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传/小学生励志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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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十八年(1358年)二月,朱元璋任命康茂才为 营田使。吴良、吴祯兄弟戍守江阴时,率领不满五干 士兵,一边训练,一边屯田,“以给军饷”。至正十 九年(1359年)王恺戍守衢州时,也令守军屯种废田5 .7万亩,以供兵食。这些都与营田使的奔走运作有 关。尝到甜头之后,朱元璋更坚定了抓军队垦田工作 的决心。 对于有些屯田时土地不够用的部队,朱元璋又征 用地主的荒田,允许他们向地主索要荒地来耕种。他 规定“民有田,力弗能艺者,听军士贷耕,而为输粮 ”,把地主的荒闲土地交给士兵屯种,由士兵向江南 行省政权交纳赋税。 与此相应的是至正十八年(1358年)建立的民兵制 度,朱元璋要求自己占领区中的各地政权,要加紧训 练民间丁壮,“农时则耕,闲则练习”。至正二十三 年(1363年),他又将民兵制度进一步加以推广,使两 淮江南诸郡的民间丁壮得以全部组织起来,“练则为 兵,耕则为农”。 在解决了军队的补给问题之后,朱元璋又果断地 废除了征粮于民的“寨粮”制度,这就更得到百姓的 拥护。对于那些新归附的州、县、郡,他一般都下令 免除当年赋税或者劳役。如果有灾年,也下令加以减 免,体现了恤民、养民的仁怀。 这一治军之道真可谓是明智之举,极大地减轻了 农民的负担,并且减少无谓的财政开支,实为一种好 办法。 朱元璋还从老百姓的立场出发,感受民生疾苦, 体恤民力。 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亲征婺州时路经徽 州,曾召见当地儒士唐仲实、姚琏二人询问民事得失 。唐仲实反映当地守将邓愈役民筑城,百姓颇有怨气 。朱元璋立即下令让邓愈停工。唐仲实说话间又婉转 地反映“民虽得其所归而未遂生息”的情况,意即百 姓负担过重,朱元璋当即坦率地承认他说得对,并做 出解释,说:“我积少而费多,取给于民,甚非得已 ,然皆为军需所用,未尝以一毫奉己”,“民之劳苦 ,恒思所以休息之,未尝忘也”。表达了自己的愧意 。 在工商业税制方面,朱元璋则要求“斟酌元制, 去其弊政”,切实减轻工商户主的负担。为了改变“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纷纭吞噬,乱无宁日,,的不 平等现象,他还实行了“给民户由”的政策,支持农 民剥夺地主的土地和财产。编造“户籍”,又置“户 帖”,记载百姓民户的籍贯、人口、年龄和所从事的 行业,相当于现在人们所用的户口簿,这种户帖即为 “户由”。“户由”上载明民户的产业和丁粮数目, 作为纳税当差的凭证。后来又逐步完善,记载民户包 括土地在内的全部产业,具有在法律上承认民户的财 产,包括土地的作用。由此可见,“给民户由”即是 从法律上对民户的一种应得的权益的大力支持,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