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研究/西政文库

中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研究/西政文库
作者: 乔刚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售价: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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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173759

作者简介

乔刚,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西部生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西部开发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及西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专家、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重庆市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重点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委托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循环经济法、能源法等。

内容简介

有关CCS技术的运用需追溯到20世纪之初的旧气田改造,将CO2进行地下封存的“灵感”即来源于此。早在1915年,加拿大就开始尝试利用涸竭型旧气田来储存天然气并收效良好。1916年,美国纽约州水牛城的南方Zoar旧气田被开发成世界上首座地下储气窖,至今该储气窖仍在使用当中。这些尝试表明,利用已经涸竭的油气田来储存天然气,不仅存储的数量较大,并且储存的位置位于地下数百至数千公尺的地方,储存的时间在数百万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利用同样的原理,人们也提出可以通过地下封存的方式将CO2予以储存,以达到减少CO2排放量的目的。自20世纪70年代起,石油工业界还研发了一套通过CCS进行“强化采油”(Enhanced Oil Recovery,EOR)的技术,即将天然气或CO2注入处于生产末期的油田,以驱使残存于油层空隙当中的石油以提高石油的开采效率。在此方面,美国走在世界的先列,在1972年的西得克萨斯州实施的SACROC项目中,美国就通过从天然气中分离CO2,将其压缩到超临界状态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注入点,以提高石油的开采效率。但总体来看,该时期的人们之所以捕集CO2,其目的是提高石油的采收率,并不具备将CO2封存起来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概念,因此该阶段的CCS技术主要集中在CO2的利用方面,有关CCS技术的使用范围也仅限于相关的能源企业,很少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和各国政府的支持。 全方位推动CCS的法律制度建设,为CCS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出谋划策。 CCS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过渡性减排技术,其减排潜力巨大、长期减排成本低廉,能够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压力。作者在肯定ccs这一作用之下,从国际法、域外法出发,细致地分析了ccs发展面临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为我国完善ccs立法提供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