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36.00
折扣价: 24.50
折扣购买: 全国“八五”普法教材 公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以案普法版)
ISBN: 9787521619218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法制出版社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坚持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服务;坚持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
1言论自由是无底线的吗? 案情 岳某与张某在高中时期是同班同学,也是好朋友。当年,张某因为遭遇猥亵去了国外,自此两人便失去了联系。2020年年初,早已大学毕业的张某回国发展,巧的是,她和岳某进了同一家公司,并且成为岳某的顶头上司。对此,岳某一直不服,她接受不了当年的好朋友现在成了自己的领导,就决定找机会羞辱一下张某。于是,在和公司同事聊天时,岳某就把当年张某被猥亵的事情说了出来,而且将猥亵说成了强奸。公司同事一听都很吃惊,但大家觉得岳某这么做很不厚道,这是张某的隐私,岳某不应该随便告知他人。岳某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自己有言论自由,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别人管不着。那么,言论自由真如岳某所说吗?它是无底线的吗? 解析 言论自由指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每个人对任何事情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说出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但是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想表达什么就表达什么,它也有自己的底线。如果夸大言论自由的权利,胡乱造谣,就是在伤害他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现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一般表现为:(1)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构成诽谤;(2)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构成侵权;(3)不得有猥亵和淫秽等违反善良风俗的言论;(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很显然,本案例中的岳某透漏张某隐私并将其夸大,岳某的这一行为是对言论自由的不正当行使,应当加以限制。否则,她将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2游行示威活动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吗? 案情 某县建立了一家化工厂。由于该化工厂离住宅区有些近,导致附近的居民经常闻到一股“臭鸡蛋”的味道。对此,居民们也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过,但迟迟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后来,有居民提议组织一些人到当地县政府大楼以及化工厂区游行示威,以迫使政府相关部门尽快给大家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其中一位居民还称,游行示威活动可以随便进行,大家应该尽快组织游行示威活动,早一点儿争取自己的权益。请问,该公民的说法正确吗?游行示威活动可以随便进行吗? 解析 本案例中,该居民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公民游行示威权,但游行示威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依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公民要举行游行示威活动,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没有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属违法。由此可见,只有满足上述规定后,才可以进行游行示威活动,否则属于违法。案例中的居民希望通过游行示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在组织游行示威活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不但可能无法维权,反而会违法并受到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3公民住宅是可以随便搜查的吗? 案情 杨某与刘某是邻居。虽然两家人住对门已经好几年,关系却并不和睦,经常因为小事发生矛盾。某日早上,杨某把家里剩余的半桶油漆放在门口,但等到中午回来时发现油漆不见了,杨某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被对门的刘某偷走了。于是,杨某立刻敲开了刘某家的门,向刘某讨要油漆。刘某称自己既没有见过杨某家门口的油漆,也没有拿过。杨某不相信,情急之下坚持要搜查刘某的家。对此,刘某感到十分生气,他认为杨某简直就是在无理取闹,坚决不允许杨某搜查自己的家。那么,杨某有权搜查刘某的家吗? 解析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任何人或单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搜查或者非法入侵公民的住宅。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可以进行搜查,但这是为追究犯罪依法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而且,搜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此可见,公民的住宅是不能随便搜查的。在本案例中,虽然杨某家的油漆是在门口丢失的,但也不能证明该油漆就是被刘某所偷。即便杨某怀疑刘某,也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自行搜查刘某的家。如果杨某坚持强行搜查刘某家就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案例释法 真实故事娓娓道来,法理法据深入浅出 切实提升法治素养 做新时代高素质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