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平阳作品系列 乌蒙山记
作者简介
雷平阳,当代诗人,散文家,1966 年生于云南昭通,一级作家,现居昆明。中宣部“四个一批” 人才暨 “全国文艺名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出版诗歌、散文集四十多部,曾获人民文学奖、诗刊年度奖、十月文学奖、华语传媒大奖诗歌奖、《钟山》文学奖、花地文学排行榜诗歌金奖、百花文学奖、汪曾祺散文奖和鲁迅文学奖等奖项。
内容简介
距离东川十公里 从昭通去东川,在距离东川十公里的路边上,我看见一座巨大的采石场,只有一个女人在开采石头。我没有把她当成令人哭笑不得的愚公,只是好奇,这采石场里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而且,在她的四周堆满了开采下来还没有运走的石头,她一天的开采量少得可怜,甚至可能在一块巨大的顽石下面一无所获。 我走到她身边时,她正高举铁锤,卖力地击打整整一座悬崖。那些石头仿佛有意与她作对,以一座悬崖的身份俯视着她。她的发丛和脸上的皱纹里塞满了石屑,衣服上也扑满了石粉,青筋暴露的双手开了很多裂口,有些裂口还流着血。她转头看我时,那坚毅的目光里,夹杂着对一个陌生来客必有的警惕。 “这个采石场里没有其他人?”我的提问是明知故问,目的是找出对话的可能性。 “你只看见我一个人,我能看见好多好多的人。”她的回答,提供出来的信息正是我想要的,但还是让我顿时感到背上有一颗铁钉,正被铁锤打入骨梁。我没有再问她什么,她继续挥动着铁锤。当我重新返回到公路上,准备驱车离开时,看见她丢下铁锤,挥舞着双手,向我跑过来。 也许人们都会想,她肯定向我讲述了很多采石场的故事,特别是关于她眼中那好多好多人的去向。事实上,十公里的路程中,我们几乎一句话也没说,她只是搭我的顺风车,到了东川郊外一个打造墓碑的地方,就下车了。 弑父 父亲一生没有出过远门,都是在村庄里绕圈子。但他从唱书人的口里知道了世界上有一个歌舞升平的蜀国,他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一定要去看一看。村庄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去了,他找不到可以咨询出行知识的人,就私底下按照古代的方法,买了一匹马,铸了一把剑,还把家里的宅基地卖了,将五万块钱在银饰铺换成了银两。一个暮秋的清晨,天上的星宿还在闪烁,田野里的稻穗和草叶上挂满了白露,父亲行囊里装着白银,背着沉重的铁剑,骑上马,出了村口,向着鸡叫声与狗吠声四起的北方出发了。 村庄里的傻子一宿没睡,坐在梨树丫上,一头白霜,笑嘻嘻地问他:“你要去哪里?”他说:“蜀国。”只在夜里放牧的羊倌,赶着几头羊,从北方的黑夜里回来,问他:“你要去哪里?”他说:“蜀国。”田野上的守夜人喝醉了,正在与想象中的鬼打架,见了他,停下挥舞的拳脚,问他:“你要去哪里?”他说:“蜀国。”傻子、羊倌和守夜人都不知道蜀国在哪儿,只能愣愣地望着他骑马朝着北方走去。父亲骑在马上,凉风吹拂着他的衣衫,也吹拂着他常年没有洗涤的白发。对身后的村庄,他虽然多多少少有些不舍,但他的心里,那时候只装着一支支大军轮番争夺的壮丽的成都、一眼望不到边的川南平原、美丽的蜀国女子和油汪汪的蜀国美食。他也曾热血沸腾,幻想着能在某个蜀国将军的帐下当一个传令兵,扯着嗓门,号令千军万马。傻子还没傻去之前,是一个铁匠,他曾在傻子的铁匠铺里对傻子说,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穿着一身铁甲,走起路来,铁甲撞击有声,哐啷哐啷,像一个铁打的战神。 父亲向着蜀国走去的第二天下午,在昭通城做牛皮生意的儿子骑着摩托车回来了。摩托的屁股上牵着一根棕绳,棕绳的另一端系着一匹马,马背上坐着垂头丧气的父亲。傻子还坐在梨树上,夜牧的羊倌和守夜人则在家里沉沉大睡,村子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老人咧着没牙的嘴巴在唱红歌,几个留守儿童在高声背诵课本上众所周知的古诗。儿子将摩托停在破败的家门前,熄了火,黑着脸,对着马背上的父亲,一声断喝:“下来!”父亲显然还没掌握骑马的技术,翻身下马时,心里一慌,双脚没沾地,人已滚落在地上,发出铁剑和白银击地的声响。这时候,母亲从家里走了出来,一边伸手去扶父亲,一边在嘴巴里责怪着父亲荒唐的行径。随后,围绕着宅基地的问题,家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儿子咆哮不休,父亲同样也在咆哮。咆哮的声音一直持续到黄昏。就在人们以为事态随着月亮的升起终将平息之时,只见儿子提着父亲的那把铁剑,追着父亲满村子疯跑,嘴巴里嚷着:“砍死你,我砍死你!” 暮秋的月亮升起在古老的天空上,泛着黄色的光。夜牧的羊倌赶着羊羔出了村,守夜人提着一瓶酒,边喝边往田野上走去,傻子从梨树上下来了,在一堆草垛里睡着了。年老的父亲被追杀自己的儿子逼到了梨树下,走投无路之时,体内竟然生出了傻子才有的爬树功夫,猴子似的,一眨眼,便蹿到了高高的梨树上。儿子挥舞着铁剑,一再地纵身去砍父亲,但始终够不着,想爬上梨树去,试了几次,却又怎么也爬不上去。村子里的老人和留守儿童都来到了梨树下,老人停止了唱歌,儿童也不再背诵古诗,他们像一群观众,沉默地看着眼前正在演出的戏剧:父亲在梨树上诅咒着,老泪纵横;儿子用铁剑砍伐着梨树,嘴巴里也在不停地诅咒。老人和孩子都知道,再粗的梨树总会在天亮之前被砍倒,但谁也没有力量去阻止,也阻止不了。后来,大家就散了,没人在意月光里响着的伐树的声音。 彩虹 一 时间一直在消灭生命,我们也站在被它消灭的队列里,我们却如此热爱它、珍惜它,向它一再地妥协,缴械投降。与那些被处以极刑的死囚有别,他们没有机会继续行使爱与恨的权利,否则,我们所保持的对时间的态度,就等于他们在死去后的漫长时光里,心怀畏惧却又痴迷地爱上了刽子手和其手中的屠刀。我们不曾与时间交火,也没有与它赛跑,令我们无比头疼的是,季节和年份的划分以及钟表制造,时间从来没有现身,都是我们单方面的行为,它仿佛是人们臆想出来并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国王的宝剑,我们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并把末日带到哪儿。它是不能反对的,它像圣徒们最后的晚餐,任何人都知道背叛意味着什么;它是鸟儿最后的天空,自由的飞翔一直存在着边界和终点;它其实就是我们自己安插在生命流程中的死神的丧钟,左手想让它停止走动,右手则在帮它拧紧发条。 二 在镇雄县乌峰镇街边的一个猪脚米线摊上,呼吸着呛人的煤烟,我和几个外省诗人,一边讨论着尹马和王单单诗歌的空间问题,一边抱怨着初冬时节湿冷而又乌烟瘴气的鬼天气。 朱零说:“这猪脚有肉的味道,真香,我们一人再来一只猪脚和一钢化杯雨河酒?”时间已是午夜,街道上的行人都拖着自己或长或短的影子,他们多数是些醉了的酒徒,人和影子都在飘荡、挣扎、手舞足蹈,让人很难分清哪一个是人哪一个是影子。他们从我们身边走过,或浮或沉的脚踩在泥泞中,溅起来的泥浆,落到了我们面前的木桌上和土碗里。其中一个,听见朱零的话,一屁股就坐到朱零旁边,摇晃着脑袋,大着舌头,对朱零说:“来,来,来,兄弟,我陪你,一定让你喝高兴!”朱零也不拒绝,猪脚和酒一上来,两人便称兄道弟地喝上了。 朱零问那人:“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很诧异地望着朱零:“什么?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怎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朱零以为碰上了借酒撒疯的家伙,但还是耐着性子问他:“那我怎么称呼你?” 那人答:“人们都叫我麻风病。我的名字就叫麻风病。你就叫我麻风病就行了。” 我们没心没肺地坐在旁边看着,相信这近乎荒诞的酒局里有一张底牌,但谁都不知道这张底牌藏在哪儿。就我个人的审美和想象力来说,一群外省诗人出现在午夜的街边,这是合理的,一个自称名叫“麻风病”的酒鬼旁逸斜出,突然成为酒桌子上的主角,则显得十分诡异了。按照以往的叙事习惯,即使要在故事中的午夜的酒桌上安插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人,我喜欢选择蒙面人、梦游者、饿死鬼、盗墓贼和哑巴,他们中的任何一种人,都有助于文字空间的开拓,可以让我恣意汪洋的想象不拘于泥而又合乎逻辑。“麻风病”不在我的阅读和写作的经验范围内,1999年冬天,在世纪之交的鞭炮声里,阅读保罗?布兰德与菲利浦?扬西合著的《疼痛:无人想要的礼物》一书时,我看重的也是医生对希波克拉底精神的践行与思考,只是顺带着用目光扫描了一下具体的病症和具体的麻风病患者。该书认为,疼痛感是人类最卓越的特权之一,无人想要,可它一旦消失了,生命将会变得更加可怕。没有了疼痛,你可能会取自己的血去画画,你可能会毫不吝惜地剁掉自己被诅咒过的一只手臂。有很多的可能,都源于你患上了“无痛之症”,从而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了一堆垃圾。在这本书的文字中间,一位印度病人用裸露在外的胫骨奔跑,白骨扎进土里,小石子和树枝则塞满了他的骨髓腔,他还为自己奔跑时的速度如此之快而自豪,对随之而来的截肢手术非常漠然。他一点儿也不痛,因为他是一个麻风病患者。 “麻风病”频频与朱零碰杯,不时也把目光转向我们,嘴巴里叫着:“喝,喝,你们干吗不喝?”说完,也不管别人喝不喝,自己就大大地喝上一口。看样子,他的年纪在四十五岁左右,一脸的肉疙瘩,穿着一套很少有人穿的中山服,衣领和袖口都破了,鼓鼓囊囊的胸袋里似乎装着一包香烟和其他什么杂物。他双手握住猪脚往嘴巴里送的时候,我看见他的两只手掌总共只有六个指头。那一瞬间,我承认我的脑袋里有一只鞭炮炸响了,因为我意识到与我们同桌饮酒的这个人,他可能就是一个麻风病患者,至少他有过麻风病症史。当然,我没有愚笨到害怕就此感染上麻风病的地步,但忽然来临的恐惧促使我心生恶念,我决定试一下,看他还有没有痛感。《疼痛:无人想要的礼物》一书中的布兰德医生,因为劳累导致脚跟神经过敏而丧失痛感,遂怀疑自己感染了麻风病。一天晚上,他把一根缝纫针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脚跟。令他欣喜的是,当缝纫针扎进脚跟,“我从来未感觉到像疼痛那样鲜活、麻酥酥的快感……我祈祷,感谢上帝赐予的疼痛……” 手上没有任何尖锐的器物,我只好耐心地等着“麻风病”啃猪脚。当他把猪脚骨头扔到桌上,不等他又去与朱零干杯,我迅速抓过猪脚骨头,狠狠地就打在了他伸向酒杯的右手上,嘴巴还嚷着:“嘿,你看,骨上还有这么多肉,啃光掉,拿去,啃光掉!”令我心安并快乐的是,这一次击打,“麻风病”发出了一声尖叫,还一脸怒容地望着我。如果不是朱零及时端起杯来叫他喝酒,难说他不会站起身来,以酒鬼的方式向我大打出手。在镇雄街边长大的诗人王单单,在总结什么是“镇雄精神”时,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镇雄精神”,就是镇雄人“拿起笔杆子上得了庙堂,拿起枪杆子战死在沙场”。我很清楚,“麻风病”之所以因酒而克服了血性,为了与朱零斗酒而没有与我火并,主要是因为体内暗藏的那个酒坛子,闲置多年了,酒还没装满,酒精还没有被血液的火焰点燃。 散伙时,天都快亮了。我与“麻风病”约了下 《乌蒙山记》不仅是一部独特深厚、颇具思想穿透力与丰富语言性的散文随笔集,更是作者精心构筑的一个别样的文学世界。作者将炽热的情感注入细节,融抒情、叙事、梦幻与沉思于一体,将沉痛之意挟裹在时代背景的投影中,为如何面对时代、理解现实、想象历史提供了重要的精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