出铜墙铁壁般的免疫力。 我自己当然也意识到,以散文体呈现的“后记”,常常会演变成情感宣泄的场域,因而难免显得笔端狼藉。但作为一个读者,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最先看完的往往是后记,如果作者提供的话。也许正是基于“价值交换” 之理,我宁愿拖着连续数周校稿的疲惫,也要坚持再续一篇“后记”。经验告诉我, 不管出自何人之口,也不管采用何种文体表达,多数著作的后记,字里行间都传递着一本书从酝酿到成形的心路历程,甚至是艰苦卓绝的过程。君不见,那些寒门贵子的博士学位论文后记,常常令人潸然泪下,个中求学乃至人生感悟,更是弥足珍贵。但凡事过犹不及,任何文章一旦成为个人情感的宣泄口,多半会有“刹不住车”的感觉。当我意识到此,便不得不忍痛割爱,提醒自己,尽快收尾。 最后,但最重要的是,诚挚感谢学界前辈和师友长久以来对我的支持、鼓励和批评。学术上的成长不仅需要同行的支持和鼓励,更需要真诚而有见地的学术批评, 唯有批评与自我批评方能不断精进,这是学术共同体之间“合作”的独特方式,也是我的导师李友根教授引领下的团队致力于营造的学术氛围。因此,期待学界同仁继续给予批评指正。当然, 更要感谢我的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很多时候,处于写作状态中的我,经常以一种不太靠谱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感谢你们在任何时候都给予包容、理解和支持,正是平凡日子里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瞬间给了我不懈奋斗的勇气和力量。一路陪伴的,还有儿子天真无邪的眼神和出其不意的提问所打开的想象空间。作为上班路上的同伴, 目送你蹦蹦跳跳跑进大槐树拥抱下的幼儿园,已成为我每天最期盼的幸福片段。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谢谢你每天分享大槐树下发生的美妙故事,我已默默记下你们“苹果组”所有小朋友的乳名和神奇恐龙们的通天本领,当然还有你和她约定的毕业旅行。每天都祈祷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时光的列车永不停站,一路倾听你天真烂漫的童年。所有陪我前行的人啊,你们是否知道,笔端的每一个篇章, 记录下法律人的理性, 但字里行间流淌不息的,还有你们最长情的告白。 “超越公私二分”,共同应对公共风险。 自近代法典编纂运动以来,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总体呈现出“公私法二分”的特征。本书以风险规制问题为载体和立足点,志在以具体风险领域为突破口来“超越公私二分”,从而发展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这具有巨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转型与部门法学研究范式的升级,而且有助于协调运用不同部门法上的风险控制工具共同管控当今中国日益严峻的公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