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活法(浙江法制报打造四全媒体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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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的品质——浙江法制报的发展之道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 范玉吉 在对浙江法制报的组织结构进行调研中我们 发现,其不同于以往的任何组织结构和架构方式 ,这主要是由于浙江法制报的业务内容本身就超 越了传统的媒体业务内容的边界,而且还实现了 较大的跨界经营。这样的媒体业务内容跨界化现 象,直接导致了以采、写、编、评等内容生产为 核心的传统媒体组织架构方式在浙江法制报遭到 了革命性的颠覆,采写编评不再是唯一的核心业 务,内容生产只是传统信息传播的核心业务,这 对报纸出版、新媒体运维等意义重大,而对风险 评估、影视产业和智慧法务等业务来说就关联不 大。对于风评公司、影视公司和科技公司来说, 其各自的核心产业内容也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 下,一般都会采用扁平化管理结构,即松散的并 列式组织架构方式,但是这样的组织架构又会因 过于松散而降低媒介企业的整体整合能力,最终 因各自为政而分散企业的整体性效能。 正是基于对这种的组织架构的不满和担忧, 浙江法制报采用了一种全新的组织架构模式—— “钻石型”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模式可以有效地 化解传统组织架构模式带来的弊端。 浙江法制报的内部各机构之所以被称为“钻 石型”的结构,是因为其每个业务部门都如同钻 石上的一个面,具有其独立的闪光面,相互间几 乎没有太多的外在业务关联,但是它们又都是深 度包含着核心要素“法治”,无论是哪一种业务 ,离开“法治”这一核心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浙 江法制报的子产业,而且其在市场竞争中也会相 应地失去竞争力。 传统媒体是浙江法制报的核心业务,也是传 统业务,是立足的根本所在,但是在经营管理的 结构框架中,它也只是钻石的一个面,不会凸显 出其与众不同的特别之外,因为它是“法治+传 统媒体”的经典结构;新媒体部作为浙江法制报 的另一个核心业务,其独特之处只是在传播渠道 和传播方式上有了一些改革而已,是传统媒体在 传播技术上的升级,属于“法治+新媒体”结构 ,仍然是属于信息传播的范畴;风评公司就不属 于传媒业的核心业务了,它本属于传媒业的周边 ,但被浙江法制报做成了核心业务之一,利用的 就是法治传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资源,可以 看作是“法治+智库”的全新结构;影视公司突 破了传统媒体的经营范围,特别是浙江法制报这 样的平面媒体的经营范围,甚至都没有利用传统 媒体产生的资源优势,完全进入了创意产业的范 围,属于“法治+创意产业”的新结构,但也属 于大传播的范畴;科技公司是最具创新性的企业 发展战略,不但突破了传统媒介企业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