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作者: 张红军
出版社: 工商联
原售价: 39.80
折扣价: 22.29
折扣购买: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ISBN: 9787515813042

作者简介

张红军,男,高级律师,多年来做民事、经济、刑事辩护以及企业的法律咨询工作。执业以来,解答和代理过众多典型案例。工作之余经常写法律随笔和杂谈,从职业律师的角度阐述了人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律事件,读来令人拍案惊奇。

内容简介

晶晶今年15岁,她的姑姑终身未婚,因病去世后 给她留下一笔不菲的遗产,并注明用作她日后上学的 费用。平日里不务正业、赌博成性的父母亲得知后便 要求女儿给他们一部分钱以作赌资。晶晶不给,夫妻 俩便骂女儿“忘恩负义”,他们把小姚一把屎一把尿 拉扯大不容易,而且提出晶晶现在还是未成年人,还 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晶晶的财产也就是家庭的共有财 产,应由父母为其保管。最终,在当地司法部门的介 入下,晶晶的财产才得以保全。 父母虽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根据法律的 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父母并没有权力随意 处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而是应当征得子女的同意。 此外,对孩子的家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据北京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仅2008年1月至 2012年6月,媒体就报道至少429件儿童遭受家庭暴力 案件,这些案件中儿童都受到严重伤害造成非死即残 的严重后果。“南京母亲饿死女童”、“贵州父亲虐 待亲生女儿5年”……一幕幕血淋淋的场面触目惊心 。虽然这样的毒母和毒父分别因故意杀人罪和虐待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更多的情况往往达不到虐待或 者故意伤害的程度,亲戚、邻居的规劝往往没有作用 ,街道居委会或者工作单位的调解也往往是无疾而终 ,由于没有办法对施加伤害的父母进行更加的制裁, 造成有些父母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殴打、虐待孩子 。比如有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携带子女进行乞讨,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 人乞讨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可是如此轻微的处罚根本 不足以触动这些不良父母的神经,公安机关也只能陷 入“抓了放,放了再抓”的恶性循环,而孩子受到的 心理伤害却是一生挥之不去的。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已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可以 说这种“终止父母权利”的规定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 了,但是在我们国家虽然有规定却操作性很差,实际 上很少发生父母被撤销监护权的情况。 在我们的生活中,亲戚朋友往往认为“家丑不可 外扬”,外人会说“别人家里的事情少管!”不禁有 人慨叹:“人命天注定!”孩子的命运只能寄希望于 他能够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上天赐予能够有责任 心,懂得爱护他的父母了。 为此,近年来有人呼吁我们国家应当建立国家干 预监护权制度,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 坚决依法撤销其监护权。2013年北京市在朝阳、丰台 、密云3个区县就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 在进行劝诫、制止,经教育不改的,村(居)委会可 支持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撤销其监护 权,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其间,未成年人将由未成 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监护,被撤销监护权的监 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P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