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从这里开始:日本战犯在上海的审判
作者简介
徐家俊:生于1949年10月,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1972年起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及上海管理局机关工作,曾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副主任、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上海监狱学会理事、上海抗战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政协文史研究会会员等。著有《提篮桥监狱》《上海监狱的前世今生》《上海监狱的旧闻往事》,主持《上海监狱志》《旧监狱寻踪》等的编撰出版,参与《中华民国史大辞典》《上海通志·公安司法卷》《上海市人民政府志》《新中国监狱五十年》的编撰和上海监狱陈列馆、上海公安博物馆的筹建。
内容简介
第八章 黑泽次男: 第一个被枪毙于提篮桥的日本战犯 提篮桥监狱是上海地区最早关押、审判日本战犯的一个重要场所,从1947年8月起先后有14名日本战犯被处决于提篮桥监狱中,其中第一个枪毙于提篮桥监狱刑场上的叫黑泽次男。 一、 一个日本战犯的罪恶人生 黑泽次男,日本枥木人,日本第22师团参谋部招抚班主要成员,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被称为“杭州之狮”。1937年(昭和十二年)他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法科。同年8月入第14师团59部队,次年8月起隶属第22师团,即土桥部队田村联队,随队侵袭上海、杭州和富阳。1940年他回杭州笕桥,8月退伍。在杭州经营山佐产业公司,分设支店于绍兴、湖州等地,以商业公司门市部为掩护从事情报工作。同年12月,他又复任土桥部队参谋部,同时担任招抚班的头目。1941年6月随同太田部队侵入绍兴,旋犯湖州。次年4月,由嵊县、义乌占领金华,后又返回杭州,所率部队留驻笕桥、艮山门、彭家埠、七堡、三墩、硖石、许村等处,人数甚众,名义上开展招抚工作,实为有计划地组织屠杀活动。黑泽次男生性残酷,以屠杀中国人为乐事。他所驻扎过的浙江一带,民众对其恨之入骨,称其所属的部队为“黑梦”部队,意思是人们犹如天天在做黑色的噩梦。他所率领的部队设一个连队,三个分队,张福生为总队长,张锦兰、张维新、张彪为分队长。有步枪400支,机关枪13挺,常对杭州、绍兴一带的平民进行集体屠杀,尤其在圣帝殿、北鱼潭、七堡三处最为厉害,或砍头,或机枪扫射,甚至还活埋。据侦查材料,查证有名有姓可考查的被害人有赵纪生、陆子卿、周双海、贾永根、李招发、章秀琴、余军春、楼之海、包双祥、孔小毛、董永有等,还有绍兴的杨阿岩、邹永庆等21家,杭州的胡梓庆、金美玉等9家。其属部队前后共计杀害中国同胞千人以上,仅在杭州艮山门一处就开挖出大小尸体百余具。 抗战胜利后,黑泽次男匿居于杭州日侨管理所,后经人检举,由浙江高等法院检察处立案调查,搜查罪证,逮捕归案。1946年5月15日上午,浙江省高等法院派人在杭州郊区号称“万人冢”以北的北鱼潭、大铁关两处挖掘出骷髅140多具,一半系活埋致死,其余系用刺刀戳毙而亡,现场惨不忍睹。黑泽次男经浙江高等法院初审后移押上海提篮桥监狱。经上海军事法庭的开庭审理,由军法检察官提起公诉,其理由为:“以残酷方法,在占领地有计划之屠杀,实为人类之蟊贼,国际所共弃,况出自习法之士,假借招抚之名,其罪尤不可容诛。本案被告领导之招抚工作班,即民众所称黑泽部队,号称招抚,实为屠杀,被告自知暴戾罪行难尽掩饰。”黑泽次男于1947年3月17日被判死刑。 同年8月12日上午10点半,上海军事法庭屠广钧上校、通译官罗涤少校、书记官袁潇庆上尉、医官杨若定,率宪兵独立营第三营第二连宪兵4人来到提篮桥监狱签发提票押解黑泽次男。他们一行在监狱的空地上设立了临时法庭,让监狱看守出面提押黑泽次男到庭。 关押在戒备森严的死囚牢里、长着中等身材的黑泽次男,听到看守的传唤,马上应声。他看到狱中几个宪兵模样的人,凭着感觉知道自己的死期即将来临,请求看守暂缓片刻:“让我赶快洗一个澡,留一个干干净净的身体去见上帝。”获得看守的应允后,黑泽次男回到监舍,在看守和宪兵的监视下,匆匆地用冷水冲洗一番身体。然后身穿米色衫,长袜,脚上一双八成新的黄皮鞋,头发蓬松,双手被反铐,押解到监狱内的临时法庭公案前。 检察官屠广钧扫视了一下黑泽次男,对其逐一核对姓名、年龄、籍贯等项目,验明正身后,郑重宣布:“现经国防部核准,今日对你执行死刑。” “但是犯罪原因,我至今还不明白,作为一个军人,以执行命令,服从天皇为最高准则。”死到临头的日本战犯还态度强硬,时作苦笑,妄图进行最后的狡辩。 “判决书早已下达,上面讲得清清楚楚,你在中国的土地上,你和你的部下杀害中国人千人以上,尸骨成山,血流成河,还不知道犯罪原因?如有遗言,赶快书写,如无遗言,立即押解刑场执行!”检察官十分干脆地回答。 二、 临刑前书写三封遗书 黑泽次男理屈词穷,马上软了下来,向检察官央求说:“我要写遗书,请多多关照。”检察官下令宪兵为黑泽次男解开手铐。黑泽坐于临时法庭的左侧小桌旁边,他不习惯用毛笔,就借用一支白银套派克51型自来水笔。当他还没有动笔书写的时候,额前已渗出了汗水。他匆匆忙忙地当场书写遗书三封,分别给母亲、妻子以及十川次郎司令。 第一封遗书是写给他母亲的,死到临头他还要美化自己。“母亲大人: 我今天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过去不孝之处请多多原谅。我今天以战犯的罪名被奉命就要执行枪决了。不过这不是我个人的罪错,把犯罪的行为放在我身上这是不对的。我是一个日本人,我做的事情只有神才可以审判我。我想神是最公平的。日本战败了,我无力抵抗,只有服从。我相信将来历史可以证明我,真主可以批判我,希望母亲不要难过。我相信母亲一定会知道我不会做出不正当的事情。最后,祝您长寿,保重身体。” 第二封遗书是给其妻子的。“静子: 一切事情请原谅我,我想到你的病体,我很想念你,但是命运已是如此,假如你可以再婚,就再婚好了,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希望你幸福地生活下去。我没有做过不人道的事情,天地神明也可以知道的。母亲、姐姐请代问候。” 第三封遗书是给关押在江湾国防部战犯监狱的日军十川次郎司令的,只是寥寥几句。“十川司令阁下: 过去常常麻烦你,你待我很好,谢谢。今天我被执行了,一切希你珍重。”半小时后,黑泽次男写完遗书,亲自交给了监刑的军事检察官。尔后仍由宪兵将其双手反铐,在检察官屠广钧命令下,仍在宪兵的挟持下进入刑场。 《日战犯杭州之狮黑泽次男昨枪决 执行前留有遗书三封》,载《大公报》1947年8月13日。 三、 四处掌声雷动 一弹椅上毙命 历史上的提篮桥监狱除了建有室内刑场(绞刑房)以外,并没有室外刑场,狱内有犯人枪决,历来都由警方提押外出,在上海荒野处行刑。1946年10月底,时任典狱长徐崇文接到上级密令,才把原西籍警官的网球场改作菜园,荒芜的场地改作刑场。该刑场宽20多米,长100多米。11月9日在此刑场枪决的第一个犯人是日伪南京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梁鸿志。以后,汪伪政府浙江省省长傅式说、汪伪警察总监苏成德、上海黄道会头目常玉清等人都在此刑场上毙命归天。刑场与毗邻的乐安里(今昆明路284弄)仅用一排竹篱笆相隔,周围又是居民区。该刑场当时与提篮桥监狱隔开一道围墙,有犯人枪决,要把犯人提押出监狱的二道门,通过一扇小门,经过上海警察医院(今上海市虹口区公共卫生中心),来到刑场内。 刑场周围的群众听说了有日本战犯要枪决,所以房屋上及高处都站满了人,还有一些人特地从别处赶来观看杀人狂的下场。当黑泽次男被法警押解出监狱来到刑场时,外面围观群众突然鼓起掌来。这掌声反映了中国同胞憎恨侵略者,支持中国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和惩处。 黑泽次男在法警的押解下,无可奈何地瘫坐在刑场中间木质的行刑椅(结实的靠背椅子)上。此时,黑泽次男还想拖延时间,他突然提出一个诡异的请求,希望在执行前法庭将他的手铐卸下,让他以一个“自由之身”进入天国。通译官罗涤义正词严地说:“这是国法,不得多言。”随着检察官的一声令下,站在行刑椅后面的独立第三营第二连班长马玉生举起驳壳枪对准黑泽的脑壳,扣下扳机,一颗正义的子弹从黑泽次男后脑壳上射进,从他的前额眉毛下穿出。黑泽次男应声从行刑椅上倒下,污血四流,尸体横陈。此时正是1947年8月12日中午11点45分。检察官到黑泽次男的尸体前,确认其已死亡,然后让宪兵用白布将尸体遮覆,此后由日侨互助会收尸埋葬。当时的新闻媒体,如《申报》《大公报》《新闻报》《和平日报》等均刊发了有关报道。 1947年8月13日,这对上海人民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1937年8月13日是震惊中外的淞沪抗战的始发日,10年以后的8月13日的前一天,由上海军事法庭审判的日本战犯,第一次在提篮桥监狱刑场上处决。这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当时的司法官员的有意安排?现在我们也许已无法做出客观的判断,但是不管什么情况,这一天值得我们记忆。 一段时间发生了南京玄奘寺供奉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事件,名为吴啊萍的一位女子将松井石根、谷寿夫、野田毅、田中军吉、向井敏明等侵华日军战犯的牌位供奉在了玄奘寺。这些侵华日军战犯的名字对现在的许多人来说已经很陌生了,但他们在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和对中国人民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却是永久留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这本《审判从这里开始——日本战犯在上海的审判》详细介绍了中国军事法庭对这些战犯的审判经过和对这些战犯的惩处。他们有的被判处死刑,如南京大屠杀的首犯谷寿夫,“百人斩”的主犯向井敏明、野田毅,杀人屠夫田中军吉,但更多被轻判,或因证据不足而逃脱了惩罚,正有甚者,侵华日军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被无罪释放。读读这本书,就可以理解人们为什么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和愤怒了。铭记历史,才不会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