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上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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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平民思想家(徐文荣思想理论研究)
ISBN: 9787547612026
徐文荣曾在一次北京召开的法制建设研讨会上说 过:“法制建设是乡镇企业的保护神,没有这个保护 神,乡镇企业就是有了财神也保不住,企业发展起来 了,也还是要垮掉。” 乡镇企业萌芽于计划经济之外,发育于改革开放 之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发展壮大,一路走过来,很 不容易。由于不懂法,有许多企业不但关门歇业,业 主还进了牢房;也有的企业被内部的蛀虫吃空塌掉; 这样的例子发生在身边的太多。徐文荣认识到,横店 集团要顺利发展,外部,要有国家健全的法制,内部 ,也要有企业的“法”。依法治企,是企业基业常青 的基本保证。 为此,在内部管理上,实行立纲治本,依法治企 。这个“纲”,就是企业的总纲和管理的大纲。最初 名称叫“横店集团总纲”,到2001年开始叫“管理手 册”。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企业 实际所制定,由一系列规定、条例、办法、制度汇集 而成,由企业宗旨愿景、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人事 劳资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基建管理、新闻管 理、安全管理、法纪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内容组 成,包括了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的各个方面,并 且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企业面临新的形势, 一般每年修订增补一次,作为一部综合性的企业内部 管理的“大法”。 这个“大法”,是徐文荣的独创,也是他依法治 企的重要体现和宝贵经验总结,确保了几十年来横店 集团内部政令统一,纪律严明,步调一致,对预防和 打击内部违犯法罪,保卫集体利益,起到了巨大作用 ,为横店集团形成了整体的强大战斗力。 为了强化依法治企,徐文荣还成立企业内部专门 法检机构。从1985年起,在取得上级党委政府支持同 意后,在上级公检法机构指导下,设立了政法办公室 、法律顾问、经济监察处、审计处和保卫处等法检机 构,贯彻“落实、监督、打击、保护、服务”的工作 原则,深入实际,强化监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合同是企业最重要的经营手段。横店集团过 去一组数据表明,对外经济合同履行率1987年只有61 %,由于实行合同管理,到1991年上升到98%,资金 回笼率也从1987年72%,上升到1991年的93%。自此 ,经济合同管理走上规范化,经济纠纷得到有效控制 ,规避了经营风险,不仅提高了企业效益,也增加了 企业活力。由于内部严格按制度办事,外部市场经济 条件下国家法制的健全,到1995年之后,经济合同履 行率、资金回笼率都在97%以上,形成了良性发展。 同时,由于内部安保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事故得到控 制,几十年来,横店集团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 伤亡事故。多年来,强化内部审计,促进增收节支, 及时挖出内部“蛀虫”,保卫了社团集体财产。 依靠国家法律,惩治内部经济犯罪。徐文荣是个 正义的人,眼里容不得沙子,坚持有恶必惩,及时惩 办经济犯罪,维护法制权威和集团利益。对“富了和 尚穷了庙”的行为,徐文荣更是深恶痛绝。他提出, 一定要严查贪污渎职犯罪,一经查实,即提请国家公 检法机关予以惩治,绝不包庇,绝不心慈手软,“杀 一儆百”。1990年代初期,几乎每年都有内部大大小 小“蛀虫”挖出,有的送上法庭判刑,有的罚款辞退 。对说情者,无论各种关系,徐文荣晓之以理,陈明 厉害,但绝不在原则问题上让步。并且通过召开法治 教育大会,以案说法,震动了一批人,教育了大批人 。 在法制建设上,徐文荣坚持“两手抓”。一手抓 教育和防范,一手抓坚决打击。通过制度建设和日常 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员工法制观念,提出“开前门, 堵后门”,该得的,光明正大地得,不该得的,一分 钱也不能拿。徐文荣提出,在对外经营中,绝不让人 家骗走我们一分钱,也绝不允许我们骗人家一分钱。 “十要十不要”。为了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做好人 、用好权、带好头,不违法乱纪,针对横店企业实际 ,1997年横店集团春节团拜会上,徐文荣郑重提出了 “十要十不要”,作为企业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 “十要”是:要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时 时刻刻想着为人民做好事;要随时随地严格要求自己 ;要继续发扬“拼命三郎”精神;要努力提高自身素 质;要用科学意识发展企业;要自我加压;要为二次 创业做新贡献;要争做两个文明建设带头人;要坚决 维护社团经济。 “十不要”是:不要贪污受贿;不要嫖娼赌博; 不要玩忽职守;不要盗窃公物;不要办地下工厂;不 要另立山头;不要参与地方派别斗争;不要搞迷信活 动;不要欺骗领导;不要盗窃机密。 在徐文荣的领导下,横店集团依法治企两手抓, 两手都过硬,形成了良好的法制传统,既维护了集团 利益,也避免了经营者走上犯罪道路,挽救了一大批 人。横店集团尊重国家法律,重视依法治企,多年来 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声誉。 P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