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土地利用覆盖变化图集(精)

中国城市土地利用覆盖变化图集(精)
作者: 编者:匡文慧|责编:彭胜潮
出版社: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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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3069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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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序
  全国七大地理分区分别为华北区、东北区、华东区、华中区、华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其中,西北区面积最大,为309.31X104km2,占国土面积的32.22%,其次是西南区,为234.72xl04km2,占国土面积的24.25%;华北区、华东区、东北区和华中区分别占国土面积的16.07%、8.62%、8.14%和5.83%;华南区面积最少,为44.83xl04km2,占国土面积的4.67%。
  全国305个地级以上城市包括5个超大城市、9个特大城市和291个其他城市。5个超大城市中有两个分布在华南区(广州和深圳),其余分布在华北区(北京)、华东区(上海)和西南区(重庆)。东北、华中和西北区没有超大城市分布。
  三分之二的特大城市分布在沿海地区,即南京和杭州分布在华东区,东莞和香港分布在华南区,武汉和郑州分布在华中区。其余三个超大城市分布在东北区(沈阳)、华北区(天津)以及西南区(成都)。
  其他类型城市主要分布在华东区有81个,其余六个地理分区此类城市分布状况类似,每个分区有30~40个其他类型城市分布。
  低海拔区域(<1000m)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43.36%,主要分布在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上海、江苏、香港和澳门的全部,天津、山东、辽宁、安徽、黑龙江、广东、海南、江西、浙江、湖南、吉林、河南、福建、北京、广西和湖北等16个省(区、市)的80%以上土地面积位于低海拔区域。
  中海拔区域(1000~3000m)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33.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宁夏、甘肃和云南等省(区)的80%以上土地面积位于中海拔区域。
  高海拔区域(3000~5000m)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6.65%,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和甘肃等省(区)。青海和西藏50%以上的土地面积位于高海拔区域。
  极高海拔区域(>5000m)面积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6.58%,主要分布在西藏、新疆和青海等省(区)。西藏自治区近40%的土地面积位于极高海拔区域。
  全国305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01个城市分布在海拔200m以下的平原区,包括5个超大城市、8个特大城市;有39个城市分布在海拔200~500m的丘陵区,包括1个特大城市(成都);20个城市分布在500~1000m的低海拔区;40个城市分布在1000~3000m的中海拔区;5个城市分布在大于3000m的高海拔区。
  不同海拔高程等级分布的城市数量
  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比例
  2015年中国草地面积为267.74×l04km2,占国土面积的27.89%;林地面积为230.02×l04km2,占国土面积的23.96%,耕地面积为181.82×l04km2,占国土面积的18_94%;水域面积为28_61×l04km2,占国土面积的2.98%;城乡建设与工矿用地面积为26.21×l04km2,占国土面积的2.73%。从数量上可以看出,中国土地利用/覆盖类型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为:草地、林地、未利用地、耕地、水域和城乡建设与工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