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评传(精)

林肯评传(精)
作者: (美)戴尔·卡耐基|译者:朱燕
出版社: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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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5823461

作者简介

戴尔·卡耐基(Dale Carnegie,1888年11月24*~1955年11月1*),美国现代成人教育之父、**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被誉为是20世纪*伟大的心灵导师和成功学大师。

内容简介

.艰苦的童年生活 林肯的母亲是南希·汉克斯,她是在叔叔和婶婶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南希可能从来没有上过学。她目不识丁,不会写字,在与人做交易要签字,或者做记录的时候,只能画些符号来应付。 他们居住在沉寂的森林里,南希·汉克斯很少外出,鲜有朋友。在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肯塔基州的一个既没有文化又身处社会*底层的男人,这个男人叫托马斯·林肯。托马斯·林肯是个对生活知之甚少又缺乏情趣的劳工和猎人。然而,在那落后的藤蔓丛生的密林中,那里的人们都叫他“林克汉”。托马斯·林肯的生活居无定所,是个十足的流浪汉,他总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到处漂泊。忍饥挨饿是常事,每当饥肠辘辘的时候,他什么活儿都干。比如:修路、伐木、捕猎、犁地、种庄稼、修猪圈等。据记载,他还扛过*,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当过狱卒。1805年,还被雇用去肯塔基州哈丁县当差,负责追捕和鞭挞抗命不从的奴隶,薪水6美分。 对金钱,托马斯·林肯毫无感觉和规划: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农场他曾经待过14年,在那期间他总是一文不名,即使获得一点微薄收入,*后也花的一文不剩,一直难以维持每年10美元的土地租金。有一次,家里穷得捉襟见肘,他的妻子用野荆棘来缝制衣裙,可他却跑到肯塔基州伊丽莎白镇,贷款给自己买了一条吊带长裤。此后时间不长,又在一次拍卖会上,他花了3美元购得一把利剑。可以想见,即使光着脚*子跑路,他也不会忘了穿上那条银白色的吊带裤,佩带那把利剑。 结婚时间不长,托马斯一家迁往小镇居住,托马斯试着做一些木匠活儿,想以此为生。但他对怎么干木匠活儿一窍不通。在得到一份建造小作坊木工活儿以后,他不知道如何丈量木料,也不知道切割的比例。他的笨拙使雇主拒*付给他工钱,后来还引起了官司。 生于大森林的托马斯·林肯虽然知道大森林的生活了无生趣,但他知道,其实那才是他的归宿。于是,他与妻子又回到了那个荒蛮贫瘠的农场。从那以后,终其一生,托马斯再也没有离开过那片生他养他的故土。 有一片不毛之地,人称“秃头地”,它离伊丽莎白镇不远,在那里,印第安人经常放火烧林,林子里树木大小不分都已被焚烧殆尽,很难找到一棵成材的树木。如此一来,相应的,牧*却沐浴着阳光疯长,大片绿油油的*原出现了,欢快撒野、竞技觅食的水牛栖息其上。 1808年12月,托马斯·林肯以每英亩近67美分的价格在“秃头地”买了一个小农场。小农场里有一间茅*屋,还有一座小木屋,小木屋四周满是野苹果树。在离小木屋不远处是诺林河。每到初春时节,诺林河**山茱萸竞相怒放。炎夏时分,湛蓝的天空,山鹰悠闲翱翔,而直立的*甸逐风翻浪,一如绵延无际的碧海中阵阵汹涌的波涛。然而,有一丁点儿生活常识的人**不会选择这里为栖息地,因为寒冬时节的肯塔基州*为寂寥而荒凉。 在1809年严冬,这片荒凉“秃头地”的农场茅屋里诞生了一个婴儿,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林肯出生那天是二月的一个星期天,早上他降生在一张铺满玉米穗的木板*上。这**风雪交加,茅*屋四面寒风肆虐,雪粒在寒风的裹挟之下飞入茅屋,飘落在覆盖着南希·汉克斯和婴儿的那张熊皮被子上。 艰苦的农垦生活延续了9年之后,生活的负累使南希过早地撇下了她的儿子和丈夫,她离世时年仅35岁。幸福是什么?她是茫然的,她从来不知道。她无论身居何处,总有关于她的风言风语,总有关于她是私生女的卑贱身世的闲言碎语。多悲戚啊!她没能看到,在一个清晨,一个心存感激的民族,在她常年肩负劳作之苦、时时经历羞辱之痛的地方,为了纪念她并启示后人,树立了一座大理石纪念碑。 那个时候,商品流通中用的是纸币,然而在人烟稀少的旷野地带*大多数纸币通常没有价值可言。而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浣熊皮毛等,还有农产品都被作为商品交换的等价物。*有甚者,牧师们有时候也将威士忌当作做礼拜的报酬。在1816年,亚伯拉罕刚刚七岁,这年秋季,托马斯·林肯卖掉了农场,换了约四百加仑的玉米威士忌以后,举家来到印第安纳州的森林地区安家落户。这里依然荒凉,并且与世隔*,与他们为邻的是一个专门捕杀狗熊的猎人。乔木、灌木和葡萄藤将他们的住处层层包围,要出行就必须披荆斩棘以斧头开路。亚伯拉罕·林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了14年。 他们家乔迁印第安纳州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冬天的**场雪,托马斯·林肯匆匆忙忙在地上搭起了一座人们称其为茅棚的帐篷。这个帐篷是没有地板,没有门窗,三面篷身和一根木杆支撑的棚子,第四面敞开着,任由寒风裹挟着雪花和细雨往屋里钻。如果在**,这里的农夫在寒冷的冬季肯定不会将牲口圈进这种茅棚里;但是,托马斯·林肯却认为这茅棚已经很好了。1816年至1817年的冬季是有史以来*为漫长而又寒冷的,托马斯和他的家人就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一个严冬。 在茅棚的一个角落的脏兮兮的地板上凌乱地堆放着一堆树叶和熊皮。南希·汉克斯和孩子们每晚睡觉的时候,就像狗一样蜷缩在那堆树叶和熊皮下,就这样他们艰难地熬过了那个冬天。 生活上他们主要靠打野味或者采摘坚果度*。他们没有其他可吃的东西,像牛油、牛奶、*蛋、水果、蔬菜等都没有,即使是马铃薯也很难找到。托马斯·林肯曾想养猪,但是那里环境**恶劣,就是那些狗熊也很难觅食,如果养猪,也会成为狗熊的猎物和美餐。 在印第安纳州的*子,对亚伯拉罕来说是无尽而可怕的贫穷和困苦交融的岁月,那段*子,可以说那些被他从奴隶制枷锁下解放出来的奴隶们曾经的生活也抵不上亚伯拉罕的生活那样悲惨。 生活在那个地区的人几乎没有几个知道关于牙医的事,就是*近的医生离林肯家也要56千米。所以,当南希·林肯牙疼的时候,托马斯·林肯按照当时那些开荒者用的办法:把削尖的山核桃壳用石头敲击,嵌进南希疼痛难忍的齿缝里。 初期,中东部地区,在那些拓荒者中间流行过一种人称“牛奶病”的神秘疾病。牛、羊、马,甚至整个居住区的人,一旦得了这种病,都难逃一死。这在整整一个世纪里让医学界一筹莫展,无人知晓病因。到了20世纪初,科学实验才使谜底得以揭开:那是因为动物吃了一种叫白蛇根的植物后引起中毒。而人们通过喝了带毒的牛奶也会中毒。白蛇根大多生长在茂密的森林和阴暗的沟壑里,就是现在,对人的生命也会构成威胁。所以,每年伊利诺伊州官方都会布告警示农民,铲除白蛇根,以确保生命安全。 1818年秋天,在印第安纳州的巴克罕山谷发生了可怕的瘟疫,许多家庭被血洗,甚而灭*。在离林肯家不远处住着猎户彼得·布鲁纳一家,那时猎人的妻子生病,南希·林肯前往照料。*终那女人还是死了,而南希也病倒了。她觉得头晕目眩,肚子疼痛,不停呕吐,人们把她抬回家,躺在用树叶和皮毛铺就的*垫上,她四肢冰凉,但身体却像一盆火,她不断地要求给她水喝。 托马斯·林肯是个十分迷信的人,对一些征兆他深信不疑。南希得病的第二天晚上,茅棚外有一只狗不断哀号,托马斯认定南希要走了,于是他便放弃了所有挽救的希望。 而这时躺在席垫上的南希连抬一抬头都很困难,话也说不出来。她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妹妹叫到她跟前,让他们弯腰俯身听她说:友好相处,遵从上帝,按她的教导生活。 这是她留给儿女们*后的话。那以后,她的喉咙和肠道系统已经在麻痹的状态,而整个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之中。就在她病魔缠身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南希去世。 此后托马斯·林肯在她的眼睑上放了两枚铜板,为的是让妻子闭上眼。之后,他去森林里将砍下的树劈成粗糙不平的木板,再将木板用木栓钉在一起做成简单的棺材。然后再将南希那刻满风霜与沧桑的躯体装殓。 两年前的他,用一辆雪橇带着她来到这穷山恶水之地讨生活,两年后也是他用同样的雪橇,载着他的妻子南希的躯体到离家不远的密林山顶,悄然而又寂寞地将南希下葬了。 亚伯拉罕的母亲永远走了。她的容貌和行为方式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知晓,因为她的一生很短暂,而且常年在阴森的密林中度过,与外界交往很少,对她有些许印象的只是极少数路过她家时偶尔见过她的人。 亚伯拉罕·林肯去世后不久,有一本他的传记中提到林肯的母亲。当时,南希已过世达半个世纪了。这本传记的作者采访了曾经见过南希的几个健在者,但他们的记忆中南希的形象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恍如迷梦。关于对南希的外貌特征,他们的说法莫衷一是。有人说她“强壮、矮胖”,也有人说她“小巧玲珑”。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有人说是黑色的,另外有人说是淡褐色的,*有人振振有词地说是蓝绿色的。即使是南希的堂兄丹尼斯·汉克斯,他曾经和南希一家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15年,他一会儿说南希的头发是“灰白”的;想一想后又说头发是黑色的。 在南希去世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没有任何物体标示她的安息之所,**我们能知道的只是一个大概。她的墓穴与她的叔叔和婶婶的墓穴相邻,因为他们曾经抚养过她;但她的墓穴到底在哪儿,我们无法分辨。 南希去世前不久,托马斯·林肯建起了一座新木屋。新小木屋是四面体,但屋内没地板,没窗户。在小木屋的出口处挂了一块脏兮兮的熊皮,屋内凌乱不堪,潮湿发霉。南希过世后,托马斯·林肯大部分时间去林子里狩猎,屋里只剩下两个孩子料理家务。亚伯拉罕生火,萨拉做饭,亚伯拉罕还要去挑水。没有刀叉,他们用手抓饭吃。因为挑水路远,家里也没有肥皂,所以他们很少洗手。南希去世之前,可能做了些灰碱液,但没有留下多少,而两个孩子又不懂得制作,托马斯·林肯也懒得去做。所以,托马斯和孩子们只能在脏乱与困厄中度*。 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他们既不洗澡,也很少换洗油渍斑斑的破衣服。*上的树叶和兽皮因时间过久而发出的恶臭令人窒息。小屋里阳光进不来,缺少阳光的屋子难以消毒,只有壁炉或者猪油灯是他们**的光源。从那些垦荒者的口中得知,女主人南希过世后,林肯小屋里:到处是臭虫和跳蚤,而且臭气熏天。 一年邋遢与困顿的生活使老托马斯·林肯再也无法忍*,他决定续弦迎新,再娶一位妻子,以便照料家务。 13年前,在肯塔基托马斯曾经向一个女人求过婚,但*后被那位叫萨拉的被求婚者拒*了,萨拉*后嫁给了哈丁县城的监狱看守。而现在,看守已死,萨拉带着三个孩子以及前夫留下的一笔债务过活。托马斯·林肯觉得重新求婚的机会到了。于是,他在小溪旁,将全身进行了**的清洗,并用沙子刮洗了双手和脸上的污垢,再将那把买来的利剑别在腰间的捆扎绳上,带着狂喜,穿越密林,奔向肯塔基。 托马斯到伊丽莎白镇后,又买了一条银白色吊带裤穿上,吹着口哨,精神振奋,得意扬扬,在伊丽莎白镇上晃荡游逛。 那是1819年,发生了很多事情,人们津津乐道于世界的变化和进步,蒸汽动力船横渡大西洋取得成功了! 书籍的力量 林肯在他15岁的时候才学会了26个字母,虽然能看懂片言只语,但他依然不会写字。那是1824年秋天,有一位老师来自落后地区,他在皮金河办了一所学校。每天林肯和妹妹都穿越树林,徒步65千米,去向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老师求教。在这所学校里,孩子们起劲儿的闹嚷人人皆知。多尔西认为,只有让学生们叫嚷,教师才能分辨出真正学以致用的学生。在教室里他来回踱着步,手提教鞭,发现哪位学生不嚷嚷,他会抽一鞭子下去。学生们知道那是什么“奖赏”,所以每一位学生都会卖力地嚷嚷,以便自己的嚷嚷声显得*加突出。通常,这种闹哄哄的叫嚷声在400米以外的人都能听见。 上学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总是戴着松鼠皮鸭舌帽,穿着一条鹿皮马裤。由于裤脚处裂着大口子,因此马裤遮不住林肯的下肢和脚踝,双腿暴露在寒风和雨雪之中。 作为教室的小木屋**低矮,以至于老师无法站着讲课;也没有窗户。为了采光,从木屋的每一面墙体中抽下一根木条,再用油纸裱糊,这样屋子里就会亮一些。教室的地板和桌椅用劈开的木条做成。 林肯阅读的时候,基本选取《**》里的内容;而书写练习,他将华盛顿和杰斐逊视为自己的榜样。从笔迹看,林肯的笔迹显得清晰且别具一格,这与华盛顿和杰斐逊两人**相像。他的字写得漂亮,邻居们对他颇为赞赏,那些不识字的熟人,或者邻居们,有的会步行好远来请林肯帮他们写信。 林肯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在学校的学习时间不够,到家后继续学习。由于当时纸张缺乏,要买的话,价格昂贵。于是他用木炭根作笔在木板上书写。有时候,他在木屋墙体的木面上进行计算。等墙面上的字写得满满**的时候,林肯就用刀子将写的字从墙面上刮掉,墙体因此又像新的一样,在上面他又能写字了。 由于家境穷困,没钱买算术书。林肯向别人借来一本,把全书抄在纸上,并用麻绳订起来。这是属于林肯自己的算术书。他去世以后,从他的继母那里还能看到这本算术“书”的一部分。 那个时候,在林肯身上显现出的气质,**不同于其他落后地区的学生。他对许多问题有自己的看法,并渴望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时候他也写诗歌散文。他曾经将自己的诗文习作交给邻居威廉·伍德阅读评判。他的诗文也曾引起关注,*后被一名律师结集出版。有一份俄亥俄州的报刊还刊登了他的有关禁酒的文章。当然这都是后面的事。他写**篇文章的灵感来自校园里伙伴们玩的残忍游戏:他的伙伴们经常抓些乌龟来,然后把燃烧着的煤炭放在龟背上。林肯求他们停止这种行为,并跑过去用赤脚把煤炭踢开。所以他的**篇文章的主题就是人类对动物该有的情怀。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他身上已经具有成年人应有的、对痛楚的感*与悲悯。 5年以后,林肯断断续续地去另一所学校学习,就像他自己说的,只是“*过一点教育”罢了。从此以后,林肯再也没有*过正规教育,他的学历总共不到12个月。 在1847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要填写简历,当人家问到“*教育程度”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不完备。” 当林肯被提名作为总统候选人准备参加竞选时,他说:“就在成年的时候,我还不谙世事,然而无论怎样,阅读、写作和基本的三则运算我学会了。我的全部教育就是这些,之后,我再也没有上过学。在学识上,我如今的一丁点收获都得益于压力和需要。” 是什么人有幸做过林肯的导师呢?显然是那些学识不高、居无定所的教书匠,他们深信巫术,甚至认为地球是平的。然而,恰恰是这些不怎么系统和正规,而且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学习经历,使得他对知识的热爱和渴求所表现出的素养,如同接*过大学教育的人一般。这是林肯所具有的人类*宝贵的品格之一。 培养阅读能力也为林肯打开了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境界,那是一个充满着梦幻的世界。这个世界改变了他:他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他的视野*为开阔。在他生命的25年里,他的生活**之所在非阅读莫属。他继母的收藏里有《**》《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这五本书。这是林肯小时候曾经如饥似渴地阅读过,被视为无价之宝的书籍。《**》和《伊索寓言》是林肯的*爱,它们往往被放在触手可及之处,为的是便于及时阅读。这两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林肯,他的为人处世、谈话策略、雄辩风格无不与其密切相关。 当然,只有这些书籍对林肯的求知欲而言还远远不够。他渴望读*多的书,没钱买书就向别人借,只要是铅印的材料,无论报纸或书籍他都要。为了从一名律师那里借《印第安纳州修订后的法律》的复本,他跋山涉水去了俄亥俄河南岸。也由此,他**次接触到了《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林肯经常替邻居挖树坑、收玉米,为的是能够从他们那里借得两三本传记来阅读。借来的书中有一本是帕森·威姆斯著的《华盛顿生平》。捧着它,林肯**沉迷其中,晚上一直读到眼睛模糊,无法辨清字体时才休息。睡觉的时候,他把书放在靠近木屋的墙缝旁边,以便在清晨**缕光线射进屋子时开始阅读。但**夜晚,狂风大作,如注的雨水灌进了墙缝,这本书**被雨水浸湿。后来书的主人拒*林肯归还,林肯无奈,就将可用三天的干禾秆捆扎起来作为赔偿给了书的主人。 在所有借来的图书中,让林肯*为*益的是《斯科特教程》。它教会了林肯如何发表公众演说,还让他领略了狄摩西尼、西塞罗等这些古代希腊罗马的名嘴们演说的风采,以及莎士比亚戏剧中各色人物的形象。 林肯经常手握《斯科特教程》漫步林中,并高声朗诵哈姆雷特的警句。有时还吟诵安东尼在恺撒尸体旁发出的旷世名言:“朋友们,罗马人,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的,不是来赞美他的。” 林肯读书如饥似渴,每当他读到起兴之时,如果一时手跟前没纸,他就在木板上刻下他喜爱的文字。后来,他做了一个剪贴板,以羽毛作笔,蘸上野果汁,把他喜欢的词句全部抄在木板上。他走到哪儿都随身携带剪贴板,只要有空闲时间就诵读这些语句和演说词,一直到背会为止。 在田地里劳动的时候,林肯也是书不离手。马儿在玉米堆旁边歇息,这当儿他就在篱笆的高处读书。午饭期间,家里人都围在一起用餐,而林肯却半躺着,翘起双腿,一手拿着玉米团,一手捧着书,陶醉在书本美妙的字里行间。 当镇上的法院开庭时,林肯往往要徒步24千米,赶去聆听律师们的辩论。过后,去田地里劳动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地扔下锄头,爬上篱笆,高声朗诵他记下来的律师们的演说词。甚至有时候,他还模仿星期天在皮金河教堂里的那些牧师的洗礼布道。 林肯去田地的时候经常会带上《女王的俏皮话》。他总是拿着这本笑话集在木屋里为大家朗读里面的章节,惹得听众们开心狂笑,那种欢快笑声常常会在林间萦绕回荡。然而,这样一来,他忘了田地的工活儿,玉米地里杂*疯长,禾苗也已枯黄了。工头抱怨说:“林肯太懒了。”这点林肯承认。 “我父亲教我怎么干农活,”他说,“但他从来没有教我热爱劳动。” *终,老托马斯·林肯断然要求说:这种行为太愚蠢,必须停止。然而,这种命令没有奏效,林肯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演说。然而有**,在众目睽睽之下,老托马斯重重地给了林肯一耳光,还把他打倒在地上。他默默地流着泪,一言不发。从此,一种隔阂在父亲和儿子间产生了,而且这种隔阂一直伴随在他们*后的岁月。当托马斯年迈体弱的时候,在经济上林肯给予了他关怀和支持,然而在1851年,当这位老人躺在*上将要与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他的儿子却没有去看望他。林肯黯然说道:“我不知道,如果我们现在相见,痛苦和喜悦到底哪个多一些。” 1830年冬,“牛奶病”再一次袭来,印第安纳州巴克罕山谷又一次笼罩在死亡帷幕之下。 恐惧和沮丧占据了托马斯·林肯内心。处理完家猪和玉米,把破败不堪的农场以80美元的价格变卖以后,他带着家人和家具,坐着**也是**辆粗糙的自制马车,由亚伯拉罕·林肯执鞭,赶着牛群,奔向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山谷。那个山谷印第安人称作“桑加蒙”——意即“丰衣足食之地”。 在茂密的印第安纳森林里,他们赶着牛群缓慢前行。两个星期里,笨重的马车伴着“嘎吱嘎吱”之声,艰难越过山丘,穿越伊利诺伊苍凉的大*原,踏过了烈烈夏*下半尺多高的枯黄*丛。 在温森斯时,林肯才22岁,他在这里**次看到了报纸。 到迪凯特时,他们无处安身,只能露宿于法院前的广场。26年后,林肯还能清晰地记得停靠马车的具体位置。他感慨道:“在那个时候,我很难知道,将来我也会成为律师。” 数年前的一个春*,在伦敦的戴萨特酒店,早餐时分,我一如既往地翻看《晨报》的专栏版,试图搜寻一些有关美国的消息。美国的新闻当然是没有找到;但是,那个幸运的早晨却给我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意外收获。 在那段*子里,被誉为“下议院之父”的前任议员TP奥康纳正主持着《晨报》的“伟人与回忆”专栏。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以及之后的好些*子里,专栏都是以亚伯拉罕·林肯为人物的特写——并非专注于他的政治活动,而是他事业生涯中个人的一面:他的悲伤,他的屡屡失败,他的穷困,他对安妮·鲁勒吉的深沉爱恋,他与玛丽·陶德的不幸婚姻。 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林肯的系列故事读完。之后,我感到惊讶。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中东部度过的。中东部距离林肯所在的州并不遥远,并且我一直都在研读美国历史,因此理所当然地,我早该宣称自己知晓林肯的一生。但是,读完专栏故事之后,我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事实上,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却不得不跑到伦敦,去阅读一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文章,才得知林肯的人生堪称所有人类史书中*吸引人的故事之一。 这仅仅是因为我的可怜的无知吗?我不知道。但是,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当我与国人探讨这个问题时,很快就发现,国人对林肯的认识与我相差无几。他们所知道的林肯也就只有这些: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好几千米去借书,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起先干着伐木的营生,之后成长为一名律师;他的笑话很多;他被誉为“诚实的阿贝”;与道格拉斯法官激辩,之后便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头戴丝绒礼帽;他废除了奴隶制;他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他宣称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喝的是哪个牌子的威士忌,以便能给其他的将*们也送上一桶;*后,在华盛顿的一个戏院里,他被一个名叫布斯的坏小子给谋害了。 《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了我的浓厚兴趣。于是,我走进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大量阅读与林肯有关的书籍。书读得越多,我对林肯越是着迷。终于,我下定决心由我自己来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没有*过任何写作的训练,*谈不上富有创作的**、素养和足够的能力,可以为学者和历史学家们提供学问高深的论著。虽然我也犹豫过是否有必要再出版一本类似的书籍,因为现有的都已经相当**。然而,在读完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确实感到有这个必要。我的书应该可以向当今行色匆匆整*忙于生计的普罗大众,简练地述说一下林肯事业生涯中*引人入胜的史实。于是,我开始努力撰写这样一本书。 写作始于欧洲。在那里,我艰苦笔耕了整整一年,之后在纽约又花去两年的时间。结果是,我将那三年写下的文字统统撕碎,扔进了垃圾堆。之后,我去了伊利诺伊——林肯曾经心怀梦想并为之艰苦奋斗的地方,拿起笔再次写下林肯的故事。在那里,我与那些和林肯沾亲带故的人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把猪赶到集市上去出售。为了了解林肯,我潜心研读古籍、演讲稿、年代久远的报刊,以及发霉变质的法院记录。 我在彼得斯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修复过的新塞勒姆村仅16千米之遥,而新塞勒姆是林肯人生观的发源地,也是其一生中*幸福快乐之所在。在那里,林肯经营过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