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语法作文大全
作者简介
钱歌川(1903—1990),原名慕祖,笔名歌川、味橄等。湖南湘潭人。著名的散文家、翻译家、英语学者。1920年赴日留学。1930年进上海中华书局做编辑,曾参与创办《新中华》杂志,并担任《中华英语半月刊》主编,在此期间,将大量精力放在英语读物的翻译、编写、出版方面。1936年入英国伦敦大学研究英美语言文学。1939年回国后任武汉、东吴等大学教授。曾与鲁迅、矛盾、田汉、郭沫若、郁达夫等文化名人交往,参与文化运动。1947年春,前往台北创办台湾大学文学院并任院长。六十年代赴新加坡,先后任义安学院、新加坡大学和南洋大学中文系教授。1972年底,以70岁高龄退出讲台,后移居美国纽约。 钱歌川一生发表了大量散文与英语教学资料,包括《翻译的基本知识》《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论翻译》《简易英文文法》《简易英文动词》《美国日用英语》《英语造句例解》等,影响深远。
内容简介
第一编 语法之部 一 语法自修 (1)语法和造句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它的语法,但说那种语言的人,却不知道什么是语法。他们从牙牙学语的时候开始,就跟着人们这样说,从来没有注意到他说的话,是合乎语法的规则的。 有些研究语言现象的人,把那种语言中常用的表现方式归纳起来,编定一些通则,这便是所谓语法。但语言是自然发展而成的,没有人肯依照一些固定的规则去说话,他们随便说,只求能表现他们的意思也就满足了。编语法的人却要从这些漫无标准的语言当中,去找出它的标准来,所以只能求得一个大概的规则,而每条规则总是有例外的。 因此我们知道语法非将就语言不可,语言的发展是绝不管什么语法规则的。没有人肯削足适履,依照语法来说话,除非他是一个外国人。我们学一种外国语,因为不是从小自然养成的习惯,而要凭记忆和理解去学习,所以一定要先学语法,才有规则可循,才能类推心得。儿童的记忆力和模仿力都很强,学任何语言,或同时学几种语言,都用不着学语法。成人记忆力差了,但理解力却增加起来,所以学了语法,就可依据一条规则,而推论到其他的说法,自然比茫无头绪地去学习要便利得多了。 英文既不是我们的国语,我们中国人来学英文,也非学语法不可。我们在学语法之初,应当了解语法并无高初之别,只有繁简之分。初中学的语法,和大学学的语法,还是一种东西,不过愈学愈复杂而已。如果你对于简单的语法没有学通,又去学繁杂的语法,只有愈弄愈糊涂,永远学不好的。所以不问你是初中学生也好,大学学生也好,如果语法没有弄清楚的话,仍得从头学起。任何一个学英文的人,都得把基本的语法学通,才能深造,正像造房子一样,基础不固,随便你把房子造得多高,也会要倒的。 我主张语法愈简单愈好,不过无论它怎样简单,却要规模全备,所谓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不可见树不见林,详其一端而略去其大体。要使初学语法的人,一眼就能看透整个的树林,而不是只见一花一木,去研究它的枝节问题。你总记得群盲摸象的故事吧,那些盲人,谁都没有看见整个的像是一个什么样子,所以各执一词,没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事实。我们学语法一定要从简单的入手,就是要使我们看到个整的象,知道语法到底是什么。 你把大概的英文语法学会了,你就知道普通造句的法则,你就可以简单地用英文表达你的意思,否则,你即令对某种词类研究很深,你还是不能正确地写出一个普通的句子来。 (2)语句的构成 关于语句的构成,可分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讲。现在先讲形式。我们知道任何一个词,都有它的意义,任何一个语句,都能表达一种思想,但为什么有些人写出来的文章,像天书一样,使我们看不懂它的意思呢?这就是因为不通的人,点金成铁,把那些分明有意义的字,胡乱地凑在一起,反而使它们失去了意义。正好像一群乌合之众不能成为军队一样,许多杂凑在一起的字,也绝不能成为语句。例如hard boy the works 或the hard boy works 或boy the works hard或works boy the hard 等,都不是语句,一定要写成the boy works hard 才行,而这样还不够完善,还得把第一个字母大写,在各词的最后加上一个句点,即“The boy works hard. (那男孩用功。)”才算是一个完善的语句。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完善的语句,一定是要把各词依照语法排列,加上必要的大写和标点,然后才可以成立的。你如果对这种形式加以忽视,而不注意词的排列,那么,你写出来的文章自然不通了。 在语句的构成上,比这种形式问题更为重要的,自然是它的内容了。内容就是说它所包含的要素。一个完整的语句,起码要具备一个主语(Subject)和一个谓语(Predicate),例如“Birds fly.( 鸟飞)。”前者为主语,后者为谓语,虽则简单,却已成为一个完整的语句了。如上举的“The boy works hard.”也是一样,the boy 是主语,works hard 是谓语。这是第一种句型,其公式是“Subject + Predicate”。其次是有宾语(Object)的语句,例如,“He has a book.”。因用have 这个及物动词,一定要接上一个宾语,才能完成意义,你单说“他有”,听者便将产生疑问:他有什么呢?所以必须说出他有的东西来,才算是表达出一个完全的思想来了。这是第二种句型,其公式是“Subject +Predicate+Object.”。有时在不及物动词后面,也接上一个词,但不是宾语,因不及物动词是不能有宾语的。比方说,“I am a boy.”。 句中的boy,并不是宾语,而是补语(Complement)。补语一定要和主语一致,如上句I 就是boy,boy 就是I;而宾语和主语,则必然是两件事。宾语一定要是名词,而补语便不一定要是名词,有时形容词也可以,如“The flower is beautiful.”,便是用形容词做补语的。这是第三种句型,其公式是“Subject + Predicate + Complement”,我们又可以把宾语和补语,同时用在一句中,例如“We made him happy.”。句中的we 是主语,made 是谓语,him 是宾语,happy 是补语。这是第四种句型,其公式是“Subject+Predicate+Object+Complement”。 构成英文语句的要素,不外是上述的“主语”“谓语”“宾语”和“补语”四种字眼,其他都无关重要,只是用作修饰而已。所以我们对于其他那些无关紧要的字,就叫作修饰语(Modifier)。语句中成为要素的字眼,就好像房子的干架,成为修饰语的字眼,就好像房子的装饰;没有干架房子便建不起来,更无从加以装饰了。正像房子的建成全在干架一样,语句的构成也非有那些要素不可。 (3)语句的成分 在上讲“语句的构成”中我们所讲的,是构成语句的一些要素,即所谓主语、谓语、宾语和补语。在本讲中,就打算讲构成那些要素的成分,即单词(Word)、短语(Phrase)和分句(Clause)。一个主语不一定是一个单词,它也可以是一个短语,也可以是一个分句。任何一个主语,都应该是一个名词,不过有时我们可以不用名词而用别的词来代替它,例如用代词,用不定词,用短语,或用分句都可以。这些代替来用的词,我们可统称之为相当语(Equivalents)。 凡有意义的一个字母(letter),或两个字母以上结合而成的文字,就叫作单词。英文的单词,依其词性可分为八大词类(Eight Parts of Speech),即所谓名词(Noun)、代词(Pronoun)、动词(Verb)、形容词(Adjective)、副词(Adverb)、介词(Preposition)、连词(Conjunction)、感叹词(Interjection)。 两个以上的单词组合而成的短辞,就叫作短语。一个短语中是不包含主语和谓语的,但它却有一定的意义。依照它的作用,我们可以把短语分为四类: ①名词短语(Noun Phrase),②形容词短语(Adjective Phrase),③副词短语(Adverb Phrase),④其他短语。现就以上四类,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名词短语:To tell a lie is wrong.(撒谎是不对的。) Now I must decide what to do.(现在我必须决定怎么办。) 例句中to tell a lie 是is 的主语,what to do 是decide 的宾语,凡主语和宾语都是要用名词的,所以这是名词短语。 形容词短语:He is a man of courage.(他是一个勇者。) A man without courage is a knife without an edge.(人而无勇犹刀之无锋。) Be always in time;too late is a crime.(要常守时;迟误为罪。) 所谓man of courage = courageous man,可见都是用来修饰man 的;without courage 也是修饰man的,without an edge就是修饰knife的;in time是be的补足语,也是当作形容词用的,所以以上都是形容词短语。 副词短语:He studies with diligence.(他勤读。) I was born in this town.(我生在此城。) There is a book on the desk.(桌上有一本书。) 例句中的with diligence、in this town 和on the desk,都是副词短语,第一个短语是修饰动词studies,第二个短语是修饰动词was born,第三个短语是修饰动词is的。 其他短语: 1.动词短语(Verb-phrase),如: a.Take good care of yourself.(好生保养。) b.He did not take part in the meeting.(他未曾参加那会。) 2.介词短语(Prepositional-phrase),如: a.He is cheerful in spite of illness.(他不顾生病还是很快活。) b.He was obliged to leave the office on account of ill health.(他因病不得不停止办公。) 3.连词短语(Conjunction-phrase),如: a.I shall lend you the book as soon as I have done with it.(等我读完了这本书,我就借给你。) b.Any will do,so long as it is interesting.(只要是有趣味的什么都可以。) 4.感叹词短语(Interjection-phrase),如: a.You are not going to pay the money ? For shame !(你不付钱吗?真不要脸!) b.Come now,don’t joke.( 喂,喂,不要开玩笑。) 语句中的小语句,就叫作分句。每个分句都是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的。分句可分为①名词分句(Noun Clause),②形容词分句(Adjective Clause),③副词分句(Adverb Clause)三种。现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名词分句:What ays is true.(他所说的是真的。) He asked me where I was going.(他问我往何处去。) 例句中的what he says是动词is的主语;where I was going 是动词asked的宾语,所以都是名词分句。 形容词分句:This is the house where he lives. (这就是他住的屋子。) Students who are diligent are sure to succeed.( 勤勉的学生一定会成功的。) 例句中的where he lives是修饰house的,而who are diligent是修饰students的,所以都是形容词分句。 副词分句:I did as he told me.(我照他说的做了。) Look before you leap.(看好再跳。) 例句中的as he told me是修饰动词did 的,before you leap是修饰动词look的,所以都是副词分句。 (4)语句的扩大 照第二讲所述,语句的构成有四种句式,最简单的就是“主语+谓语”,例如Birds sing. 但英文中毕竟很少见到这样简单的句子。为什么少呢?因为句式尽管简单得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但文字绝不限于两个字。我们可以在那主语和谓语上,加添许多修饰语(Modifier),那句子自然就变长了。例如上举的“Birds sing.”这个句子,我们就可以说“Little birds singsweetly”,又可以说“The little birds in my garden sing sweetly every morning”,诸如此类,尽可以拉长,但在句式上看来,它还是“主语+谓语”的一个简单句子。 一个句子比方作人体的话,其中的主语就是人体的头。这头上可以插花,可以戴帽,可以御眼镜,可以戴耳环,这些装饰在头上的东西,就通称为装饰品,在句子的主语上,就叫作修饰语。修饰语是限定那个主语等的意义的,可大别为名词修饰语和动词修饰语两类。名词修饰语是形容词,而动词修饰语就是副词。修饰语放在那主词的前面或是后面的时候,就称为附加的用法(Attributive Use),作为动词的补足语时,就叫作叙述的用法(Predicative Use)。现在分别举例说明一下。 Ⅰ.形容词的“附加的用法”和“叙述的用法”: (a)附加的用法:A heavy shower fell today. I see something white in the distance. (b)叙述的用法:This rose smells sweet. Happy is the man who is contented. Ⅱ.副词的“附加的用法”和“叙述的用法”: (a)附加的用法:I missed the last up train last night. I met him on my way back. (b)叙述的用法:The stars are out. Off the train goes. 形容词的修饰语用来修饰主语,而副词的修饰语就用来修饰谓语。主要的主语修饰语(Subject Modifier),有下列四种: ① A national flag is the symbol of a country.(以Adjective 为修饰语。) ② The best way to learn English is learning by heart.(以Adjective Infinitive 为修饰语。) ③ The book on the desk is not mine.(以Adjective Phrase 为修饰语。) ④ The house which he lives in is at the top of the hill.(以Adjective Clause 为修饰语。) 句中的宾语和补语,如果是名词的话,也同样地可以加上述的四种修饰语,例如: I know the best way to learn English.(宾语修饰语。) This is the best way to learn English.(补语修饰语。) 主语修饰语除上述的以外,还可以用同位语(Appositive),例如: My friend,Wang,is very honest.(同位单词。) Chang,the moniter of our class,is a star football player.(同位短语。) My wish,that she would come to the party,was gratified.(同位分句。) 主要的谓语修饰语(Predicate Modifier),同样地也有四种,即: ① He speaks English fluently.(以Adverb 为修饰语。) ② He goes to see his mother.(以Adverb Infinitive 为修饰语。) ③ I usually study in my study.(以Adverb Phrase 为修饰语。) ④ I will wait till he comes.(以Adverb Clause 为修饰语。) 在副词上还可以再加副词短语来修饰,以补充其意义,而扩大其语句。例如“He is out in the garden.”。 ◎精华总结 本书于1980年出版,可谓是钱氏最后一部重要的教材。全书编写结构清晰合理,充分反映了钱氏对英语教学规律的深刻理解。 ◎循序渐进 本书从英语的词性和用法讲起,经由语法、造句、作文,再到综合性的英语纠错改正,由简至繁,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 ◎随学随练 针对不同板块的学习内容,全书给出了大量难度适中的练习题,及时巩固学生对知识点的把握。 ◎纠错强化 钱氏非常重视通过纠错的方式强化记忆。“作文之部”列举的30篇例文,全部选自真实的练习之作,钱氏通过具体指点错误的地方来讲解知识点,利于学生加深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