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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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第6版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ISBN: 9787300319674
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主任;中国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 “十三五”发展纲要重点支撑课题首席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商法学。出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等著作数十部,公开发表 《论社会法责任与裁判的特殊性》《社会保险立法的时机、模式与难点》等论文数百篇。获中国人民大学教学评比一等奖、优秀教材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等奖励。
第六版前言
近年来,平台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无疑是劳动法诞生以来面临的最大挑战。劳动法产生于特定的土壤,也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必然影响劳动法的实施,影响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平台经济根本性地改变了传统经济的生存模式,也极大地变异了劳动法的生存条件和适用效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此后,我国不断出台政策和法律,以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新业态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就业,让更多灵活就业者和新业态从业者都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面对平台经济带来的挑战,劳动法应以社会化来回应。
首先是劳动基准社会化。虽然雇主或者用人单位在平台经济中实际消失,但是相对方的劳动风险并没有改变,因此,应当继续传统经济模式中的劳动基准。只不过,这些劳动基准的义务人不再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或者说不仅仅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而是社会本身,即全社会都应当贯彻法定的劳动标准,无论是以什么名义使用劳动者。
其次是劳动保护社会化。劳动保护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虽然在平台经济中由于雇主或者用人单位缺失,关于执行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主体存在疑虑,但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规定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全社会都应遵守这些规定,尤其是当社会成员使用劳动者时。
最后是劳动保险社会化。劳动保险是当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不能劳动时的生活保障,因此是不可或缺的。“劳动保险”被称为“社会保险”,就表明了这种保险的社会化。但是,我们的社会保险依然以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为缴费的主要义务人,在平台经济下必须对此作出改变,即以社会本身为缴费义务人,对平台征收相关的税费。
本次修订时作者重点关注了平台经济对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增写了 “平台经济的劳动形式与劳动要素”“外卖骑手受伤的责任归属”“平台经济的法律调整与变革”等内容,探讨了“女骑手的方便”“外卖骑手的禁忌劳动”等案例。
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为此,要建成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著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公共卫生事件的偶发性和不可测性,导致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劳动法的缺位和不适。在调整劳动关系的仓促应对中,劳动法也出现了不应有的错位与失策。由于我们在对冲击劳动关系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上在事前缺少针对性立法,在事中出台的应对性立法经历了从以传统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的不适到相应地修正这种不适。为此,本书讨论了“公共卫生事件对劳动法的冲击与变化”“公共卫生事件中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工资支付与调整”“公共卫生事件中工伤的认定与扩展”等问题,力图为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方面的相应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彰显中国人权发展和社会文明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本次修订时作者也关注了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残疾人共同富裕等问题,旨在促进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融合发展,努力实现 “平等、参与、共享”的发展目标;讨论了残疾人的社会融合与无障碍环境,全面探讨了残疾人的社会融合,论证了无障碍环境的立法基础、立法需求和立法思路。
上述内容的增写,使本教材更加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发展,既回应了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实践需求,也从理论层面提出了深层次的思考。同时,提出一些前瞻性问题并予以分析也有助于读者拓展思路,把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引向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黎建飞
2023年4月