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全程指引及风险防范

企业纳税全程指引及风险防范
作者: 编者:崔荣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59.00
折扣价: 40.20
折扣购买: 企业纳税全程指引及风险防范
ISBN: 9787509392287

作者简介

崔荣喜,“慧运赢”品牌创始人,法税战略大系统的创始人,纳税预算的实操与理论奠基人,慧运赢管理咨询集团创始人,上海慧穗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创始人,曾任A股上市公司CFO,咨询服务十几年,带领团队深度服务企业超过500家。

内容简介

问题点1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某企业高管年终奖金300万元,个人对公益事业捐赠90万元,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全额扣除?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结论】 如果仅就这位高管的年终奖,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300万元的30%是90万元),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问题点2年会抽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公司年底晚会抽奖,最后发放奖品到获奖员工手中。根据税法,对于员工,公司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公司年会抽奖一般都在100万元左右,中奖率为35%。对于中奖员工,公司应该按照偶然所得20%缴税,还是纳入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一起计算缴税? 【解析】 尽管年终抽奖是偶然所得,但由于是本单位内部抽奖,获得奖金的也都是企业内部的员工。 【结论】 在抽奖后并入员工年终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点3劳动赔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公司招用人员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辞退某人后,该人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裁决该公司支付双倍工作期间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由于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工资,属于“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论】 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该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实质关系与任职状态。虽然劳动仲裁下达时,该人员已不是公司员工,但是此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对其过去任职的补偿,故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实际发放的当月薪酬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9个税种, 198个问题点, 紧扣企业纳税的风险点 全面覆盖各个业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