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烈酒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ock 1938年生于美国布法罗,当代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代表作家。他的许多作品以苍凉不安、危机四伏的纽约为背景,被誉为“纽约犯罪风景的吟游诗人”。 布洛克曾多次获得爱伦·坡奖、夏姆斯奖、马耳他之鹰奖,并且得到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颁发的终身大师奖、英国推理作家协会颁发的钻石**奖等推理小说界重要大奖。 布洛克主要的作品有马修·斯卡德系列、雅贼系列、伊凡·谭纳系列、奇普·哈里森系列、杀手凯勒系列等。 曾与香港**导演王家卫合作编写电影《蓝莓之夜》的剧本。
内容简介
**深夜…… “我常常在想,”米克·巴卢说,“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不一样。” 说这话时,我们正在“地狱厨房”的葛洛根开放屋,他经营这家酒吧已经很多年了。尽管酒吧的风格从里到外都没怎么变,但还是能看出这个地区的中产阶级化对葛洛根带来的影响。以前那些难缠的客人不是死了就是搬走了,现在的客人要优雅、绅士得多。柜台上供应散装的健力士,也摆了不少单一纯麦苏格兰威士忌和其他上好的威士忌。但吸引客人的,仍然是这酒吧彪悍的名声。大家指着墙上的弹痕,聊起店主臭名昭著的往事。有些故事还真的发生过。 现在客人们都走了。酒保打了烊,把所有椅子都倒扣到桌上,省得早晨杂役来打扫拖地的时候碍事。门上了锁,灯都关了,只有我们俩的桌子上方还留着一盏灯。我们面前放着两只沃特福德酒杯,米克的杯里装着威士忌,我的则是苏打水。 这几年,我和他在酒吧夜聊的频率越来越低了。年纪大了,我们既不乐意跑去佛罗里达,在附近的家庭餐馆吃什么“晨间套餐”,也不乐意彻夜长谈,*后睁大眼睛迎接黎明。我们都过了做这种事的年纪了。 他现在喝得比以前少。一年多以前,他结了婚,那女人比她小得多,名叫克里斯廷·霍兰德。这桩婚事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只有我太太伊莱恩没觉得意外,她发誓早就看出来了——他也的确因此有所改变,只是因为有个牵挂让他每天晚上都回家。他仍然喝十二年藏的尊美醇威士忌,不加冰块不加水,但喝得没有以前多,有些*子干脆滴酒不沾。“我仍对酒持有兴致,”他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渴得过分,但现在这种渴意已离我远去。我也不知道它去了哪儿。” 早些年,我们倒是经常在酒吧熬通宵,边喝边谈,偶尔也会沉默不语,各自喝着他**的酒。黎明时分,他会系上父亲传下来的血迹斑斑的围裙,去肉类加工区的圣伯纳德教堂参与屠夫弥撒。有时我会陪他一起去。 时过境迁。肉类加工区如今是雅皮士聚居的潮流之地。大多数肉类加工厂也都停业了,原来的厂房变成了餐馆和公寓。圣伯纳德原本是爱尔兰教区,现在也成了瓜达卢佩圣母的领地。 我不记得上次看见米克系那条围裙是什么时候了。 **这种夜聊好像挺少见的,而且我们都觉得有必要留下来谈一谈,不然现在早该回家了。米克看起来若有所思。 “另一条路,”我说,“什么意思?” “有些时候,”他说,“我觉得好像别无选择。我是命中注定要走这条路的。可*近我不那么看了,因为现在我的生意干净得像犬牙一样。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说像犬牙?” “不清楚。” “我得问问克里斯廷,”他说,“她坐在电脑前,花三十秒钟就能捣鼓出答案。当然,前提是我记得问她。”他不知想起了什么,微微一笑。“可当时我没能认清,”他说,“我变成了一个职业罪犯。在这个问题上我可不是什么先例。我住的那块区域,*主要的职业就是罪犯。周围的街道真是职业罪犯的培训所。” “您可是**毕业生。” “没错。如果小偷和**真要开个毕业典礼,我说不定还能代表全体毕业生发言呢。话说回来,我们那儿也不是所有人长大都成了罪犯。我父亲就很体面。他是——呃,算了,看在他已经去世的份上,我就不说他是什么了。不过他的事情我跟你说过的。” “确实说过。” “归根到底,我父亲是个体面人。每天早起工作。我几个兄弟走的路也比我光彩。一个当了牧师——当然,也没当多长时间,他后来不信上帝了。约翰是很成功的商人,社会的支柱。还有丹尼斯,可怜的孩子,死在越南了。跟你说过吧,我还特意去了一趟华盛顿,就为了在纪念碑上找他的名字。” “说过。” “我真的不适合当牧师。我甚至连骚扰那些侍童的兴趣都没有。我也无法想象自己像约翰那样拍完马屁接着数钱。你猜我想干什么?我有时候想,其实当初应该走你这条路。” “当警察?” “这想法很奇怪吗?” “不奇怪。” “我小时候,”他说,“觉得警察才是男人该干的正经职业。穿着帅气的**,站在大街上指挥交通,引导孩子们安全过马路。保卫良民,惩治恶棍。”他咧嘴一笑。“还恶棍呢,真没想到。不过我们那儿还真有男生穿上了蓝色**。其中一个小子,叫蒂莫西·伦尼,跟我们这些人也没什么区别啊。要是听说他去抢了银行,或是帮放高利贷的人收账,我一点都不意外。”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聊当初的选择,以及一个人到底能有多少选择。后一个问题需要时间思考,于是我们都沉默不语。然后他问:“你呢?” “我?” “你不是从小就立志当警察吧?” “的确不是。这事情我从来没计划过。那年头警校的入学考试特别简单,只要去考就能考过。我就这么上了警校,当上了警察。” “你会不会走相反的那条路呢?” “你是指走上犯罪道路?”我想了想,“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我也不算天性纯良,”我说,“不过我得说,我好像还真没有*过那一路的**。” “确实。” “我小时候在布朗克斯,有个跟我一起长大的朋友,”我回忆说,“后来我搬家了,我们就再没有联系。过了几年,我又遇见他几次。” “他走了另一条路。” “是的,”我说,“他在那行不太成功,但他走上这条路也算顺理成章。我透过警局的单向玻璃见过他一次,马上失去了联系。再过了几年,我和他又联系上了。那会儿咱们还不认识呢。” “那会儿你还在喝酒吗?” “不喝了,不过当时刚戒没多久,还不到一年。 他的事情说起来还挺有趣,真的。” “说呀,”他说,“别卖关子。” ◎ 劳伦斯?布洛克,“纽约犯罪风景的吟游诗人”,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杰出代表,多次获得安东尼奖、爱伦?坡奖、夏姆斯奖等推理小说界重要奖项。他的魅力跨越东西大洋,征服欧亚口味不同的读者,两获*本马耳他之鹰奖,*斩获被誉为“英国侦探推理小说的诺贝尔奖”的钻石**奖。 ◎ 他的作品不止*到推理迷欢迎,*备*社会精英、知识分子推崇,在中国拥有众多名人明星书迷:侯孝贤**给梁朝伟,梁朝伟**给王家卫,王家卫邀请他写剧本;朱天文读完了布洛克的小说,来到纽约,按照书中描写,追寻马修走过的路…… ◎ 布洛克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说:“马修系列的历史可能比在座许多人的生命都长。”这是一个从警局辞职、没有执照的私人侦探,离异、独居,与**厮混,和街头混混为友,起初沉迷波本威士忌,参加匿名戒酒会后滴酒不沾。他的侦探手法不是像福尔摩斯那样坐在贝克街221号里叼着烟斗推理分析,而是穿行于纽约大街小巷,与不同阶层身份的人士交谈,寻找每一块可能的拼图。 ◎ 从1976年登场的《父之罪》到2005年谢幕的《繁花将尽》,再到2011年补完时间线的《一滴烈酒》,读者可以随着马修?斯卡德特有的步调,游走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 ◎ 纽约之于布洛克,正如洛杉矶之于钱德勒,城市才是他们笔下永远钟情的主角。 ◎ 读者说,布洛克的本领是先在血腥里看见恐怖,然后把恐怖化成悬疑,再在悬疑里寻求理解,理解杀人者为何而杀,被杀者因何而死。 ◎ 阅读此书时,建议打开地图APP,定位纽约,跟着马修来一场肾上腺素飙升的解谜之旅。在匿名戒酒会偶遇儿时同伴,同伴马上因戒酒赎罪而被谋杀。每一个有罪之人,该如何找到真正的赎罪之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