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法律百问通

民法通则/法律百问通
作者: 王晓燕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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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7802260876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3如果胎儿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死亡的胎儿该 如何继承的问题,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5条的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 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 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 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比如说,胎儿的父亲死了,分遗产的时候,要把胎儿的份额留出来,胎 儿出生时就是死体,这些份额再回分给胎儿父亲的继承人,如果胎儿出生的 时候是活的,这些份额就是属于胎儿的,如果胎儿只活了一分钟就死去了, 则分给胎儿的那些财产就由胎儿的继承人来继承。一般是胎儿的父母,如果 胎儿父母均死亡,则由胎儿的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