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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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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5754300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英国文坛上与莎士比亚比肩的作家,他塑造的上百个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地展现了19世纪英国的社会众生相。 狄更斯生于朴次茅斯,父亲是英国海军军需处职员,由于父亲负债累累,狄更斯的童年生活饱尝艰辛,学习时光断断续续。当过童工和律师事务所学徒,后来相继在多家报纸当过记者,因为一场病错过了在剧院当演员的机会。 1837年,《匹克威克外传》的发表让狄更斯的名字传遍英伦三岛,甚至比当时的英国首相更有知名度。后来又相继发表《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等佳作,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狄更斯的表演才能对其文学创作和传播居功至伟。他写作时会突然扔下纸笔,对着镜子模仿一段书中人物的对话,其言谈举止可以在不同人物间转换。狄更斯不只独自表演,更在英国很多城市举行作品朗诵会,其朗诵常常一下子就能抓住听众的心,人们从各地赶来听他的朗诵。演出结束后,人们仍热烈讨论,不愿离去。这更使其声名响彻欧洲,乃至大洋彼岸的美国。 文学上天赋过人的狄更斯,生活上也有放荡不羁的一面。1836年,狄更斯与凯瑟琳结婚,心里爱的却是凯瑟琳16岁的妹妹玛丽。1852年,凯瑟琳与狄更斯的第10个孩子出世,6年后他们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1870年6月9日,狄更斯因脑溢血在盖茨山庄逝世。墓碑上写着:“他是贫穷、受苦与被压迫人民的同情者,他的去世令世界失去了一位伟大的英国作家。”
第一卷 起死回生 第一章 时 代 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径直奔向天堂,我们都径直奔向另一条路——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就连它那叫嚷得最凶的权威人士中,有些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字来表示。 那时候,英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欠佳的王后。法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姣好的王后。 在这两个国家那些享有高官厚禄的肉食者们看来,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透亮,那就是江山永固,国运绵长。 那是我主基督降生后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个幸福的年代,英国正如现今一样,得到种种神灵的启示。索斯考特太太新近才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能够预言吉凶的士兵早在她的大驾光临之前就已预先宣告:诸事已安排妥当,就要淹没伦敦和威斯敏斯特。公鸡巷的鬼魂叩击发出它的种种信息,然后遭到驱逐祓除,也只不过刚刚满了十二个年头;而在刚刚度过的这一年当中,那些精灵鬼怪又叩击发出它们的种种信息,与原先相似得令人惊异。真正符合俗世人间的信息,从美国那些英国治下臣民的一次会上发出,最近已经传到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信息对于人类,竟比公鸡巷鸡窝里随便哪只鸡雏传出的信息更为重要。 法国,从总的方面来说,有关神灵方面的种种事物,没有她那位以盾牌和三叉戟为记的姐妹那么幸运,正在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制造纸币,用纸币。除此之外,她在她那些基督教僧侣的指导之下,竟取得了如此仁慈的成就并聊以自娱,诸如给一个年轻人判刑,剁掉他的双手,用钳子夹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为他没有在雨地里双膝下跪,向从他眼前五六十码处走过的一队龌龊的僧侣致敬。 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赴难之时,一些植根于法国或挪威森林里正在生长的树木,已经让名为“命运”的伐木人打上标记,以备砍伐,锯成木板,做成一种带口袋的刀子和活动木架,名垂青史,令人心惊胆战。很有可能,在紧邻巴黎的那些黏湿的土地上,一些庄户人家屋子外边搭的简陋窝棚里,有些做工粗糙的大车,就在那一天在那儿躲风避雨。这些车上溅满烂泥,肮脏不堪,猪鼻子在上面嗅来嗅去,家禽在里面栖止休歇。这些大车正是名为“死亡”的庄稼人搁置起来,作为那次革命时供他驱使的囚车。不过,这伐木人和这庄稼人,虽然无休无止地劳作,但他们都是一声不响,而且他们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声息,尤其是因为,如果有谁心存怀疑,以为他们已经觉醒,那么谁就要被视为谬天背神,大逆不道。 在英国,几乎没有什么秩序和保障可供国家自矜自诩:明火执仗的夜盗和拦路抢劫在京城夜夜发生。各家各户公然得到告诫,离家出城必须先将家具寄存家具商行仓库保管,以策安全。夜深月黑之时的劫路之人,正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行商坐贾。他以“头领”的身份,拦劫同路商贾,如果有人认出,并对他明确表示要较量一番,他就飒爽干脆地打穿他的脑袋,策马扬长而去;七个强盗拦住一辆邮车,一个护卫打死了三个强盗,随后自己也被那另外的四个强盗打死,“盖因弹尽之故”,在这之后,不动一刀一枪,邮车就给洗劫一空;那位堂堂一邑之宰、伦敦市长大人,让一个强盗在特恩厄姆草坪截住,要买路钱,这位声威赫赫的人物就在自己扈从的众目睽睽之下,让这个强盗搜掠殆尽;伦敦监狱中的囚犯和狱卒大打出手,于是司法当局用装好霰弹或子弹的火枪,朝他们中间放射;小偷窃贼在王宫召见厅里从贵族老爷们脖子底下把一个个钻石十字架剪走,火枪手进入圣贾鲁斯区搜查私货,于是乱民朝枪手开火,枪手朝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些事情有多么越乎常轨。在这些事情当中,绞刑吏屡屡动用,虽说徒劳无益,却又仍然屡屡动用。一会儿,挂起一排排各式各样的罪犯;一会儿,在星期六绞死一个星期二被执的盗贼;一会儿,在新门监狱烧炙成打成打的人;一会儿,在威斯敏斯特大厅门口焚毁宣传品;今天结果了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凶犯的性命,明天又结果了一个偷了庄户孩子六个便士的小扒手。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成百上千件和这些类似的事情,发生在那令人怀恋的好时候——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以及紧跟这一年的时候。就在这种种事情纷至沓来的时节,伐木人和庄稼人一如既往地劳作,而那地阁方圆的两位国王以及那容颜欠佳和容颜姣好的两位王后,则颇起劲儿地忙来忙去,以高压手段行使他们的神授权力。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就是如此这般地统领着他们治下的那些赫赫伟人和芸芸细民,沿着铺展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行进;本书所述细民,也忝列其中。 第二章 邮 车 在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夜晚,摆在与本书故事有关的第一个人物面前的那条路,是多佛大道。那辆多佛邮车叽隆咕隆地爬上射手山的时候,就他来说,多佛大道是在这辆邮车前边,一直通到前方去的。他跟在邮车旁边踏着泥泞步行上山,其余旅客也是如此,这倒并非由于他们在那种情况下怀有遛腿儿的雅兴,而是因为山路陡,套难拉,泥浆滑,邮车重,几匹马已经三次驻步不前,还一度拉着马车横穿道路,打算抗命把车拉回苍草地。不过缰绳、鞭子、车夫、护卫联成一气,早已宣读了制止这一意图的檄文。其实这种意图倒是与某些畜类也富有理性的论断完全吻合,于是这套马也就投降归顺,回过头来执行它们的任务了。 它们低着脑袋,颠着尾巴,蹚着深厚的泥浆,步履笨重地一路前进,在泥浆中挣扎,失蹄踉跄,仿佛浑身都散架了。车夫每次小心翼翼地吆喝一声“喔——咿”,让它们缓一缓,停一停,那左侧的辕马就猛力摇晃一下马头以及头上的每件东西(就像一匹特别善于表情达意的马那样),坚决相信这辆马车不能够爬到山上。这匹辕马每次这样一抖擞,这位旅客就像胆小的旅客常有的情形那样,吓一大跳,被搅得心慌意乱。 所有的低谷洼地都飘动着如拥白絮的雾气,无着无落地游荡到山上,像一个身负罪恶的幽灵,意欲觅得休憩之所,却毫无所得。可以看得见,黏稠浓重的冷雾一股接着一股,一股盖过一股,在空中缓缓飘过,像混浊海水的波浪。雾气很浓,遮住了车灯,除了它自己所形成的重波叠浪和几码路面,什么也照不见。马奋力拉着车,呵气喷到雾中,仿佛那雾气都是马喷出来的。 除了那位旅客,还有另外两位旅客也迈着沉重的脚步爬上山顶。三个都一直裹到颧骨和耳朵上边,穿着过膝长筒靴。三个当中,谁也不能就他所见到的情形说出另外那两个人是什么样子。而且在这样紧包密裹之下,每个人都蒙得严严实实,不仅避开了他那两位同伴的肉眼,而且避开了他们的心眼。在那种年月,行路的人不敢简单寒暄过后就推心置腹,因为路上不论什么人都可能是强盗或者强盗的眼线。说到强盗的眼线,在每座驿馆、每家酒肆都可找到“头领”买通的人,其身份上至老板、下至马厩里最低微下贱不三不四的人,那么这也就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了。正因如此,这多佛邮车的护卫在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月份那个星期五夜晚艰难地爬上射手山的时候,心中直犯嘀咕。他站在车后他自己那特设的高高座位上,一边顿着双脚,一边紧紧盯着面前的枪箱,还把一只手放在上面,那里边放着一支实弹的大口径霰弹枪,摆在六至八支实弹马枪的最上边,马枪下边还垫了一层弯刀。 多佛邮车充满了它素有的那种亲切恬适的气氛:护卫猜疑旅客,旅客相互猜疑,也猜疑护卫。他们大家全都猜疑别人,而车夫则除了那几匹马之外,对谁也没有把握。至于对这些畜生,车夫则可以丝毫不昧良心地按着那部《新旧约全书》起誓:这样的跋涉于它们绝不胜任。 “喔——驾!”车夫吆喝着,“这就好了,再使把劲儿你们就到山顶见你们的鬼去吧!把你们赶上山,可真够给我招麻烦的!——周!” “啊!”护卫回答了一声。 “你看看几点钟了,周?” “十一点,哎呀,过十分了。” “我的天啊!”车夫很着急,使劲喊了一声,“还没到射手山顶呢!嘚——嘚——!嗒!加油!” 那头善于表情达意的马在拼死抗命当中给一鞭子惊醒,拼死命往山上爬,其余那三匹也竞相向上爬。多佛邮车又一次奋力前进,它那几位穿长筒靴的旅客,跟在车旁咕叽咕叽踩着烂泥。车停住的时候他们已经先停下了,并且紧紧靠近车子。如果这三个当中有哪一个胆敢提出让另一个人朝浓雾和暗处往前走上一点儿,那他明摆着就是想让自己给人当作强盗挨上一枪。 这最后一阵冲刺把邮车拉到了山巅。马又停下来喘气,护卫下来给车轮加上刹车,准备下山,并打开车门让旅客进去。 “嗤!周!”车夫带着警告的语气喊了一声,从他的车座上朝下看。 “你说什么,汤姆?” 两个人都侧耳静听。 “我说一匹马一溜小跑往山上来了,周。” “我说是一匹马四蹄飞姆。”护卫回答,放开把着的车门,干脆利索地登上他的位置,“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全体上车!” 随着这匆匆一声令下,他扳起了他那支大枪的扳机,准备采取攻势。 本书记述的那位旅客,刚刚迈上马车的踏脚板,准备进去;那另外两位旅客紧随其后,也准备进去。这时他仍然踩在踏脚板上,半在车内,半在车外;他们则仍然留在地上,在他下面。他们都看看车夫再看看护卫,然后又看看护卫再看看车夫,同时仔细谛听。车夫朝后边看,护卫朝后边看,连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也竖起耳朵朝后边看,毫不再表示异议。 马车叽隆咕隆奋力前进的声音归于寂静,再加上黑夜本来就寂静无声,这样就确实是万籁俱寂了。那些马的喘息使马车一阵阵颤动,仿佛车也惴惴不安。几个旅客的心跳得很响,简直可以听得见了;不过无论如何,那万籁俱寂的间歇时刻却清清楚楚地传达出了人们气喘吁吁,敛声屏气,由于期待而脉搏加速的情状。 一匹马飞奔的声音疾速猛烈地传到山上。 “喔——咿!”护卫吆喝着,扯着嗓子吼叫,“噢,喂,站住!我要开枪啦!” 那马的脚步突然止住了,随着泥浆噼啪飞溅,雾气中有一个人喊道:“那是多佛邮车吗?” “是不是关你嘛事!”护卫反唇相讥,“你是什么人?” “是不是多佛邮车?” “你干吗要知道?” “要是的话,我要找一位旅客。” “什么旅客?” “加维斯·劳瑞先生。” 我们描述过的那位旅客立即表示这是他的姓名。护卫、车夫还有那另外两个旅客满腹狐疑地看着他。 “先待在原地别动,”护卫对雾中那个声音喊道,“因为我要是造成了一个误会,你这辈子也就别想改过来了。姓劳瑞的先生直接答话吧。” “什么事?”这位旅客用微微发抖的声音问,“谁找我?是杰瑞吗?” “要是他是杰瑞的话,我真讨厌杰瑞的声音,”护卫自言自语地咕哝着,“他的嗓音粗哑得让我听不惯,是杰瑞。” “是,劳瑞先生。” “什么事呀?” “你走后那边追着给你个信儿,台鲁森银行的。” “我认识这位送信的人,护卫。”劳瑞先生说着,下到地上,那另外两位旅客与其说是出于礼貌不如说是出于催促,快快帮他下了车,然后便立刻爬进车里,关上车门,推上窗户,“他可以走过来,没有问题。” “但愿没有,可是我不能他妈的就那么肯定没有问题。”护卫粗声粗气地自言自语,“喂,那个人!” “嗯,你,那个人!”杰瑞说,声音比以前更粗哑。 “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来!听见我说的没有?你的鞍子上要是挂着枪套,可别让我看见你的手往那儿伸。因为我他妈的就是很容易误会。我要是误会了,那就是给一颗枪子儿吃。还是让我们瞧着你吧。” 一匹马和一个骑马人的影子,在打着旋涡的雾气中慢慢走过来,到了邮车旁边那位旅客站着的地方。骑马人弯腰向下,翻着眼珠盯着护卫,把一小张叠起来的纸条交给那位旅客。骑马人的马气喘吁吁,连人带马,从马蹄起直到人戴的帽子上都是泥浆。 “护卫!”那位旅客用从容不迫办理事务那样一种很有把握的口气说。 那位严防紧守着的护卫,右手把着举起来的火枪枪托,左手把着枪筒,眼睛看着骑马的人,粗野无礼地回答了一声:“先生。” “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是台鲁森银行的。你必定知道伦敦的台鲁森银行。我要到巴黎去办事,这一克朗你打点儿酒喝吧。我可以看看这个吗?” “那样的话,你就赶快,先生。” 他借着那一边车灯的灯光打开那张纸念起来——起始是默念,随后就高声念出来:“‘在多佛等那位小姐……’护卫,你看,这并不长。杰瑞,你就说我的回复是起死回生。” 杰瑞在鞍子上一愣。“这还真是个怪得邪乎的回复。”他用极其粗哑的语声说。 “把这个口信儿带回去,他们就会知道我已经收到这个字条了,这跟我亲笔写信一样。快回去吧,尽量快走,再见。” 这位旅客说着这些话打开了马车门进到里边,一点儿也没让那两位同行的旅客搀扶。这两位刚才麻利地把他们的怀表和钱包藏在了靴子里,此时则装出一副酣然大睡的样子,其目的不过在于不做任何其他动作,以免引起什么麻烦。 马车又继续叽隆咕隆地前进。开始下山的时候,紧紧包围在它四周的雾团更浓了。护卫立即重新把火枪放在枪箱里,看了看放在其中的其他东西,又看了看挎在他腰带上外加的几把手枪,然后又查看他座位下边的一口小些的箱子。那里边有几样铁匠用的家伙,一对火把和一对火绒匣子。他装备得如此齐全,是因为如果车灯给风雨弄灭(这确实是有时要发生的),他只要把自己关进车厢里,谨防火镰和火石打出的火星不要落在麦秸上,就可以(如果运气好的话)相当安全而又不费力气地在五分钟之内点起一个亮儿来。 “汤姆!”他轻轻隔着车篷叫。 “嗳,乔。” “你听见那个口信儿了没有?” “听见了,乔。” “你想那是什么意思,汤姆?” “一点儿也想不出来,乔。” “这可是赶上巧劲儿了,”护卫琢磨着,“我也想不出来。” 杰瑞独自留在浓雾和黑暗之中,这时翻身下马,不仅是为了让他那匹筋疲力尽的马轻松一下,而且也是为了擦掉脸上的泥,抖掉帽檐上的水,那里真可能容得下大约半加仑呢。他把缰绳挽在泥泞不堪的胳膊上站着,直到叽隆咕隆的车声已经消失,黑夜重归寂静,才转身步行走下山去。“经过从圣殿栅栏起的这一路紧追快赶,老太太,在走上平地之前,我对你那一对前蹄儿是信不过的。”这个粗声嗄气的信差一边看了他这匹母马一眼,一边说,“‘起死回生。’这真是个怪得邪乎的口信儿。这对你可不行,杰瑞!我说杰瑞!要是这起死回生时髦起来,你可就倒了血霉了,杰瑞!” 第三章 夜 影 细想起来,这件事真是不可思议: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竟会成为深奥秘密和不解之谜。我夜间走进一座大城市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想法:那每一幢黑森森鳞次栉比的房子里都关着它自己的秘密;那每幢房子里的每间屋子都关着它自己的秘密;那千万个胸膛里跳动着的每一颗心,就它自己的某些想象来说,对靠它最近的那颗心,都是一桩秘密!一些令人生畏的东西,甚至死神本身,都与这秘密有关。我再也不能翻阅这本我所挚爱的亲切的书,妄想总有一天把它读完。我再也不能看透那深不可测的水,借助偶尔照进那里的光亮,我一直都隐约瞥见埋藏在那里的珍宝和其他淹没的东西。这本书是注定了在我只读完一页之后就一下跃合起来,永远再也不打开的。这水是注定了在阳光戏照水面、在我茫然站立岸上时永远冰结霜凝的。我的朋友已经长逝,我的邻人已经长逝,我之所爱、我心灵中的至亲已经长逝;这就是那毫不动摇、永垂不朽、亘古独存的秘密,那我将至死永怀的秘密。在我途经的这座城市中某一墓地里,是不是有一个长眠的人就我看来在性格深处比那些纷纷扰扰的居民更加神秘莫测,或者就那些居民看来比我更加神秘莫测? 对于这一点,这位骑在马背上的信差确实也拥有天生的而非让渡性的继承,正与一国之君、首席国务大臣或者伦敦的巨商首富一样。关在这辆隆隆作响的伦敦古老邮车狭窄车厢里那三位旅客也是如此,他们彼此相对都是不解之谜,像是每个人都坐在自己那六匹马拉的马车或是六十匹马拉的马车里,彼此相距有一郡之遥,相互全然不解。 这信差骑马款步归来,时时在路旁酒肆喝上几杯,但是明显表露出一种意向,不让人知道他自己的打算,并且用帽子一直遮到眼睛上。他长了一对与这身打扮十分协调的眼睛,表面一码漆黑,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没有层次深浅,而且靠得非常之近——仿佛它们害怕如果相距太远就会单个给人发现某些隐情。那对眼睛扣在像是三角痰盂似的老式三角帽下,下面是一条围着下巴和脖子的大围巾,几乎垂到膝头,眼睛里边显出一种凶险的神情。他停下来喝酒的时候,用左手把围巾扒开,用右手一下子把酒倒进嘴里,刚一倒完,就又把围巾捂上。 “不妙哇,杰瑞,不妙!”信差说,一路走一路唠叨着这同一个意思,“这于你可不大行,杰瑞。杰瑞,你这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这于你的行当可不合适!起死回生——我要是不把他当成是喝醉了酒,那我就算是倒了大霉了!” 他带的那个口信儿使他心烦得那么厉害,所以他好几次摘下帽子来抓头皮。他头上那块秃顶周围很不规整,秃圈外面却参差不齐地长着又硬又黑的头发,往下长得几乎垂到了又塌又宽的鼻子上。这很像铁匠的手工,更像结结实实钉了一排排铁蒺藜的墙头,而不像是一头头发,就连那最会做跳蛙游戏的人对他也不敢领教,也把他当作那从他身上跳过去最危险的人。 他骑马一路小跑往回走,带着他要传给圣殿栅栏附近台鲁森银行门房守夜人的口信儿,守夜的人则要把这个口信儿传给里边管事的人。就在这一路上,那憧憧夜影仿佛是从那口信儿当中浮现出来,向他显现出种种形状,又仿佛是从使那匹母马烦躁不安的种种隐私当中浮现出来,向他显现出种种形状。夜影看来为数不少,因为这匹母马一路上每看到一个就惊退一下。 在那时候,那辆邮车叽隆咕隆、摇摇晃晃、吱吱嘎嘎一路颠簸,载着它里面那三位互不理解的同伴,赶它那单调沉闷的路。那憧憧夜影对他们也同样都是按照他们一开一合的蒙眬睡眼和漫无边际的遐想而显现自己的形状的。 台鲁森银行在邮车里也正在挤兑。那位银行的旅客——他有一只胳膊套在皮带圈里,车颠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可以使他不至于碰到旁边的旅客,把人家挤到车厢的角落里去——眼睛半睁半闭在那里打盹的时候,那些小小的车窗,还有那透过车窗照进来昏暗亮光的车灯,还有对面那个庞大包裹似的旅客,都变成了银行,而且在做一大笔生意。车马挽具叮叮当当的响声,成了硬币叮叮当当的响声,而且在五分钟时间里承兑的支票,比台鲁森银行以及它的国内外全部存户在三倍的时间里兑出的都多。随后台鲁森银行那些地下保险室,据这位旅客所了解的(他对它们的了解还真不少),藏有那么多价值连城的宝物和机密,在他眼前一一打开,于是他手持一串大钥匙和一支半明不暗的蜡烛,一间一间地走进去。他看到这些保险室都平平安安,牢牢实实,稳稳当当,静静悄悄,恰似他上次看到的一样。 不过,虽然银行的事一直伴随着他,虽然邮车(一路上慌乱不安,仿佛吃了鸦片痛苦难挨一样)一直伴随着他,却还有另外一股恍恍惚惚的意识潮流整整一夜始终没有停止活动:他是在赶路,要去把一个人从坟墓中挖出来。 原来憧憧夜影并没有指明,显现在他眼前的许许多多面孔当中,哪一副是那个埋着的人的真实面孔,不过它们都是一张四十五岁年纪的男子的面孔,其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所表现出的种种情感以及它们那种种僵尸般枯槁憔悴的可怕情状。高傲、轻蔑、挑战、倔强、驯顺、悲伤,一种表情紧接着另一种;还有各式各样凹陷的脸颊、死灰的颜色、枯瘦的双手和形体也联翩出现。但是那面孔大体上都是一种,每一个人的头上都是未老先白。有上百次,这位打瞌睡的旅客这样询问这个幽灵: “埋了多长时间了?” 回答总是同样的:“快十八年了。” “你已经完全打消给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吗?” “很早就打消了。” “你知道要让你起死回生吗?” “他们这么告诉我的。” “我想你是愿意活的吧?” “我说不上。” “我可以把她带来吗?你愿意来看她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互相矛盾。有时候,那不成语句的回答是:“慢着!我要是太快看见她,那会要了我的命。”有时候,先是温情脉脉地泪如雨下,然后是:“带我上她那儿去。”有时候,先是目瞪口呆,困惑不解,然后是:“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 经过这些想象当中的对话之后,这位旅客又在幻想中不断地挖呀,挖呀,挖——一会儿是用一把铁锹,一会儿是用一把大钥匙,一会儿是用他自己的双手——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挖出来。到底弄出来了,脸上和头发上粘着土,他常常一下子化成灰,消失不见了,于是这位旅客就对着自己发愣,拉开窗户,让现实存在的雾和雨落到脸上。 然而,即使他的眼睛睁开望着雾和雨,望着车灯照出来的摇曳不定的光,还有路旁一颠一颠向后撤退的树篱,那车外的憧憧夜影还是落到车内的一串憧憧夜影之上,合为一体。圣殿栅栏旁边那所真的银行,往日那些真的生意,那些保险室,那特别派来追赶他的真信差,那带回去的真口信儿,全都常常在那儿。在这些东西中间,那幽灵似的面孔常浮现出来,于是他又和他攀谈: “埋了多长时间了?” “快十八年了。” “我想你是愿意活的吧?” “我说不上。” 挖呀,挖呀,一直挖到那两个旅客当中有一个不耐烦地动了一下,这会提醒他把车窗拉上,把胳臂从皮带圈里紧紧地套进去,面对这两个睡着的形体沉思默想,直到他琢磨他们琢磨得走了神,又溜进了那家银行和那座坟墓。 “埋了多长时间了?” “快十八年了。” “你已经完全打消给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吗?” “很早就打消了。” 这些话就像刚刚说出来的一样,一直在他耳际萦回——像他在实际生活当中听到的话一样清清楚楚在他耳际萦回——这位又累又乏的旅客感觉到白天的亮光,一下惊醒过来,并且发现憧憧夜影已经消失不见。 他拉开窗户,看着外边的旭日。眼前有一道翻耕起来的犁垄,上边还放着一把犁,那是昨天卸了马以后扔在那里的;再远处,是一片幽静的灌木林,林中还有很多火红和金黄的树叶,仍然挂在树梢。地上虽然寒冷潮湿,天空却一片晴朗,太阳冉冉升起,光辉四射,宁静而又美丽。 “十八年了!”这位旅客看着太阳说,“我的老天爷!给活埋了十八年!” 1.狄更斯——英国文学史上比肩莎士比亚的文豪,被誉为“召唤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 2.巴金 梁实秋 毛姆 纳博科夫等中外大家一致推崇! 3.央视《朗读者》推荐。 4.BBC权威发布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 5.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一本书写尽波澜壮阔革命年代里的人性光芒 6.狄更斯关于爱与救赎的传世杰作,世界十大经典名著之一,翻译家伉俪张玲、张扬高分全译本,语言精湛,忠于原作。 7.曲折惊险、惊心动魄、恢弘大气的批判现实主义佳作,以历史作镜,为当下敲警钟! 8.3次被翻拍为电影,当之无愧的文学经典! 9.长篇译后记,不仅展现恢弘的法国革命年代,更讲透狄更斯的一生。 10.压迫与反抗、自由与疯狂、冤屈与奉献——自由为名的牢笼中谁来规训灵魂的形状,爱与奉献的背后谁来铭记高尚的肉身? 11.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 12.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13.不实现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 14.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 ★超好看 ·平滑胶版内文纸,白度特调,舒适护眼 ·版式疏朗,字号明晰,阅读流畅。 ·环保四色印刷,全新设计封面,品质高雅 ★超好读 ·翻译家伉俪张玲、张扬全译本倾心之作,高分译本! ·原版完整直译无删减,忠于原作。 ·全本精心注释,无障碍阅读外国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