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浙江人民
原售价: 98.00
折扣价: 77.42
折扣购买: 大银行小掌柜(一位银行行长的手记)
ISBN: 9787213089152
(一)企业层面:降杠杆与促转型并举 企业是“两链”风险防治的主体,形成企业的 自我约束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一方面, 企业亟须树立科学的融资理念。一是要在融资过程 中坚守“有所要有所不要”的原则,并根据经营发 展需要和资本实力合理制定财务规划,切实降低企 业杠杆率,避免“过度融资”“多头融资”。事实 上,过去各轮风险教训也一再证明,企业唯有秉承 审慎的融资理念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那些对于 资金“来者不拒”的企业即使在短期内能够超常发 展,但从长期来看通常是后患无穷。二是要树立“ 大融资”视野,了解常用融资工具功能、特点以及 其中差别,在关注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同时更要 注重自身资金需求与融资方式的匹配性,综合运用 传统融资渠道和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资本补充 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 面,企业必须加快自身经营转型。顺应当前国内产 业升级的总体趋势,制定科学的经营发展战略,推 动自身经营模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增长向集约型内涵 式发展转变。企业必须遏制自身盲目投资、无序扩 张的“冲动”,突出主业、理性经营。同时,还需 增强智力与科技等无形要素投入,尤其要注重以创 新引领经营转型,不断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市场 竞争力。双管齐下从根源上降低债务性融资需求, 提升资本积累速度,切实增强企业风险抵御和消化 能力。 (二)金融层面:短期风险处置与中长期制度 建设并重 毋庸置疑,现行担保贷款制度设计存在诸多不 甚合理之处。因此,笔者认为,从近期来看,首先 应当理清新旧担保关系,实现破圈断链。当前,省 内企业担保关系错综复杂,应当根据是否出险,分 为“旧”和“新”两类,对症下药。对于已经出险 但尚未处置完毕的旧担保关系,首先应当坚持两个 基本原则,即“先清偿后代偿;先处置抵押物后追 索保证人”,防止无序追诉,造成正常企业被动倒 闭而扩大风险。对于需要担保代偿的债务,应允许 代偿企业在承诺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延期、分期代偿 ,即在承认即有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银企双方就债 务展期方案达成共识,避免银行恐慌性“抽贷”; 而银行应暂缓债务清收,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确保 企业正常经营,将其影响限制在可控范围。对于尚 未出险或新建立的担保关系,则应以“化解潜在风 险”为重点。实际上,多数因“两链”出险的企业 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过度担保”问题,要破解担 保链“火烧连营”的问题,就必须扭转“过度担保 ”局面。在确定企业的担保金额上限时应当以不影 响其正常经营为首要前提,即将其可支配净资产作 为担保金额上限,并根据这一新原则,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就企业担保能力开展重新评估,甚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