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
作者简介
刘德喜,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在河北省大名县挂职任副县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和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三基本”教材主要撰稿人和统稿人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特别委托)项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布局和重大举措研究”首席专家,中共中央党校“超越之路:全球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课题组组长。主持完成的国家海洋战略研究成果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张高丽、范长龙、栗战书、杨洁篪、郭声琨等中央领导的重视并做出批示。著有《两个伟人和两个大国》《延安时期毛泽东外交战略》《外交方略》《中华文明转型超越》等学术专著。
内容简介
第三节走向远洋,探索国际深度合作 一、探索亚太地区和印度洋地区的国际深度合作 亚太地区对中国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环太平洋区域结构复杂,广袤的太平洋将东亚诸国、大洋洲诸国乃至美洲国家纳入了同一个地区范畴,地缘色彩强烈。长期以来,亚太地区面临诸多的发展、开发、安全问题,中国均涉入其中,如海上领土与划界纠纷、海上资源开发、海上生态保护等。 中国一直是亚太地区安全结构的主要支撑之一,但近年来,东盟实力的不断增强,印度的“东进”政策,“印太”概念的提出和流行,乃至当前美国积极组建地区同盟,都对亚太地区安全结构造成了较强的冲击,给中国的发展与国家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对此,中国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发展与合作应对亚太地区的安全挑战。 一方面,着力加强海洋强国建设,提升国家海洋发展、海洋治理能力。具体来说,要以海洋经济、科技、人文发展为核心,以建设强大海军为保障,以沿海地区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以及双循环大发展等顶层设计为抓手,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保障各项海洋权益。 另一方面,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探索亚太地区国家间深度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首先是继续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指导下展开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双边及多边合作。其次是积极参与亚太地区各类合作组织和合作机制,如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亚太经合组织、东盟“N-X”机制、东亚峰会、西太平洋海军论坛等,并在其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此外,南太平洋地区对中国有着特殊价值。目前中国与南太平洋国家的经济、政治往来都非常不足,如何加强与该地区的联系,也是远洋战略要面对的课题之一。 与亚太地区不同,印度洋地区是一个多极、多层次的世界,几乎不存在有效的安全结构,印度洋沿岸也没有一个足以维持地区秩序的大国。环印度洋地区共有47个国家,各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种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这一地区是世界地缘格局中非常动荡的地区。此外,印度洋扼守联结地中海、太平洋的多个战略通道,在航运与战略意义上都非常重要,然而印度洋沿岸许多国家的政府脆弱无力,难以应对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需要区外大国的援助。印度洋是中国重要的商贸通道,加强与印度洋沿岸国家的经贸关系对巩固既有航道、节约成本、增强与各国互利合作的关系都有重要意义。 目前,印度洋区域的合作组织很少,最重要的是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中国是成员,但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在这样一个复杂动荡的区域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机制和力量制衡,印度洋的海上政治、经济、安全机制建设尚有很大的合作空间。过去由于缺少合作的平台,中国只能与相关国家以共建港口等方式为自身海上运输线提供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启动以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中国与印度洋沿岸国家展开深入合作提供了支持与保障。 此外,中国还应注重为印度洋地区提供公共产品。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印度洋地区提供秩序、安全、制度等公共产品,将为印度洋地区的平衡、稳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制定南北极发展战略,推动国际海洋法律体系建设 南极与北极最近几十年来成为新的开发热点。1959年多国联合签署的《南极条约》规定,南极地区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物,冻结目前领土所有权的主张,促进国际在科学方面的合作。中国于1983年加入了《南极条约》,建立了科考站,南极科考在地球环境气候、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等多个科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与南极不同,近年来,各国在北极的战略博弈日益加剧。俄罗斯在北极地区不断加强军事防御,加大军事力量投放,提高军事活动频次;美国也采取行动,在北极议题当中设置和增加政治、安全内容。2017年,中国与俄罗斯共同倡导建设的“冰上丝绸之路”,是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的海上通道,也是联系亚洲、欧洲、美洲三大洲的潜在最短航线。“冰上丝绸之路”倡议得到冰岛、芬兰等不少北极国家的积极响应。“冰上丝绸之路”延伸至北欧,将大大增加北冰洋方向与北欧国家间往来贸易运输量。“冰上丝绸之路”理论上将“一带一路”的地缘范畴进一步向北扩展,将中国东北部地区与东北亚国家、俄罗斯、北欧国家,乃至北美纳入了一个整体范畴之中,使“一带一路”实现了五大洲四大洋的整体大联通,是中国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 此外,中国还需加强海洋法律问题研究,为现有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目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设定的三个主要工作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中国都积极参与,为海洋的和平发展作出了贡献。未来,中国应充分尊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同时以历史事实为依据,推动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完善,保证各种海洋争端能以和平、合理的方式得到缓解乃至解决。 中国是一个陆海兼备的大国,在960万平方千米陆地面积之外,还有着300多万平方千米的广阔海域。如何将一个海洋大国建设成海洋强国,是中国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一定要向海洋进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进入21世纪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目标更为明确、决心更加坚定。那么,何谓海洋强国?海洋强国的理论根基是什么?中国的海洋观、海洋强国建设理念是什么?中国走向海洋、建设海洋强国有哪些实践经验,需要规避哪些问题?中国如何在海洋强国建设中超越文明冲突,重构黄蓝文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一书汇聚多位国家战略、海洋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带您全景式了解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建设之路,体会中国如何在海洋强国建设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责任和大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