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读国学--这个国学知识最靠谱儿

中国人读国学--这个国学知识最靠谱儿
作者: 吕思勉
出版社: 石油工业
原售价: 35.00
折扣价: 25.10
折扣购买: 中国人读国学--这个国学知识最靠谱儿
ISBN: 9787518305223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出身于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家贫,12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研读史书。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学生中有后来成为文史大家的钱穆、赵元任等人。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作为我国现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知识渊博,学术造诣高,与陈垣、陈寅恪、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他在中国通史、断代史和各种专史领域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其史学专著《中国通史》、《白话本国史》、《中国近代史》等,均为后人的学习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内容简介

稍进,则为“天象崇拜”,其中又分为二期,前 期盖在女权昌盛时代,所崇拜之大神,[神之为物, 表面视为与人无关的,人外的,实则此种之神,已成 为人为的神,具有人之性质。神之组织及一切,皆以 人为依据,与人相类。]悉视为女性。《礼记·郊特 牲》*:“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可见古无抽 象的整个的天神。后世祭天之郊祭,只是祭*,而《 楚辞》《山海经》皆以羲和为女神。整个的地神,古 代*其没有,所祭的只是自己所住所种的一块土地, 是为社祭。地神的被视为女性,*古今皆然。关于此 问题,可参看*本田崎仁义所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 及制度》,王学文译,商务印书馆本。 女权时代之思想,存留于后世者甚少,只有一部 《老子》,是表现女性优胜思想的。《礼记·礼运》 ,孔子*:“我欲观殷礼,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 吾得坤乾焉。”说者谓殷《易》先坤。这该是一种女 性优胜的遗迹,但殷《易》之内容不传,今所传之《 周易》,则**表现男性优胜之思想矣。[《周易》 先乾。] 大概中国学术思想,大部分是从周朝流传下来的 ,殷以前的成分,已经很少了,周朝宗法特别发达, 可见其为男权昌盛的社会。而殷朝兄终弟及是一个母 权社会的遗迹。周在西方,殷在东方。后来齐国长女 ,名为巫儿,为家主祠,不出嫁(《汉书·地理志》) ,而齐太公为出夫(《战国策》)。燕人宾客相遇,以 妇侍宿,婚嫁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亦见《汉 书·地理志》)。楚王妻妹(《公羊》桓公二年)。皆 可见风俗与周不同。然此等文化,多已沦亡了。 古代**哲学之骨干,为阴阳五行,但二者似非 一说。[阴阳*早见于《周易》,然不及五行之说, 五行*早见于《洪范》,然不及阴阳之说。且自古至 今,从未有合论二者者,后世言阴阳者众,而说五行 者寡,则以阴阳能自圆其说,而五行不能也。]五行 之说,见于《书》之《洪范》,后来衍其说*详者, 为《白虎通义》之《五行篇》,虽煞费苦心,然究属 勉强,予意水、火、木、金、土乃古代管此工事之五 种官。[水,通沟渠,建桥梁。火,未知钻木取火, 得火不易,设之以保存火种。木,伐木制物。金,冶 金之事。土,营建之事。]本非哲学上分物质为此五 类,后来哲学家就已成事实而强为之说。[物体之之 然,气、液、固体。印度之哲学,言地、水、风、火 四大。地,固体;水,液体;风,气体,益之以火。 如此分法,尚觉可通。而五行之水、火、木、金、土 ,水为液体,木、金、土为固体占其三,无一气体, 不必哲学家,亦知为不妥,故决非哲学家分物质为此 五类。]其说本来不合论理,故虽煞费苦心,终不能 自圆其说也。[五行之变化,有生胜之说,亦作生克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克 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其中火生土 、土生金、金生水、木克土、土克水等,实不甚可通 。] 至于阴阳,则因人之认识,必始于两,而现象无 论如何错杂,亦总可归纳之而成二组,即谋与非谋, 此即正负,正负即阴阳也。故其说处处可通,而古人 推论万物,必自小而推诸大,于是以天地为万物之父 母。『此时以阴阳为实质,尚未合哲学之原理。]再 进,知万物之原质推一,乃名此原质*气。假想万物 之变化,皆由于气之聚散,而气之所以动荡不已,则 由于阴阳二力(阴静阳动)之*迭起伏焉。至此而哲学 上之泛神论成立矣。[泛神论者,即谓神即宇宙间一 切现象之本身。] **哲学之进步,既进于泛神论,则事物变动之 原因·即在事物之本身。(古代野蛮人不知自然规律 ,只知人律,其视万物为有知,一切皆神所为。而其 所谓神,亦有实体,《墨子·天志》《明鬼》之论, 所谓天、鬼者,皆有喜怒,欲恶如人,则其证也。至 此泛神论既成立,遂自有神而进为无神矣)而别无一 物焉,在其外而使之者,此之谓自然。[自,始也; 然,成也。古书自然之“然”字,无作如此之解者。 ]自然之力,至为伟大,只有随顺利用,而不能抵抗 。而自然界之美德,如“不息”、“有秩序”、“不 差忒”等,均为人所宜效法,此之谓“法自然”。[ 法家即如是,谓政治上之赏罚,当以自然界之美德为 准则也。] P5-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